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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奔跑在雨中

[讨论] 【热门话题】关于15日21路事件的讨论 [523楼新增杭网报道/545楼新增钱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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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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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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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错事情就应该道歉。
发表于 2007-6-24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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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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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两个学生太过分了。不知道是什么学校的。
发表于 2007-6-24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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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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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学生太不象话。
发表于 2007-6-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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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不想来淌这个混水,经历了那么多,对于这种争议过大、当事人或跟帖者情绪较为激动的情况,以我的经验是一笑而过。但是,今天不得不来说一说,否则变成我不给多年死党面子了。
任何事件的产生都有其原因,关于21路的事谁对谁错,我也不想讨论,到底是怎么回事,明眼人一看便知,也没有必要了解得那么透彻,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况且每个人都会只阐述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巴士之家作为一个民间论坛,没有权力,也没有能力去调查此事,这不是我们的权力,也不是我们的职责。论坛的目的是各抒己见,每个话题都会产生不同的声音,这是很正常,我们无权改变别人的思想,更无权把自己个人的想法强加于别人头上。论坛是来讨论的,而不是来执法的,媒体也好,论坛也好,都无法辨别事情的是是非非,从而达到何种目的,不然要执法部门干吗呢?(尤其是媒体,媒体有的是监督权,而不是执法权,可惜现在80%以上的地方小媒体都搞清楚自己的位置)
说了那么多,希望个别欲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他人头上的网友三思。PS:废话可能满多,猪们看了不要头晕,嘻嘻
发表于 2007-6-24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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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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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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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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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20:05 发表

谢谢支持~
我就一句话~
所有人,都去110那里~把事情说清楚,圆满解决此事~
不要在这里,胡说8到~
叫上新闻,叫上记者~上个报纸什么的~
没什么见不得光的~
搞个水落石出~让所有人都知道~
到底是怎么回事~


去110哪里解决问题可以啊,你告诉我们大家你是谁啊,你代表谁在解决这个问题呢?

如果你不相信我是巴士之家的斑竹,就算我告诉你手机号码,你就可以证明了,莫非我的手机号码上可以显示巴家版主的身份?

问题当然要解决,但是你必须告诉大家,你有没有这个资格来作为哪一方,这是关键。
发表于 2007-6-24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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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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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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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普通乘客 于 2007-6-24 19:56 发表

那我又怎么知道你是不是斑竹呢?
你既然是斑竹,那你为什么还怕不给我电话呢?
你心虚?


如果我告诉一个身份不明的人我的联系方式,那就不心虚了?

你既然号召各方去解决问题,你总得自报家门吧?
发表于 2007-6-24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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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开了噶快则撒 的帖子

  呵呵!其实我不想管什么公交的什么事,不过身为学生对学生的事就不能坐视不管了,那两个biao zi真丢学生的脸!强烈谴责!!!
发表于 2007-6-2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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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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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4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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