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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奔跑在雨中

[讨论] 【热门话题】关于15日21路事件的讨论 [523楼新增杭网报道/545楼新增钱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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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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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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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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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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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2: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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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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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老半天得出了一个结论
1。楼主是因为自己的妈妈受了委屈,到这里讨公道来了。
2。事情的经过大家各说一套,不过基本经过是清楚的,楼主的妈妈是受了委屈。
3。按照普通乘客的说法,司机的做法是正确的,两个小姑娘的做法也是正确的。110的做法也是正确的,楼主的妈妈也是正确的,那么楼主的妈妈受的委屈从何而来?
4。最后啥个公道也讨不回。

但是,有一一点的是很气愤的:
两个女中学生说‘没事,我爸爸认识公安的人。。。’一边嬉戏说笑一边说'我有一只LV的钱包,那个老太婆怎么会也有?。。。'
如果这句话成立,那么,这里引申开去的故事是很多很多的。

还有就是提醒点,公交公司该对类似的事情的处理建立个更科学更人性化更法律化的处理流程起来。

原帖由 jhh2_515 于 2007-6-25 02:14 发表
真的很想问一下楼主,把事情弄得那么大,对你的妈妈有好处吗?这只能让她老人家再一次面对另一种羞辱,而且这是你作为她的女儿带给她的羞辱啊。好好想想吧!

还有对你的这句话不表苟同,在这个论坛上,我看到的只是一味为公交公司说话偏帮所带来的令人反感,你们就不会去安慰下人家一颗受伤的心灵?非要还在伤口上撒盐吗?
发表于 2007-6-25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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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开了噶快则撒 于 2007-6-24 21:33 发表

呦 骨头这么快吃完了啊 你主人怎么这么狠心 那么晚还叫你在看门 骨头没了也不给你加 真可怜 我都看不过去拉 挺忠心的一条狗 我看你还是换个主人吧


花了这么长时间把帖子看完,至于谁对谁错,我不能妄加评论,因为我也不在现场不能给出确定答案,但是很明显,大家在争论当中,有人乘机闹混挡,惟恐天下不乱,嘴巴么来个的臭,自己先开手骂人还说里这么难听,我到觉得你只嘴巴是溉水桶了刚刚浸过的,满嘴喷粪,奉劝你一句,没事少凑热闹,你颗老鼠屎不能坏了一锅汤,管好自己个臭嘴,省得人家认为司机的素质都跟你噶,丢脸!
发表于 2007-6-25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几句

关于楼主

经过我的初步证实,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与楼主在帖子里的描述有一定的出入,毕竟楼主当时并不在现场,而楼主的母亲由于这起突发事件造成的精神恍惚,而无法正常回忆当时的情形。楼主所描述的这些内容只是与事实有出入,而完全构不上诋毁司机。楼主发帖的当天,论坛不少成员的回复都是急于楼主所描述的这些内容,而且不少成员发言也比较理智,我也私下和楼主联系,希望她能借助媒体的力量将这件事情再仔细调查一番。希望楼主在事情圆满处理之后,再来论坛做一个总结性描述。你不希望别人冤枉你的母亲,同样你也要尊重司机,对吧?

关于司机

我很欣慰司机当事人在论坛描述了那天事情的经过,虽然他目前还没有找到第三方证人,但是从他的叙述来看,司机本人语气比较诚恳,应该没有在现场有故意侮辱楼主母亲的行为。而且在民警处理完事件,认定楼主母亲是无辜的之后,司机还亲自搀扶着楼主的母亲上了另外一辆21路,并向他说了不好意思。

我以为,司机唯一做得不足的地方是,没有在事发后及时和这位老妈妈的家人取得联系,因为当时楼主的母亲在车上就要求司机联系一下她的女儿。毕竟是司机报的警,后来的认定结果是楼主母亲完全无辜,这么大年纪的人受了一番委屈,如果在回家的路上有什么三长两短那怎么办?陪楼主的母亲在站房等候其家人到来,与她的家人诚恳地解释清楚刚才的发生经过并及时安慰这位母亲,你觉得这样以后,还有现在这个“故事”吗?因为从你叙述来看,每一步做得都很到位,为什么就差了最后一步,而让楼主对你有那么大的误会了呢?

关于公交集团

公交集团做得其实相当不聪明,他们在接到热线投诉并了解清楚当时情况以后,应该诚恳地与楼主取得联系,而不是一会避而不谈,一会又草草道歉。他们应该清楚什么部分是司机做得对的地方,完全不必道歉;什么地方是司机有不足,而必须积极去面对。草草道歉是对楼主母亲的不尊重,更是对自己企业形象的不尊重。

公交集团应该清楚,当事司机出发点是在热心做好事,因为按照不少城市的“惯例”,司机完全不会理会车厢内发生的突发状况。而这名司机认真去做了,这点必须大力表扬。公交集团为什么不主动通过媒体去公开这起事件,一来可以肯定司机的善举,二来也可以消除楼主家人对司机的误会,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方式,楼主母亲的清白也公之于众了,这样一举三得的事情,公交集团何乐而不为呢?

关于“普通乘客”

根据初步了解,“普通乘客”是公交集团的一名普通员工,可能也是当事人司机的哥们。为兄弟出头是应该的,但是普通乘客用错误的方式表达了一种正常的内心情绪,既无法帮到司机本人,又因为这样的帮倒忙,让公交集团的企业形象受到影响。其实不用我去了解,绝大多数网友都已经认定“普通乘客”是公交集团的员工,虽然他注册了一个“普通乘客”的ID。这就是我昨天说这是马甲的原因,我指这个帐号是马甲并非说是司机的另外一个帐号,而是认为帐号名称的本身与使用者的身份明显不符,这也是马甲的一种定义。

普通乘客可能帮助兄弟心切,因此错招频出,首先用各种身份在论坛插科打诨,等到一一被识破后,开始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极力想以执法机构的口吻命令或者可以说是邀请本人以及对他提出异议的成员去公交集团或者交通治安分局“解决问题”,我不想上纲上线,这样的行为确实够得上威胁。说我们是心虚那就太可笑了,论坛哪位成员会傻到大半夜给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联系方式,继而和他一起去治安分局?另外我想说,治安分局地址不在汽车东站。

我想普通乘客应该会意识到昨天的一些冲动言辞,因此论坛也不想予以追究,毕竟他也是正义地在帮助自己的同事或者说是朋友。

关于“开了噶快则撒”

此人是典型的趁火打劫,其实他也不是诚心想帮助当事人司机和普通乘客,他只是在乘机泄愤。泄愤的原因是论坛的两位版主删除了不少他的无聊灌水帖,因此他开始使用一种无赖定律:只要版主说对的,他就说错;只要版主不喜欢的,他就极其偏爱。于是也就有了以上他的发言内容。

需要提醒这位朋友:巴士之家的许多成员看低你是事实,但是请别偷换逻辑,看低你就是看低你,我们绝不会看低其它公交司机,因为你和他们差远了,别企图用这样的方式来让一些不知情的司机被你蒙骗其中。

对于他在本帖带有污辱性的发言内容,我会转交杭州网论坛管理员,他们会根据有关条例对其予以相应的处罚,特此说明。

[ 本帖最后由 jason 于 2007-6-25 10:44 编辑 ]
发表于 2007-6-2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hh2_515 于 2007-6-25 02:15 发表
建议斑竹,锁贴吧。


锁了还会有人新开帖的。那还不如在这里讨论了。

[ 本帖最后由 雷峰夕照 于 2007-6-25 10:06 编辑 ]
发表于 2007-6-25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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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rujian119 于 2007-6-25 09:59 发表

已经总结过了,个么帖子锁掉吧。



我可以发表总结,大家一样也可以的嘛。大家各抒己见没什么不好,只要不涉及人身攻击就行了。
发表于 2007-6-25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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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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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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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羊手皮猪,我一个局外人都觉得你这个马甲穿的不厚道啊!
发表于 2007-6-25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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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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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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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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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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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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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居然把我的帖子给合并掉了,不过为了节约网络资源,我认了!哎!!!!!!!
发表于 2007-6-25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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