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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奔跑在雨中

[讨论] 【热门话题】关于15日21路事件的讨论 [523楼新增杭网报道/545楼新增钱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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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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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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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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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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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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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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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肯定的是驾驶员和公安的处理方式都没有违法相关法律,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处理方式的不妥当不完美确实存在的.毕竟别人也没搜查楼主的母亲,仅存在嫌疑而已,那对女学生的行为则另人谴责,至少事后应该道歉!公交司机我不认为需要道歉.毕竟他说了是女学生指任楼主的母亲有嫌疑,所以他是转述而已.如果楼主母亲要恢复名誉,关键还是要找到那2个女学生.
发表于 2007-6-24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赞成  
jhh2_515  
的观点!
发表于 2007-6-24 02:4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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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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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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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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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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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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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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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靠,什么学校的学生啊,这么缺德,不就是人家有LV钱包,你嫉妒啊。
查了一下21路经过的站点学校:杭二中分校、杭九中、前进中学、浙大附中

[ 本帖最后由 破车一辆 于 2007-6-24 10:42 编辑 ]
发表于 2007-6-24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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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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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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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还是楼主母亲老人家比较老实,说不过两个女孩,以后要练好口才,那就不用怕了!
发表于 2007-6-24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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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4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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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要是叫你妈妈站到前面去,把自己当"执法者",那是肯定有错的,要是司机只是打了电话报警,然后大家静等110来,那这个事情跟司机,跟公交集团都是没有关系的,症结还在学生身上,LZ更应该找学生以及"放任"学生的警察,让他们两个来给你妈妈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发表于 2007-6-2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里不是司机之家,我们大家80%都是普通乘客。抑或是公交爱好者而已。
我们不偏袒司机,只是从客观情况公正来说。
如果司机真的“大喝”你母亲站到车前“示众”的话,那我觉得司机确实做法不妥,应该道歉。
发表于 2007-6-24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如果可以的话,你应该去处理这个事情的警察那边要来那两个学生的姓名与学校,作为当事人家属,你完全有权这样做。警察也一定会配合你。
之后你可以把这个情况反映到他们学校,我想学校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因为这件事情归根结底错在学生,这没有什么保护不保护未成年人的问题,我们并没有要公布他们的真名,只是让她们两个学生上门给您母亲道个歉罢了,如果警察坚持连道个歉都是要“毁了学生的一生”的话,那我想这个警察不说是重读警校了,也许真的应该去重读小学一年级了。

[ 本帖最后由 〓DENSO〓 于 2007-6-24 11: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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