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奔跑在雨中

[讨论] 【热门话题】关于15日21路事件的讨论 [523楼新增杭网报道/545楼新增钱报报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24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21路公交司机 于 2007-6-24 18:15 发表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大家有点判断力的人都可以从贴主和我的事情经过里看出究竟什么才是事实,公交车是公共场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事,当事人所经历的事大家都不希望发生,但事情发生后我们也努力去解决了,对当事人也 ...

别都说的那么无辜,出了事或产生的后果总的有人应当承担责任.
发表于 2007-6-24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6:31 发表

请问斑竹,司机有什么错?
就是因为司机报警了吗?


司机的错就在于让楼主的母亲走到车厢前面去等110。

司机报警当然没有错,但是司机在报警前有没有问问清楚,谁丢了东西,丢了什么东西?这是司机自己在做报警这件事情诶,不是其他乘客,司机难道什么都没搞清楚之前就报警了,那万一是误报警,司机来担这个责任吗?

如果这件事情是乘客报的警,司机很配合地靠边停车,告知车上的乘客车厢里发生了一些情况,需要110来处理,那我觉得司机就完全没有责任了。

司机是成年人,当他知道是两小姑娘捣鬼,他也应该严厉指出,让她们诚恳地向楼主的母亲及时道歉,毕竟这件事情他有牵涉进去了。所以我说,司机是好心办了坏事,确实遗憾。

另外令我觉得遗憾的是公交集团对于危机处理把握得相当不好,只要诚恳地向楼主在电话赔个不是,我想楼主也不会多要求什么了,楼主肯定不是想得到金钱上的赔偿。
发表于 2007-6-24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8:20 发表
那我想请问斑竹,那司机和公交公司为了此事,都已经向楼主和楼主的母亲道歉过了~
请问,斑竹这个又做何解释?
莫非斑竹不问一下楼主,这样继续咄咄逼人,到底是什么意思?
反而再次狡辩是非,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假如你是一个公平,公正的斑竹~
请把整个事情的真相弄明白~
要是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可以去新闻,去电视台,把公交公司和所有人都叫过来~一起把事情圆满的解决~
斑竹,你看我这个建议可以吗?


我哪里有咄咄逼人了,这里又不是法庭,大家这不是在讨论讨论嘛。

这事当然要弄个水落石出,楼主不在现场,你也不在现场,当然我也不在现场,因此只有找到当事人才可以解决问题。
发表于 2007-6-2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8:28 发表

是的~公交公司的领导和当事司机,都已经向楼主和楼主的母亲道歉了~
这个是事实~
那请问阁下,你说还应该怎么负责?

驾驶员不是说自己和学生都是无辜的吗?无辜还为什么道歉?难道是警察误会你们了?
发表于 2007-6-2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8:16 发表

请斑竹看清楚21路司机的回复帖子再发言~
谢谢~


你就不用在这里救火了,可能越帮越忙。
发表于 2007-6-2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司机做事欠妥,但是他的出发点相当好,因为如果换了不想管”闲事“的乘客,可能就不会引发楼主所说的这件事情了。

我也打听到当事人司机在110处理完毕后,还扶着楼主的母亲上了另外一辆21路,并且对她说了不好意思。这样看来,已经有当面道歉了。
发表于 2007-6-24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了噶快则撒 于 2007-6-24 18:30 发表

你这话明显有歧视司机的味道!!!!!!!!!!
JASON请你不要再出来说话了 我现在非常的鄙视你!!!!!!!!


我有没有歧视司机不是你说了算的,就算你把字弄得再大也是于事无补的。
发表于 2007-6-24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8:35 发表
大家别吵了~可以吧~~再吵也没什么意思的~
这样吧~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等会晚上我们一起去公交公司吧~把当事司机,乘客,110也一起找来~大家说清楚~
可以吗?斑竹~~~

呵呵,也不算吵架.也没说驾驶员一定有责任,但说都是无辜这种说法欠妥,至少有一方肯定是有责任的,或者是驾驶员,或者是学生.难道就算是"误会"别人不是过错吗?
发表于 2007-6-24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8:35 发表
大家别吵了~可以吧~~再吵也没什么意思的~
这样吧~为了弄清楚事实真相,等会晚上我们一起去公交公司吧~把当事司机,乘客,110也一起找来~大家说清楚~
可以吗?斑竹~~~


你如果能够找到当天的乘客,那是再好也不过了,因为现在只有司机和楼主各自的说法,如果有当天在车上的乘客作证,那一切就水落石出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5-5 15:02 , Processed in 0.3961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