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5301|回复: 214

[观点] 无轨电车系统的造价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0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dd西溪校区 于 2015-1-20 20:29 编辑

news.21cn.com/area/sh/a/2014/0626/10/27546345_2.shtml
电车的最大优点就是低能耗、无排放。电车用的是电能,在制动减速过程中还能采用“再生制动”模式,可将动能转化为电能,节能效率高于汽车。据环保部门测算,上海街头如果增加行驶1000辆电车,每年将减少排放一氧化碳2245吨、氮氧化合物1040吨,可以缓解夏季城市中心区的热岛效应,对改善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电车系统的造价仅为轻轨的1/15、地铁的1/45。比轻轨更便宜的有轨电车,每公里造价9000万元,这是网上查到的广州有轨电车的造价。
而地铁的造价更是惊人,每公里达5亿之多。杭州地铁二号线,总长30.488公里,总造价达170亿元人民币,每公里5.5亿元。

无轨电车系统是地铁造价的1/45,我们打个折,按地铁每公里2亿来算,无轨电车系统也有每公里444万元,远远高于燃油和天然气汽车。真要按纸面数字来算,无轨电车系统每公里造价为1111万元人民币。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大规模建设无轨电车线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必然要对街道上许许多多的变压器重新改造或者迁移,这必然会进入扯皮程序,而且增加成本。因为变压器这个东西,太靠近居民区是会有人反对的。
为什么要牵涉到变压器?因为变压器就是无轨电车的马路杀手。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1998年8月12日,一辆由南一马路---沈阳站向北环行的沈阳牌铰接环路电车,行使在陆军总院附近时电车辫子脱落线网,电车辫子乱甩。由于文化路的电车线网上方有高压线,这时辫子正好搭在了高压线上,辫子的牵引绳顿时烧焦,车里的集电器发红,而乘客不知道怎么回事,看开门就下。正好外面下雨,空气潮湿,乘客下车时被当场击倒在地,瞬间烧焦死亡。

在这起事故有6人被电烧死亡,车内的剩余28名乘客吓的魂飞破散,这时电车外壳已经高温发红。外面市民见状立即播打110、120和119,5分钟后高压线网断电,同时文化路南塔区段电车线网关电。南湖电车公司和南塔客运集团立刻来人将乘客疏散出车里,人们双腿一起往下跳,避免触电。当时全电车公司轰动,第二天全市的12条电车线路的车辆大检查。当晚中央新闻联播报道:沈阳电车触电导致乘客死亡。
--------------------------------------------------------------
后记 1999年8月20日--30日沈阳无轨电车线网全部拆除折价卖了,400多辆电车报废,1999年9月15日沈阳给阿根廷制造的沈凤牌双轴后置双源单机无轨电车下线,准备运抵阿根廷,1999年8月北京从沈阳引进双源技术和自动升降技术,2000年沈阳电车厂倒闭关门。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1
南昌无轨电车安全事故
事件经过:电车“辫子”脱落一死一伤
  2002年4月4日上午9时许,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一路车队的电车一级驾驶员崔惠妹,像往常一样驾驶着牌号为赣A12429的电车由包家花园开往八一桥,当电车行驶在途中市五医院站台时,正在驾驶室驾驶电车的她突然听到电车“辫子”脱落的警报声,立即停下车查看。从驾驶室里跳出来的崔惠妹拉着“辫绳”准备挂辫,无法拉动,当看见“辫子”挂在了距离站台仅有1.5米远的变压器上,并且已被雨水浸湿时,有着十几年行车经验的她意识到高压电的危险,便高声警告车内的乘客不要乱动,不要摸车门窗,不要下车。正在此时,崔惠妹突然听到驾驶室传出一阵异响,她马上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不顾一切地想返回驾驶室探个究竟,就在她一只脚迈上车梯的瞬间,一股强大的电流将其击倒在地……
  驾驶员被高压电打死在车下,引起车上乘客一片恐慌,其中一位乘客慌乱中用手碰到了车体,立即被强大的高压电把手掌烧焦,整个人也被打倒在车外。这就是造成一死一伤惨祸的“南昌电车4·4事件”。
  据调查,崔惠妹驾驶的电车因意外“脱辫”,挂在了南昌供电局站旁变压器裸露的高压线接点上,该变压器高压为1万伏。现场可见,强大的电流将电车下的路面击出一个大洞,崔惠妹上车时的一只脚踩在路边的水泥阶沿上,至今仍可见明显的被烧焦的印迹。
  有人对此评论说:这不是一般的人身损害事故,而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责任事故。
  事故隐患:53台变压器成电车“杀手”
  据了解,如果没有外力的作用,电车本身是绝对安全的,城市公交电车使用的是600伏的直流电,而且导线都是绝缘的,南昌市自开通电车以来,30多年从未发生过类似的事故,真正给司乘人员带来安全隐患的是来自路边的一台台供电变压器。记者在“4·4”事故的现场所见,南北相向的站台旁,并排安装了两台变压器,其中最近的一台变压器距离公交站台只有1米多,变压器的高压接头与电车轨线几乎处在平行的位置,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两台变压器原本立在站台北前方20几米远的地方,在南昌城区电网改造中,往南移至了现在紧挨着公交站台的位置,这也就成了“4·4”事故的隐患。在南昌市1路、2路两条电车沿线,分布着53台变压器,正是这53台变压器成为电车的潜在“杀手”。
  事故发生后,主管单位南昌市供电局“有关人士”声称,此类事故以前南昌市从来没有发生过,他们对此表示遗憾和同情。同时,南昌市供电局强调,南昌市的变压器等供电设施是由市规划局统一规划,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施工有关条例》的规定进行安装的。因此,南昌供电局对这起事故不能承担责任。
  2002年4月11日,南昌供电局的上级主管单位江西省电力公司发函答复南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认为对这起事故不能承担责任,并对公交总公司提出整改建议。
责任在谁:两部门扯皮四年仍在扯皮
  近几年来,南昌市电车集电杆脱线触及供电变压器造成的事故多有发生。仅2001年就发生了3起,这3起事故,一起发生在南昌第十中学门口,两起发生在中行江西省分行门口,幸亏电车集电杆被万伏高压击打后又脱落,没有造成乘客伤亡,但3辆电车机件严重损坏。
  据记者调查了解,南昌市公交总公司早就对电车沿线的变压器心有余悸,从1999年到2002年,三番五次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请求市政府督促供电部门,对电车沿线供电变压器采用绝缘防护罩隔离。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的八一桥十中门口两台变压器尽快解决防护罩问题,以保障电车安全运行,维护国家财产和广大乘客的人身安全。
  然而,请示如石沉大海。只是在2001年10月17日的第66号《关于2路电车改道有关安全问题的紧急请示》上,我们看到了南昌市有关领导“请协调解决”、“按协调会精神办理”的批示。据了解,在此批示之前,2001年6月22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召开了一次协调会,并由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该市有关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整改的问题确定了整改意见,其中就有一条谈到了“变压器”———“关于1路、2路电车沿线18个供电变压器影响乘客安全问题,由南昌供电局负责把沿线18个变压器纳入城网改造范围或对其采取防护措施,市公交公司要负责督促司乘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然而,由于部门和行业之间的不同利益,由于各有其相应的条条框框规定,从四年前就发现的问题隐患,一直未得到解决,而且,方方面面至今仍在扯皮中。
  专家看法:电力部门不应回避责任
  南昌“4·4”事故的争执焦点集中在沿线53台变压器是否安装得当上。
  记者就此采访了南昌市的有关法律工作者。有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供电系统》(国家标准局1986-03-18)中,对沿线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安装要求有明确的规定。从法律的角度讲,南昌电力部门对电车沿线变压器安全隐患采取回避责任的态度,是不合适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也有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条规定,电力部门有义务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止高压电给公民带来的危害。从事1万伏以上高压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在民法中称为特殊侵权责任,即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根据电力法第55、第60条规定,电力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2
  2002年4月4日上午9时许,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一路车队的电车一级驾驶员崔惠妹,像往常一样驾驶着牌号为赣A12429的电车由包家花园开往八一桥,当电车行驶在途中市五医院站台时,正在驾驶室驾驶电车的她突然听到电车“辫子”脱落的警报声,立即停下车查看。从驾驶室里跳出来的崔惠妹拉着“辫绳”准备挂辫,无法拉动,当看见“辫子”挂在了距离站台仅有1.5米远的变压器上,并且已被雨水浸湿时,有着十几年行车经验的她意识到高压电的危险,便高声警告车内的乘客不要乱动,不要摸车门窗,不要下车。正在此时,崔惠妹突然听到驾驶室传出一阵异响,她马上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不顾一切地想返回驾驶室探个究竟,就在她一只脚迈上车梯的瞬间,一股强大的电流将其击倒在地……
  驾驶员被高压电打死在车下,引起车上乘客一片恐慌,其中一位乘客慌乱中用手碰到了车体,立即被强大的高压电把手掌烧焦,整个人也被打倒在车外。这就是造成一死一伤惨祸的“南昌电车4·4事件”。
  据调查,崔惠妹驾驶的电车因意外“脱辫”,挂在了南昌供电局站旁变压器裸露的高压线接点上,该变压器高压为1万伏。现场可见,强大的电流将电车下的路面击出一个大洞,崔惠妹上车时的一只脚踩在路边的水泥阶沿上,至今仍可见明显的被烧焦的印迹。
  有人对此评论说:这不是一般的人身损害事故,而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责任事故。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1995年9月18日下午6时许,重庆百货大楼职工廖俊光带着5岁的儿子廖克力,在重庆市解放碑挤上了一辆自编号为4041的405路电车,准备回七星岗的家。
电车行至重庆宾馆路段分线器处时,集电杆(车鞭)突然脱落卡在路旁变压器高压线上,电车整个车体立刻带电。这时驾驶员打开了车门,廖俊光见孩子挤在人群中难受,就和他一起下车。廖俊光脚刚挨地,就猛地被带电的车门“粘”住,顿时电弧光刺眼,廖克力见状,立即伸出小手去抓父亲,另一只手则搭在人行道护栏上。一瞬间,两人被强大的高压电流击得乱颤……不一会儿就昏死过去。
突如其来的惨祸惊动了附近居民和过路行人,大家一边招呼乘客莫下车,一边打电话通知电力部门。此时,城区供电局局长万载扬等人碰巧驾车经过,见到这一幕,立即命令该局调度室以最快速度拉闸断电。整个过程,据现场目击者估计,前后约莫一两分钟。事后经治疗,廖俊光左手3指被切除,仅余中指、食指;背部肌肤烧伤茶杯大一个洞,深可见骨。廖克力双手完全被电流烧焦变形,头部受重创……

法庭认为,原告乘坐电车接受服务,在车体导电后,车停门开,廖克力下车被电击伤,原告无任何过错。受害者肉体和精神遭受损害要求赔偿,理由正当,于法有据,予以支持。电车集电杆脱落,触及变压器导电是客观事实,驾、售人员临危处置不当,开启车门,是导致原告被电击伤的主要原因。电车公司辩称是他人开启车门,缺乏证据;同时如果是他人开启车门,也是驾、售人员失职,对车辆失控造成,因此应负主要赔偿责任。
供电部门从事高度危险作业,安装变压器虽然符合行业规范,但由于其特定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作业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危险性,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发生损害也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城区供电局是电力局的直属企业,依法领有营业执照,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其依法管理的财产不足以赔偿时,应由电力局负责赔偿。
法庭最后宣判由电车公司和城区供电局共同赔偿原告202.88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5
2002年4月4日上午9时许,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一路车队的电车一级驾驶员崔惠妹,像往常一样驾驶着牌号为赣A12429的电车由包家花园开往八一桥,当电车行驶在途中市五医院站台时,正在驾驶室驾驶电车的她突然听到电车“辫子”脱落的警报声,立即停下车查看。从驾驶室里跳出来的崔惠妹拉着“辫绳”准备挂辫,无法拉动,当看见“辫子”挂在了距离站台仅有1.5米远的变压器上,并且已被雨水浸湿时,有着十几年行车经验的她意识到高压电的危险,便高声警告车内的乘客不要乱动,不要摸车门窗,不要下车。正在此时,崔惠妹突然听到驾驶室传出一阵异响,她马上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不顾一切地想返回驾驶室探个究竟,就在她一只脚迈上车梯的瞬间,一股强大的电流将其击倒在地……
  驾驶员被高压电打死在车下,引起车上乘客一片恐慌,其中一位乘客慌乱中用手碰到了车体,立即被强大的高压电把手掌烧焦,整个人也被打倒在车外。这就是造成一死一伤惨祸的“南昌电车4·4事件”。
  据调查,崔惠妹驾驶的电车因意外“脱辫”,挂在了南昌供电局站旁变压器裸露的高压线接点上,该变压器高压为1万伏。现场可见,强大的电流将电车下的路面击出一个大洞,崔惠妹上车时的一只脚踩在路边的水泥阶沿上,至今仍可见明显的被烧焦的印迹。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6
2002年4月4日上午9时许,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一路车队的电车一级驾驶员崔惠妹,像往常一样驾驶着牌号为赣A12429的电车由包家花园开往八一桥,当电车行驶在途中市五医院站台时,正在驾驶室驾驶电车的她突然听到电车“辫子”脱落的警报声,立即停下车查看。从驾驶室里跳出来的崔惠妹拉着“辫绳”准备挂辫,无法拉动,当看见“辫子”挂在了距离站台仅有1.5米远的变压器上,并且已被雨水浸湿时,有着十几年行车经验的她意识到高压电的危险,便高声警告车内的乘客不要乱动,不要摸车门窗,不要下车。正在此时,崔惠妹突然听到驾驶室传出一阵异响,她马上感到事态的严重性,便不顾一切地想返回驾驶室探个究竟,就在她一只脚迈上车梯的瞬间,一股强大的电流将其击倒在地……
  驾驶员被高压电打死在车下,引起车上乘客一片恐慌,其中一位乘客慌乱中用手碰到了车体,立即被强大的高压电把手掌烧焦,整个人也被打倒在车外。这就是造成一死一伤惨祸的“南昌电车4·4shijian”。
  据调查,崔惠妹驾驶的电车因意外“脱辫”,挂在了南昌供电局站旁变压器裸露的高压线接点上,该变压器高压为1万伏。现场可见,强大的电流将电车下的路面击出一个大洞,崔惠妹上车时的一只脚踩在路边的水泥阶沿上,至今仍可见明显的被烧焦的印迹。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47
2002年4月4日上午9时许,南昌市公交总公司电车公司一路车队的电车一级驾驶员崔惠妹,像往常一样驾驶着牌号为赣A12429的电车由包家花园开往八一桥,当电车行驶在途中市五医院站台时,正在驾驶室驾驶电车的她突然听到电车“辫子”脱落的声音,立即停下车查看。从驾驶室里跳出来的崔惠妹拉着“辫绳”准备挂辫,无法拉动,当看见“辫子”挂在了距离站台仅有1.5米远的变压器上,并且已被雨水浸湿时,有着十几年行车经验的她意识到高压电的危险,便高声警告车内的乘客不要乱动,不要摸车门窗,不要下车。正在此时,崔惠妹突然听到驾驶室传出一阵异响,她便不顾一切地想返回驾驶室探个究竟,就在她一只脚迈上车梯的瞬间,一股强大的电流将其击倒在地……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西溪校区 于 2015-1-20 20:51 编辑

2002年4月4日,江西南昌也发生过电车脱辫的事故,驾驶员被电si,一乘客受伤。
发表于 2015-1-20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家三大活宝,非空黑,BYD托,无轨黑
发表于 2015-1-20 21: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LZ粘贴了那么多资料,最后的结论呢?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西溪校区 于 2015-1-20 21:12 编辑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0:55
巴家三大活宝,非空黑,BYD托,无轨黑

你可以拿点干货出来,不敢面对事实是精神承受力不足的表现啊只能允你谈无轨的优点,不让别人谈缺点?


发表于 2015-1-20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0:55
巴家三大活宝,非空黑,BYD托,无轨黑

正解
发表于 2015-1-20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dd西溪校区 发表于 2015-1-20 21:10
你可以拿点干货出来,不敢面对事实是精神承受力不足的表现啊只能允你谈无轨的优点,不让别人谈缺点?

...

呦,合着拿一些个案来说无轨不靠谱,照原来那BYD托的口气来说黑也他妈黑的专业点,公交车撞死人还一抓一大把,你这又能说明什么,你的意思也就是说这车着火了,肯定是车的质量问题,管他是不是人为纵火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西溪校区 于 2015-1-20 21:41 编辑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1:37
呦,合着拿一些个案来说无轨不靠谱,照原来那BYD托的口气来说黑也他妈黑的专业点,公交车撞死人还一抓一大 ...

我说了上面的事故是车的质量问题吗?到底什么意思,正常的人都知道,消除安全隐患是必须要做的。你认为可以不考虑变压器那是你的个人想法。搞规划的人可不会象你那样思维简单。一旦出事情,不要怪某个领导一句话废了无轨线路,那是因为脑残粉不考虑周全罢了。
发表于 2015-1-20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dd西溪校区 发表于 2015-1-20 21:39
我说了上面的事故是车的质量问题吗?到底什么意思,正常的人都知道,消除安全隐患是必须要做的。你认为可 ...

我是主张那些有无轨基础的地方发展电车,那些没有基础的地方就别瞎掺和,至于我上面说的,你确定你看懂了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1:37
呦,合着拿一些个案来说无轨不靠谱,照原来那BYD托的口气来说黑也他妈黑的专业点,公交车撞死人还一抓一大 ...

人为纵火当然不是车的质量问题,上面的一系列事故可不是人为的,而是考虑不周全,发生事故了还不能检讨了吗?
车辆可以允许自燃,但着火了人跑不掉那就是车子设计有问题。电车允许脱辫,但脱辫了搭在变压器上那就是规划有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d西溪校区 于 2015-1-20 21:49 编辑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1:42
我是主张那些有无轨基础的地方发展电车,那些没有基础的地方就别瞎掺和,至于我上面说的,你确定你看懂了 ...

有无轨基础的地方,那些变压器的位置是否安放合理?不合理的地方,是否舍得钱去整改?还是不顾科学规律硬上?不能因为小概率事件就放任不管了,出事了被领导废了别骂娘就好。
发表于 2015-1-2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dd西溪校区 发表于 2015-1-20 21:46
有无轨基础的地方,那些变压器的位置是否安放合理?不合理的地方,是否舍得钱去整改?还是不顾科学规律硬 ...

然后呢你不就是想说无轨怎么怎么不好吗
 楼主| 发表于 2015-1-20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1:48
然后呢你不就是想说无轨怎么怎么不好吗

你从哪里看到说不好了?无论什么车,都有缺点,要找资料一大把。而有时显然对无轨电车头脑发热的也不在少数。
发表于 2015-1-20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dd西溪校区 发表于 2015-1-20 21:50
你从哪里看到说不好了?无论什么车,都有缺点,要找资料一大把。而有时显然对无轨电车头脑发热的也不在少 ...

济南和平路修完后路边变压器没有移走,过了半年低压电网全部入地,才开始准备恢复电车,这就是为了安全着想。
至于变压器真移动不了,其实在这个路段前后多一次升降杆就可以了,提前降下来防止突然掉线。
发表于 2015-1-20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zxcvb7455 发表于 2015-1-20 20:55
巴家三大活宝,非空黑,BYD托,无轨黑

嗯 每个年代都总有一些脑残
发表于 2015-1-20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dd西溪校区 发表于 2015-1-20 20:39
如果要大规模建设无轨电车线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必然要对街道上许许多多的变压器重新改造或者迁移,这必 ...

我想,在中国没有一个城市的规划者会因为要造无轨电车而去花钱把高压线上改下吧?这个逻辑顺序是不是有些问题呢?

把上改下的建设成本摊在无轨电车上是不是有点冤大头呢?
发表于 2015-1-20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在立flag 那天他自己就这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5-4-26 16:43 , Processed in 0.37900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