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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寂寞花开

★卢江良长篇小说《城市蚂蚁》出版,全国各大城市图书馆有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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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31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记号,

期待
我们都说,明天会更美好,可是一次又一次的绝望,还能够重新满怀希望吗
发表于 2004-10-3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题

引用 jmf1023 在2004-10-30 23:03:发表的
虽然看的挺累.但能让我感受在杭打工创业的艰难,我毕业2年,已经在杭州买了房,有份不错的工作,这让我感觉很知足了,我也但愿那些生活在困境中的人能有一颗平淡心,努力面对人生,其实日子不会那么灰暗的!

说的不错。只是困境中怎可能有平淡心呢?就好像吃饱饭的人在说饥饿并不可怕一样。
发表于 2004-10-3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为什么没有贴啊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tmd3721 在2004-10-30 12:01 PM:发表的
写的太业余,并且过于模仿北方一些做家对北方粗人的描写,其中人物不太象江南一带人物,看看鲁讯的文章,他笔下的人如此贴切本地的环境



时代在前进,你如果说鲁迅笔下的人还贴近本地的环境的话,那你的说法很可笑,现在的环境还是鲁迅笔下的环境?我是正宗的绍兴人,我说这此可能比你有权威性。
至于我小说写得怎么样,我这里不废话了。对于你说的业余两字,我认同,因为我确实还不是什么专业作家,无非是浙江省作协会员而已。
发表于 2004-11-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快写啊

作者快写啊.我还等着看呢.至于文章好差,无需评论.有什么样的文章就有什么样的读者.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朋友将文中的赵宏亮跟本人对照起来,这其实是一种错觉,不能因为文中出现一个写作者,就误以为就是作者本人。该小说中赵宏亮最后是生病的,而我本人健康得很,所以请朋友们不要混淆,要分开来。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 米米689 在2004-10-31 07:35 PM:发表的
今天为什么没有贴啊楼主



今天的我还没写呀,如果没特殊情况,晚上会贴的,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朋友们看到这里你已经看了该小说的一半了,估计还有一半字数,要耐心。
想天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11-1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4-11-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哦~~楼主是绍兴人啊~我也是绍兴人哦~
星期一来上班了,本来觉得会有很多了哦,不过没看到哦~~
不过每天晚上贴也是很吃力的,要注意身体哦~~

[ Last edited by yearlove on 2004-11-1 at 16:41 ]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章

1
李青青第二次回来后,冯乐发意识到光靠旅馆的收入,是不足以留住李青青的心的,他开始绞尽脑汁寻找其他的出路。
冯乐发首先想到的是赌博。他承包的旅馆就是赌来的。不过,自从找上李青青后,他几乎没有赌博过,因为手头总是紧得不行。就说目前吧,手头没超过一万元的时候的,想以赌博去挣大钱肯定是不行了,况且赌博的风险实在太大了,万一输了李青青岂不又要跑掉?所以冯乐发最终还是将它排除了。
冯乐发接下去想到的是炒股票。为此,他特意去证券交易所观望了一番。可结果让冯乐发知难而退。只有初中文化的冯乐,看着那些数字头痛脑胀的。而且打听了一下,说没上万元钱投入,根本就别想参与。冯乐发哪里有这么多钱呀。
最后,让冯乐发看到希望之光的是买彩票。那东西,每张只要两元,成本低。假如中奖的话,钱的数目大,最高竟然能中五百万元。冯乐发觉得很合算。于是,后来的日子里,冯乐发就如期购买,每期少则买一百来元,多则三四百元。
因为每期买彩票,每次开奖的日子,成了他的守望日。刚开始的时候,李青青每次陪着他看电视摇奖。后来,失望了数次之后,李青青就没兴趣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这天晚上,又到摇奖时间了,冯乐发早早守候在电视机旁,张着嘴巴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而李青青顾自洗澡去了。
中奖号码公布了。冯乐发默念着那个号码,一张一张地对过去。对到最后一张的时候,他不由地呆住了!那张的号码跟他记忆里的号码,竟然一个数字不差地对上了。
不会吧?冯乐发想,不会真的这么巧吧?他强制自己冷静下来,又重新跟对了一遍,可结果还是一字不差。这时,冯乐发的脑袋变得无比澎胀,他兴奋地从床上跳起来,高高地举着那张彩票,歇斯底里地连声高喊叫,我中奖了!我中头奖了!我冯乐发发财了!我冯乐发成为百万富翁了!
冯乐发的声音惊动了李青青,她衣服也顾不上穿,裸着身子飞快地冲出来,她一下子扑在冯乐发身上,急不可待地说,我的发发,让我看看,我的发发,这是真的吗?
冯乐发发疯地说,是真的呀,青青,我乐发发财了。我这乐发这辈子,真的吃喝不愁了!说着说着,他将那张彩票捧在胸口,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突然呜呜地哭起来,他抽抽泣泣地说,我冯乐发终于发财了,我冯乐发他妈的发财了。
这一夜,冯乐发因为有那张彩票壮胆,腰板便一时间挺起来,他破天荒地吩咐李青青说,青青,我今天背有些酸,你帮我揉揉。
要是以往,李青青肯定将枕头摔过去,可今天她变得特别温柔体贴,那样子好像换了个人似的。她二话不说就过去,浮骑在冯乐发身上,轻轻地帮他揉,还不断地问,这样舒服吗?这样舒服不舒服?
冯乐发想起以前她几次三番地离开,此刻忍不住讥讽地问,青青,你以前时不时地要逃走,不知你以后还会不会那样?
李青青故意大惊小怪地说,没有吧?我什么时候逃走过了?
冯乐发举例说,你上次不是走了一星期呀,后来我还叫三狗帮我找回来的。
没有呀。发发。李青青解释说,那怎么能叫逃走呀,我是想考验一下咱们的爱情。要是真的逃走了,我还会回来?
冯乐发又说,那你跟王大包那次,总不算考验了吧?
那次嘛。李青青委屈地回答,我是被他拐骗的。
冯乐发还想说,李青青突然撒娇道,发发,不说那些好嘛,我现在就发誓,今后一辈子深深地爱着你,永远不变心。
发表于 2004-11-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收藏了这个主题.
很想细看.
只是我那盯了一天屏幕的眼睛实在承受不了如此长篇大论.
等状况稍好在细看.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2
冯乐发兴奋了一夜之后,第二天醒来已日上三竿。他习惯地去抚李青青,想不到抚了个空。以往每天李青青都比冯乐发起床晚,都要等冯乐发下楼帮她买好早点,她才伸着懒腰打着呵欠坐起身。
冯乐发猜想她可能上卫生间,但扯着嗓子喊了声,青青。
可是,没回应。
这时,冯乐发突然预感到一种祥,赶忙去找床头柜里面的那张彩票。然而,一打开抽屉,他不禁傻眼了,那里空空如也,那张彩票早已不翼而飞。
肯定是青青!冯乐发的心一下子抽紧了,冷汗从背心冒出来。他蓦地坐起身,手忙脚乱地穿衣,一边穿一边想,自己一定要将她找回来,一定不能让那张彩票落在她手里。
万一她不肯还怎么办呢?另一种声音响起,她要是否认是你冯乐发的怎么办呢?这种异见,使冯乐发变得更加焦躁不安,他加快了穿衣服的速度,可让他恼火的是,他竟然穿错了三次,一次将衬裤当成了内衣,一次将外衣当成了西裤,还有一次竟然将西裤反穿了!
这个婊子,如果她不将彩票还给我,我一刀杀了她。冯乐发狠狠地骂着,终于将衣服全部穿妥了。他“蹦”地跳下床,连袜子也顾不上穿,胡乱地套上鞋子,冲似地出门去了。
冯乐发宛如一只无头苍蝇一般,在这座城市的大街上,胡撞乱碰地寻找兑奖的地方,他想李青青肯定在那种地方。他甚至已经设想好,一发现李青青就蹑手蹑脚上去,趁她不注意一把扼住她的喉咙,然后从她的手里抢过那张彩票。
可让冯乐发深感绝望的是,尽管他马不停蹄地奔波了一天,可连李青青的影子都找不见。他暗想,这下完了,那个婊子肯定兑完奖逃了。以后,自己一辈子也休想见到她了。
等到日暮途穷了,冯乐发灰心丧气地回来。可一进门,发现李青青在房里,一脸怒气地看电视。冯乐发不高兴地问,那张彩票是不是你拿了?
李青青回过头窥了一眼冯乐发,朝着他向旁边的床头柜努了努嘴。
冯乐发循着她嘴的方向望去,发现那张彩票就扔在那上面。他一个箭步跨过去,一把抢在手心里,急不可待地展开来,数字是昨天的那个数字,说明彩票是原来的那张彩票,他的心顿时松了松。
良久,冯乐发问李青青,你怎么不兑奖。
对你个妈!一直没说话的李青青头也不回地骂。
冯乐发迷惑地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李青青生气地说,去问你妈吧。她会告诉你什么意思的。
冯乐发愣在那里不知原因。
这时,李青青突然转过身正对着他,警告道,告诉你,以后少他妈的骗来骗去。
我怎么骗你了?冯乐发一脸无辜地说,我骗过你什么了?
那你再去仔细地对一遍号码。李青青冷冷地说,那个头奖的号码是你这个吗?
冯乐发经她这么一说,暗想那肯定是弄错号码了,要不李青青也不会乖乖呆在这里,或许早已逃得大炮都打不着了。
可我明明听到是这个号码的。冯乐发自言语道。
李青青不无挖苦地说,是呀,等你娘成为菩萨的时候,她会保佑你中奖的,你娘没成为菩萨,你想中奖是不可能了。随后,气冲冲地补充道,还害得我白跑了一趟,被那个兑奖的人笑了一通。
彩票中奖的希望是落空了,但不能同时丢了李青青。李青青在冯乐发心里重新重要起来,他赶紧上前向李青青去讨近乎。
李青青正词声明,告诉你冯乐发,我不准你乱碰!
冯乐发嘻皮笑脸地说,青青,我的宝贝,你昨天不是发誓爱我一辈子的呀。
那是昨天。李青青冷着脸说,今天是今天。警告你,别碰我!
冯乐发讨了个没趣,手足无措地愣在那里。

[ Last edited by 寂寞花开 on 2004-11-1 at 17:10 ]
发表于 2004-11-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都没来看,楼主贴了这么多,看看都来不及跟上你的写作速度了。
虽然我与你作品中的人物身世、背景都相差甚远,但是我相信好的作品不仅仅是引起共鸣,更是心灵的一种沉思,让人震撼和感动。没有可能一个人经历很多种生活方式,但是我们却可以思考很多种人生的问题,阅读你以往的很多作品,凝重的同时让我领悟到很多无法言语的人生的轨迹,感慨在所难免。
很多时候读一本好书,最大的作用在于你能够学会去思考,你的作品确实有这样的发人深思的元素在,朴实却深刻。
这两天我会抽时间好好阅读一下,跟你的写作速度,然后和他们一样期待迫不及待的期待你的下一篇章。
到时候出版了希望能送我一本,要签上大名的:)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有很多读者将文中的赵误以为是我作者本人了,不过,你们这样看的感觉是对的,这是我有意这样设置的,这个作品的最后,我会将作者和作品中的赵混淆起来,让读者最终搞不清赵到底是不是我本人,这样写的目的是增加读者身临其境的感觉。因为只有读者身临其境了,才会更多地关注作品中人物的命运,并且跟他们同喜同悲。如果写到接近尾声时,读者呼吁我不要让赵死掉的话,那说明我这个作品基本上成功了(当然不是那种成功,是写得算可以了的意思)。
 楼主| 发表于 2004-11-1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3
自从上次发生了彩票风波之后,冯乐发对买彩票中奖失去了信心,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了另外的地方。这次,他留意上了一个叫黑大个的人。
那个黑大个是冯乐发旅馆的客人,自他住进店差不多半年有余了,但冯乐发一直弄不清他做什么的,只见他成天价偕同一个漂亮的女子,在旅馆里进进去去,抽的是精制的中华烟,脖子和手腕上缠着很粗的金链。他身边的那个女子,也穿戴得珠光宝气的。
冯乐发断定他肯定是挣大钱的人,所以决定向他去取取经。
冯乐发敲开黑大个的房门时,黑大个正仰躺在床上,一边吸着中华烟一边跟女人聊天,他见了冯乐发也没坐起身,只是打了个招呼,冯老板有空进来坐呀。
冯乐发堆着笑说,也没什么事,就进来坐坐。你是老客人了。
哦。黑大个应付着。
冯乐发跟黑大个客套了一会,说,我看你一定是挣大钱的人。
黑大个谦虚地说,哪里,哪里,混日子而已。
这时,冯乐发突然问,请问你是干哪行的?
这一问,黑大个稍微吃了一惊,他一脸警惕地说,冯老板,你不会是……?
冯乐发知道他误会了,连忙声明,我随便问问,随便问问。
黑大个的脸松驰下来,他说,也没干什么,就这样混日子呀。
冯乐发恭维地说,这样的日子真让人羡慕的,如果我也能混上这样的日子,那就好了。
黑大个说,你当你的旅馆老板才好呀,干我们那行的可没像你们这行安稳。
冯乐发和黑大个这样交谈着,而黑大个的那个女人始终没出声,只是偶尔给他们续点茶水,或者削个苹果什么的。如果冯乐发没听过她以前说话,肯定会以为她是一个哑巴。
冯乐发后来再问下去,黑大个总是打着哈哈。结果,冯乐发在那里磨了半天,还是搞不清黑大个到底干哪行的,只得徒劳无功地离开了。
一回生二回熟,去过一次后的冯乐发,由于挖空心思想挣大钱,尽管上次碰了壁,这次又厚着脸皮去了。但让他失望的是,黑大个仍然像上次那样打着哈哈,无论冯乐发怎么样旁敲侧听、萦绕迂回,他始终不肯露一个底儿。
冯乐发也算一个有韧性的人,虽然去过黑大个那好几次了,迄今弄不清他到底干的哪行,但还是再一次登门拜访。他想,世上无难事,只要有心人。
这一回,黑大个看出冯乐发确实只想挣钱,没怀别的对自己不利的动机,开始对他一点点地放松警惕。他摇着头对冯乐发,咱们这一行,干不是每个人都能干的。
冯乐发见黑大个的嘴有点松动了,充满信心地追根究底,黑哥,只要有钱挣,小弟有什么不能做的呀。
黑大个端详了他一会,说,如果你真想干,那到时有活我叫上你。
冯乐发拍着胸脯,信誓旦旦地说,到时黑哥一句话,当小弟的一定效劳。
黑大个欣赏地看着他叫,好!
过了不到三天,黑大个叫女人唤冯乐发进了自己房间。冯乐发一进去就问,黑哥,今天有活干了?
黑大个点点头。
冯乐发试探着问,那活是……?
黑大个附着他耳朵,悄声说,过一会儿,你去武林门轮船码头走一趟,那里有个人会交一包东西给你。
冯乐发皱着眉头问,那是什么东西?
黑大个言简意谒地说,摇头丸。
冯乐发一听,吓了一跳,脸色都白了,他连忙推却道,那种事我不干。他知道摇头丸是毒品,干那种事是犯法的。
黑大个有些失望,他关照着说,那算了,你不想干,我不勉强你。不过,你不准去外面乱说,要不,有些事情可不是我能把握的。
冯乐发一迭声地说,那是当然,我不说,我不说。
说着,退出了黑大个的房间,后背渗透了冷汗。
liugmwx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4-11-2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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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2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看到了许多的共性。支持!!!!!!
发表于 2004-11-2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几天没看了,今天花了我不少时间呢,估计这里就我一个妈妈级人物在看,也算是我对作者写作的支持吧,继续哦!

[ Last edited by 琦琦妈妈 on 2004-11-2 at 10:17 ]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琦琦妈对我一贯来的支持和鼓励,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暂时保密本人情况,所以先删掉这个广告,呵呵

[ Last edited by 寂寞花开 on 2004-11-3 at 12:07 ]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朋友对买房似乎感触很深,并深感无奈,本人也是如此,为此特贴一篇本人去年写的关于房子的散文,希望能引起朋友们的共鸣。



梦想一套现实中的房


漂泊在都市里的人,内心深处都藏着一个隐密的念想——在这个城市里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并总会在不经意间构画一番那套房的模样:多大的居住面积,位于什么地段,怎么样的结构等等。
我的一位朋友是这样描绘梦想中的房的:“我喜欢木头、泥土和茅草做成的房子。住在里面,感受四周充满生命——泥土垒的屋基里面会有蚂蚁、蚯蚓、蝼蛄,还有其它的小爬虫;茅草做的屋顶中会有蘑菇、苔藓和钻进飞出的飞蛾;而那木头做成的内墙和构架,则可能直接扎在土地里面,依然是树的一部分,依然在生根、发芽,甚至开出花来。”
显然,在现实的都市里,这样的房是不可能存在的。朋友是一位童话诗人,他的梦想自然跟一般的人不同,少不了掺杂幻想的色彩和典雅的情调。如果换了我来构画未来的住房,那套房会是怎么一种样子呢?我想,那必定是具体而现实的——
它是这个都市的住房群里毫不起眼的一间;不奢望它的外部环境与草木、昆虫、飞鸟相汇合,只要跟喧哗的街道和嘈杂的市场保持一定的距离;不需要占有多宽敞的空间,有80多个平方的居住面积足矣;它的格局无须跟平常人家有异,只希望其间能辟出一方安静空间,作为我阅读、写作和思考的场地。
对于那个场地,也许是我对整套住房要求最高的部分,它的四壁必须用散发木香的杉树包装,合上门便自成一个独立的天地。那里要安置得下一顶台桌、一排书柜、一张木床和一把椅子。这样,我可以将十几年间购买的书刊置身其间,从此结束它们随我流离颠簸的命运。我则可以不受外界的影响和纷扰,让思想在这详和的环境里自由奔跑。
在这个房间的四壁,我会悬挂上自制的木饰壁画;书柜的空位处,我要点缀上收集的古罐陈坛;每天伏案的台桌上,我会摆放那盆出自深山的九节兰。我还会将这个房间漆成天的颜色,并铺上清爽的木质地板,当我读累写倦思乏了,可以光在脚丫在上面来回走动……
听了我对未来的房的构想,一定会有人暗自发笑,这样的房子遍城都是,根本用不着构想呀。他们也必定会认定我想象力的贫瘠。是的,要是二十年前让我来构想我的房,那个时候我十岁出头,满脑子充满幻想,它一定会像童话里的宫殿富丽堂皇,而我就是那个宫殿里的王;要是十年前让我来构画我的房,那时我尚未完全涉足社会,未曾经历过风霜雪雨,它可能不会再是那种宫殿,但至少像装修豪华的宾馆。
然而,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跌打滚爬了十几年之后,生活已无情地剪断了我幻想的翅膀。如今我梦想的房子已褪去神秘的色彩,它不再是我儿时童话里的城堡,也不再像朋友描绘的那般充满情调。那样的房,花我十辈子的努力都无法得到。就是都市里遍地皆是的那类最普通的房,对目前的我而言,也不过是心头一个虚幻的梦。而我还能构画出那样一套房来,归功于我那幻想的翅膀,它虽然失却了飞翔的能力,但还在轻微地扑动、扑动……
(原载《中国文化报》2003.4.30)
发表于 2004-11-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楼主的提示把楼主的几部作品看了看,还挺有味。
而且知道了楼主的姓名、年龄、藉贯、居住地等。
和我估计的差不多。
希望卢同志生产更多更有味的精神粮食。
 楼主| 发表于 2004-11-2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章

1
郑三狗跟秦小娟绝交后不久,跟一个叫丁阿花的开始来往。郑三狗跟丁阿花是摆摊时认识的。丁阿花也是晚上摆地摊的,她摆在郑三狗的书摊旁边。不过,她卖的是杂七杂八的日用品,譬如日记本、铅笔、镜子之类,生意远没有郑三狗的好,每晚也就挣个十来块钱。
因为经常相邻摆摊,生意清闲的时候,两人免不了要说说话,一来一去便熟悉了。郑三狗从她的谈话中得知,她来自河北的一个小山村,到这座城市已经好几年了。郑三狗问她结婚没有?她说还没有。又问她今年几岁?她说今年到年底满二十五岁。
丁阿花报出年纪之后,郑三狗暗里吃了一惊,想二十五岁怎么这样老?如果她自己不说,郑三狗还以为她三十五岁呢。
丁阿花从郑三狗眼里看出了他的迷惑,她向郑三狗解释说,自己确实是二十五岁,只是在农村长大,生活艰苦不要说,皮肤也缺乏保养。
郑三狗信了,暗想自己的弟媳今年二十三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岁的,在农村生活的女子,确实不能跟城市里的相比。
郑三狗跟丁阿花认识的时候,正跟秦小娟打得火热。所以,郑三狗也没将心思花到丁阿花身上。再说郑三狗生性腼腆,不太善于去搭女人。
郑三狗跟丁阿花真正交往,是提出娶秦小娟被回绝的第三天。那天晚上,郑三狗照常去摆摊,摆到八、九点的时候,天突然下起雨来。郑三狗和丁阿花没料到会下雨,两个人都没有带伞,而丁阿花住的地方较远,她便恳求郑三狗说,我的东西能不能去你住的地方放一下?
郑三狗本身就认识丁阿花,对丁阿花这种要求自然不好拒绝。丁阿花就随郑三狗来了郑三狗住处,将她的日用品摆放在郑三狗的租房里。
摆过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后来丁阿花干脆将郑三狗的住处,当成了堆放自己日用品的仓库。
两人这样一来一往,很快就混得很熟了。有一天夜里,又下了大雨。丁阿花放好日用品后,雨还没有停的意思,而且呈现越下越大之势。她就在郑三狗处躲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这段时间,郑三狗好久没召妓了,正处于冲动高峰期。他突然大着胆子,对丁阿花说,你留下来算了。
丁阿花开始装作不同意,后来经郑三狗再三请求,也就半推半就地答应了。有过一次之后,接下去便顺理成章了,随后的日子里,只要郑三狗一提出,丁阿花就留下来过夜。不出一个月,丁阿花干脆搬来跟郑三狗同居了。
郑三狗觉得丁阿花表面看上去老相些,但细看还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心想自己像三寸丁香似的,一直苦于找不到女友。现在能够拥有这样一个女人,虽然不能够说很尽人意,但大致上也算过得去了。
同居后不几天,郑三狗叫赵宏亮和冯乐发来住处,叫丁阿花炒菜请他们吃了一餐。期间,郑三狗趁丁阿花去盛饭,征求赵宏亮他们的意见。冯乐发说,看上去老了点。赵宏亮则建议道,如果你觉得她好,去登个记定下来算了。
郑三狗觉得赵宏亮说得挺在理的,趁他们一走就问丁阿花,阿花,我问你,你爱不爱我?
丁阿花不假思索地说,当然爱呀。
郑三狗又问,那你想不想跟我过一辈子?
丁阿花又毫不迟疑地说,想呀。
这时,郑三狗突然说,那我们去登记好吗。
丁阿花犹豫了一下,说,我前些日子把身份证搞丢了。要不,等我补办了以后再说?
郑三狗理解地说,也不是很急,那等你补办好了,我们就去登记。
发表于 2004-11-2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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