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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家有古牧 于 2007-4-4 11:27 发表 用芯片说是为了方便找,不如说是为了一证多用,怕有的养犬用别人的证吧,用芯片主要是为了"打假"吧
原帖由 顔色的老鼠 于 2007-4-4 11:11 发表 迷茫啊~都是模糊的答案.
原帖由 家有古牧 于 2007-4-4 11:29 发表 还要用到卫星查找?说实话,在杭州这样不太可能吧
原帖由 87371833 于 2007-4-4 11:35 发表 这套系统本身就在的,就像出租车,还有一些私家车上都装了这系统!
原帖由 牛二归来 于 2007-4-4 11:19 发表 什么叫社会的钱去满足一小部分人的利益?社会的钱你交的我们都交了,我们还交了高昂的管理费,这些钱去哪了?你要如何补偿?杀绝天下的狗吗?
原帖由 言听计从 于 2007-4-4 11:12 发表 这是拿全社会的钱,去满足一小部分的利益.不养狗的市民利益上如何补偿
原帖由 家有古牧 于 2007-4-4 11:39 发表 好了呀.都是用在固体上的,确肉体上还不时拿狗来做实验啊!你愿意的话,那你也要小心,狗本来就是很活跃,不会注意小节,咬到或碰到怎么办?要知道是在活生生的身体上装呀,到时候医院和生产商倒是开心的
原帖由 leeljl 于 2007-4-4 11:43 发表 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你的话够愚昧的
原帖由 家有古牧 于 2007-4-4 11:44 发表 在如今文明的大社会里,狗狗活得够可怜的,所以你不愚昧!!
原帖由 tc 于 2007-4-4 11:09 发表 1:允许由杭州网出面组织志愿者队伍,随同参与城管的执法行为,帮助劝导无证养狗户,如对方不愿意办证,可由我们的志愿者托管负责让别人收养(因为根据法规,一旦由城管没收,就没有权利让别人收养,此条款是不合 ...
原帖由 tc 于 2007-4-4 11:26 发表 本来把狗没收要罚款,办证,不然处死。。。到我们手上总比。。让他死好把。。。而且CG一般也是有投诉才去的
原帖由 ENZO宝贝 于 2007-4-4 11:48 发表 35厘米的标准,赵局长认为下次法规再修订的时候一定会改变,请大家等待 要等多久?
原帖由 轻轻小女子 于 2007-4-4 11:46 发表 1志愿者能否保证收养者合法的去办证? 2. 当初35厘米的标准是谁定的,赵局长有权利改变吗? 3.呼唤保险和芯片,而且应该是强制的,因为它们对人类有不可预支的伤害 4,流狗点的钱谁出,材政出?笑话.我不同意!!
原帖由 琥珀颜色 于 2007-4-4 12:06 发表 财政的钱你一个人出的,你交了多少税,你不同意,要你同意才怪了 你才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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