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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文新派出所招聘反扒队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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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新派出所诚招5名反扒队员
   
   为进一步加强文新辖区的路面反扒工作,文新派出所特向社会招聘5名反扒队员。
   招聘口号:惩恶扬善,奉献社会,欢迎你加入文新反扒队!
   招聘条件:男性,18周岁以上、45岁以下,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热爱反扒工作,有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精神。户籍、身高、长相不限。 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工作待遇:年薪1.8万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三金” 另交),同时,每月根据工作实绩给予奖励。
   报名电话: 56826165(8:30-17:00)方警官
            56826110(17:00-22:00)
   报名地址:西湖区紫荆花路110号文新派出所
   报名日期:2010年7月1日至7月9日(双休日除外)


[ 本帖最后由 叶子 于 2010-6-29 21:20 编辑 ]
发表于 2010-6-29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全职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6-29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全职!当然你有精力兼职,我们也不反对和干预!
发表于 2010-6-2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0-6-2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全职发牌照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6-29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牌照?是指工作证么?当然会有!
发表于 2010-6-2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来试试,就是吃不起那苦!
发表于 2010-6-30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1.8万和你们的工资也相差太多了吧
全职1.8万
不过算算也会有2000左右了
就不知道那另交是自己交还是你们交啊?


我最关心的是要不要背黑锅的


看新闻看多
一出事都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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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9Datura + 1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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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30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风险较高,收入偏低,无吸引力。
 楼主| 发表于 2010-6-30 1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 于 2010-6-30 02:41 发表
工作时间24小时?
如果面试、体检合格的话,我们会试用一个月,试用通过了,成为正式反扒队员的,我们还会和反扒队员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反扒队员也受到《劳动法》保护。如果因为紧急或重要工作,需要连续24小时工作的,事后一定会给予调休。

[ 本帖最后由 叶子 于 2010-6-30 20:23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6-30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风shouma 于 2010-6-30 08:23 发表
1.8万和你们的工资也相差太多了吧
全职1.8万
不过算算也会有2000左右了
就不知道那另交是自己交还是你们交啊?


我最关心的是要不要背黑锅的


看新闻看多
一出事都是临时工
三金是由我们交纳,不从工资中扣除。至于西风说的背黑锅,不明白有什么黑锅需要反扒队员背的。反扒队员上岗前需要进行培训,也有严格的纪律约束,如果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了,那我们也是要处理的;如果说反扒队员的问题有专管民警的责任,那么一视同仁,专管民警同样需要处理。我们也要给我们的协辅警队伍创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
 楼主| 发表于 2010-6-30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jstyj 于 2010-6-30 09:45 发表
职业风险较高,收入偏低,无吸引力。
正因为待遇不算好,所以我们在招聘过程中,特别注明,热爱反扒工作,希望能对社会做一些贡献,实现一下人生的价值。如果比较在乎待遇的话,我想反扒队员就不是很适合您了!
发表于 2010-6-30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1.8万是招农民工呢
本来是专职警察的本职工作,天朝又发明了协警、辅警、城管。。。。
 楼主| 发表于 2010-6-30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hqjl 于 2010-6-30 17:34 发表



休息还能调休?而且还是24小时休息后还能调休~~我对这个工作有点兴趣了~~orz00004

不好意思,写错了,是24小时工作
发表于 2010-6-30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hqjl 于 2010-6-30 20:41 发表



orz00023 我的美梦破灭了~orz00000

你比较适合干报社的文字校对工作!
发表于 2010-6-30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嘛,晚上居然还能报名,这二位斑竹还是蛮可爱的,还有头像。
发表于 2010-6-30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为什么不能和城管结合,让城管去反扒,反正城管也在狂来狂去。不招人为国家省点钱也好的
发表于 2010-7-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低了吧。。。
发表于 2010-7-1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hqjl 于 2010-7-1 00:07 发表



馊主意~orz00001



菜包乱说 好主意啊!     城管手上有相机
发表于 2010-7-1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p39
唉。。路过路过............
工资好低的说,投入与收入不成正比啊,^_^
发表于 2010-7-1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被小偷OVER,怎么赔偿。
发表于 2010-7-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1.8万,干的和你们是一样的活
为什么呢
发表于 2010-7-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塞 有1500大元一个月
发表于 2010-7-1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恩恩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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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48岁行不行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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