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194|回复: 38

[转帖] 【杭州日报】杭州公交电车分公司请你来当“评委” 为杭州公交指点迷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0-31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hzdaily.hangzhou.com.cn/h ... /content_960510.htm
  本报讯(通讯员 沈澜 记者 王哲君)如果你每天坐公交,或者对公交有很多话想说,是赞叹或是批评,不要错过当下的一个好机会,你可以成为“评委”为杭州公交指点迷津。杭州公交集团电车分公司将在近期举办“岗位技术练兵”活动,届时面向社会征集若干名大众评委。这些评委将做主评选活动,为进一步提升公交一线的安全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出一份力。
  只要您关心公交发展,热爱公交,经常乘坐公交车出行、为公交发展提出过宝贵建议和意见的市民乘客都可以报名。希望您的热情参与能进一步提高促进公交服务水平。报名电话:85152924。报名截止时间:11月1日。
发表于 2010-10-3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出意见,不去改进,也是没有用的
发表于 2010-10-3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提一点,尽快恢复电车线路,更环保出行
发表于 2010-10-31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华夜风 于 2010-10-31 15:40 编辑

购买新电车,在尽可能与城市景观相谐调的情况下发展无轨电车线路,让“电车分公司”能够名副其实
发表于 2010-10-31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当恢复几条电车线路吧,我们和电车公司一起努力吧. 恢复电车,环保出行,功在当前,益在千秋.
发表于 2010-10-31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sx198 发表于 2010-10-31 15:36
我只提一点,尽快恢复电车线路,更环保出行

就这一点,电场表示鸭梨很大
发表于 2010-10-31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恢复155路
发表于 2010-10-31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0-31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购买12M新电车
发表于 2010-10-31 2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买 青 年 电 车 ,尽 快 恢 复 电 车 线 路,更 低 碳  出 行
发表于 2010-10-31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xuechunbo 的帖子

电车公司表示鸭梨很大,没有钱购买青年电车,除非你赞助。
发表于 2010-10-31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需要改进的就是名副其实!没钱买可以,但是不能浪费啊!好好地子弹头弄哪里去了?!
发表于 2010-10-31 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1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最想提的建议就是:当我们在提建议的时候,麻烦GJGS当成建议听一听,思考一下
发表于 2010-11-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伟 人 挥 手 我 前 进 ,向 楼 上 年 青 人 致 敬 !电 车 是 个 好 东 东 ,发 展  电

车 也 是 为人 民 服 务
发表于 2010-11-1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光沙滩 于 2010-11-1 11:42 编辑
94路无轨电车 发表于 2010-10-31 22:13
最需要改进的就是名副其实!没钱买可以,但是不能浪费啊!好好地子弹头弄哪里去了?!


停用两年,风吹日晒,哪怕想用也是一堆烂铁了。
发表于 2010-11-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卖新电车啊,多恢复几条电车线。
发表于 2010-11-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头哥 发表于 2010-11-1 15:46
强烈要求卖新电车啊,多恢复几条电车线。

ls错别字,杭州就那么点电车了你还要卖啊
发表于 2010-11-1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展我们的电车事业吧
发表于 2010-11-1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再买些技术不过硬,假环保的混动了,用混动来代替电车完全行不通!买些电车吧,有轨无轨都行!
发表于 2010-11-1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ganyilai 的帖子

GJGS领导早想过了,买混动有补贴,这补贴么就十分,非常,很抽象了...大家懂得。
发表于 2010-11-2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作秀,,还是作秀.没有别的意思.一点都没,
发表于 2010-11-2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1-2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5-5-1 14:44 , Processed in 0.541771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