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阅台湾机车论坛有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7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
发表于 2010-5-8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素质。如果没有飞车党也不会禁什么摩。!!~~帖子写的很好。很切实。
顶了!!!!!!!!!!!!!
发表于 2010-5-8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116] 如同这只蛙一样 不被共产党禁摩禁的鼻青脸肿 那是写不出这篇好文章滴 顶了~
        咱们要机车 咱们要生活~ 暗落落到底~
发表于 2010-5-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LZ辛苦了
发表于 2010-5-10 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暗咯咯骑机车 于 2009-2-28 23:00 发表

对啊,很多人考了驾照,却还是很迷惘...

太吊了,,你这贴子长盛不衰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5-10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9# 的帖子

竟然被顶上来了。说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阿
发表于 2010-5-10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116] 这贴子顶“她”一个月
发表于 2010-8-6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martjapan 于 2009-2-28 13:11 发表
各种文章多来几篇,马上论坛档次提高的
套总的腔调出来的
发表于 2010-8-6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发表于 2010-8-6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素质、?那是他们逼出来的
发表于 2010-10-25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10-26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好帖。。
发表于 2010-10-26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有道理!顶
发表于 2010-10-26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几
发表于 2013-2-26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求台湾机车论坛网址~~~~~~
发表于 2013-2-27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
发表于 2013-2-28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是没办法,即便再着急,也求不来这样的环境。只能一步一步走下去慢慢变化。
大陆就是在走别国或地区的老路,当然也有自己与别人不同的特色。
就像我们现在的各种堵车,插队,乱来。
其实人家以前也这样,只不过是很久以前。
发表于 2013-2-2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话不能这样讲,要让别人改变首先要改变自己,ZF禁摩的措施是有欠缺的地方,但这个不是我们可以违法到底的理由(什么不考驾照、什么闯红灯、不戴头盔)等等。首先生命是自己的,是父母的。如果你真的因为这些原因出事情你对得起谁?退一步讲即使是对方的全责首先你没有驾照是你错,你闯红灯是你错,你没有戴头盔是你错,你没有按照规定道理行驶是你错。这些还不够吗?我也是天天骑摩托车上下班的,但我有驾照、我戴头盔,我不闯红灯,我按照规定道理行驶我不怕(就是被抓我不会被拘留、我可以把车拿出来照样出现在JJ面前)试问你没有驾照你可以吗?
发表于 2013-2-28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改变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必须通过合法的程序。但是首先你自己的行为和工具必须是合法的。
发表于 2013-2-28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顶顶~
发表于 2013-2-28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2-28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提供一下台湾摩托论坛的地址,斑竹,你不准删帖子哦。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feiyu 发表于 2013-2-28 20:37
楼主,提供一下台湾摩托论坛的地址,斑竹,你不准删帖子哦。

晕,这帖子有几年了竟然又被顶.那时候看小老婆汽机车跟mobile01,但是后来好像很多台湾网页会被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kgb1976kgb 发表于 2013-2-28 10:36
话不能这样讲,要让别人改变首先要改变自己,ZF禁摩的措施是有欠缺的地方,但这个不是我们可以违法到底的理 ...

说的对,现在大家也正规起来了,不过这帖子发的时候有点早了,那时候大家好像还是玩走私车的多,行情跟现在不太一样阿
发表于 2013-3-1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5-6 12:32 , Processed in 0.208144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