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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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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3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明:

新年伊始,打算编个新故事。可时间有限,需得空分段续写,有头无尾也是可能的。各位看官,爱看不看,敬请随便。
本故事完全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 本帖最后由 芙蓉蝶 于 2008-2-13 09:5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2-13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子

太初,上帝抟土造人,并非只造了人祖亚当,而是和他早一天造的世间生物一样,人也是阴阳一双的。上帝造了亚当后,又抟土依自己的模样造了个女子,“给亚当做伴和帮手,一起管理伊甸园”,这是上帝造女人的原义。这世间第一个女人叫Lilith。我无法将她的名字翻译成一个确切的中文词语,因为关于Lilith的故事,《圣经》几乎没有记载,只在《以塞亚书》中出现过一次。但在许多早于《圣经》的文献中,却清楚地记录着Lilith的事迹,比如尤太法典《巴比伦大藏》、圣人箴言集《字母》等。而《圣经》根本抹杀了Lilith的存在,一定不是无意的。

传说,上帝用泥土照着自己的样子造了亚当,并命他给上帝早一天造就的生物命名,以测试人祖亚当的智力。亚当见结队而来的各种动物都是雌雄成双的,自己却形影相吊,未免郁闷不乐。上帝说,“亚当一个人孤零零的不好,我给他造个帮手作伴吧。”于是又取了些泥土,也照自己的模样,捏成个女人,从鼻孔吹入生命之气,让她有了生命,并给她名字叫Lilith。
亚当见到Lilith,非常喜欢,想要和她行云雨之乐,他把Lilith压在身下,可Lilith说,我不要在你身下。亚当很不高兴:什么?难道要我在你身下不成?上帝先造了我,再造了你给我作老婆,我是你的主子,你该听从我的意愿才对。
Lilith可不理会亚当的道理:你我都是上帝依他的模样亲手所造,同出泥土,何分高下?若论先来后到,难道你我比那些畜生不如吗?
亚当被Lilith一句话说得哑口无言,情急之下,仗着他身高力大紧紧抓住Lilith不放,Lilith岂肯屈服,一抬头竟高声喊出了上帝的圣名——雅威!而上帝的名字是不许任何人称呼的,何况一个凡人。立时间天崩地裂、地动山摇,亚当站立不住,滑倒在地,等他镇静,他怀中的妻子已没了踪影。
亚当只得向上帝告状,上帝便派三位天使去寻找Lilith。天使本身也是男身,自然偏纵亚当,要Lilith乖乖回去伺候亚当。Lilith不服,说,亚当凭什么做我的主子?上帝造就我,是要我做他的帮手和伴侣,不是做他的奴仆。我宁可在这荒山野岭与妖魔为伍,也不回去当人的奴仆。
上帝也觉亚当理亏,可又不能就此听从Lilith,终于无法唤她回去,只对她颁下诅咒:你同妖魔的后代,我每天要从中取走一百条性命!
Lilith恨得咬牙切齿,也指天发誓说,那么,我要让亚当的后代永远受我的诱惑而终不得!亚当们将永远为此痛苦!

Lilith远走荒野,是在亚当偷吃禁果之前,因为那时候还没有夏娃。后来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并受上帝降下的咒罚,受尽颠沛劳作之苦而不得永生,可世上第一个女人Lilith,却并不在这咒罚之中,她一直逍遥地活在世上,同时履行着自己的诺言。

《圣经》没有记载Lilith的生世,但毫无疑问,在世世代代亚当的潜意识里,自他们情窦初开,第一次梦遗开始,都萦绕着一个关于Lilith的梦魇,这个梦魇是那么的让人渴望,又那么让人害怕。
发表于 2008-2-13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小问题:

1.
Lilith是亚当的初恋情人吗?

2.
Lilith说,我不要在你身下。那么Lilith是女权主义者吗?

3.
夏娃后来是在亚当的身下吗?

继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08-2-13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写,这个我要看的,我比较喜欢看宙斯这种模式的。
 楼主| 发表于 2008-2-13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 Dr. F

Lily 消失了。
在这个世界上,也许我是Lily最亲密的人了,除我之外,不会有第二个人有我那么了解她,包括她的父母姐妹。她是那么的小心翼翼,告诉我她生命中所有的秘密,我以为她永远也不会弃我而去,就像她说的那样,“你简直就是我胃里的双岐杆菌”。可最后,她还是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个月以来,Lily的电话一直无人应答,她也再没有在H社区出现过,我的QQ名单上,她的头像,忽然由那个满头白发的天山童姥换成两扇紧闭着的陈旧而厚重的木门之后,就一直灰暗沉寂着,象一百年前的故事片的片尾,最后定格的那个黑白色电影镜头。
我几乎每天都挂在H社区和QQ上,希望有一天能见到她的身影,哪怕如鬼魅般的一闪,也好让我确定,她并没有真的一去不返。

我在H社区的ID是Dr.F,意指佛洛伊德博士。作为一名专业的脑外科医生,上网既是我脑力转换的休息方式,又是我深入了解人们思维和情绪的佳径。虽然神经学与精神学分别为两个不同的专业学科,但毫无疑问,人的精神与神经密不可分,正如电脑的软件和硬件缺一不可。

H社区是一个专门为H城里的中青年们设置的网络交流平台,以高学历高素质的青年白领居多。生活中越来越沉重的压力和现实里无处发泄的情绪,使得这个虚拟的网络社区成了人们绝佳的释放空间,高尚者更显其高雅,卑劣者更暴其卑鄙,也有人一改平常庸碌无为的形象,别有蹊径地在此大出风头。当然,更多的人放弃平时楚楚衣冠,变本加厉地挥发人性中的魔性。

我每天所见,除了白大褂的医生,就是条纹服的病人。日复一日的单调重复,显然不利于任何一个人的精神健康,哪怕是一个有着极强健的神经系统的脑外科医生。除了周末和朋友打大篮球出一通臭汗,我别无所长,终于无意间在H社区找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新天地。在这里,很多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人,让我这个有志于人类精神病理研究的脑外科大夫如鱼得水。我自称F博士,乐此不疲地从人们的交流中寻找有趣的精神分析课题,以自己专业的道德素养和超人的辨析能力,替人排忧解难,指点迷津,从而赢得了人们的信任和尊敬,并结交了一大批朋友,有一些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好朋友。可Lily不一样,我们先在现实里认识,却又机缘巧合地在那繁华而虚幻的无形世界里相熟。


当我在H社区声名雀起之后,很多人会主动找我倾诉他的困惑,事实上人们心中所困,无非是受累于名、利、情三大孽障,要真正让他们得到解脱,无异于佛陀之普渡众生——佛陀都做不到的事情,区区我一个初登杏坛刚满十年的医生又如何做得到呢。尽管在很多时候我未必把他们大同小异的苦恼当成严重的精神问题,而常常以调侃戏谑的话语让他们放松神经,可他们却几乎把我当成了值得信赖的得道高僧,济公再世,嬉笑间也充满玄机。

恰恰相反的是,往往是那些众人眼中的娇子,不屑与人倾诉自己内心的苦闷,而无时无刻不在大庭广众之下伪装着自己的坚强、成功和自信,却在内心深处,在他们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深渊里,藏着令人担忧的火山。他们太自信,以至不容易相信别人。他们给别人的印象总是那么坚强,仿佛百毒不侵。而他们又是那么优秀,那么出类拔萃,以至于连他自己都相信,他根本不会有什么不如意。却不知那暗藏的病菌正悄自滋长,直到有一天,那高山轰然坍塌,人们将再次重复那句感叹“最坚强的外表下总有一颗最软弱的心”。

在H社区熟人越来越多,我每天上网的时间有限,使我无暇再去注意陌生人的言行。更何况Lily本来不是H社区的一员。也许我永远也不会认识Lily,如果不是H社区的名人金粼把她带到我的面前。

实际上,最先让我认识Lily的并不是金粼,在Lily出现在H社区之前几个月,我中学的同学阿迪就跟我说起过Lily。

阿迪是一家外贸公司的业务员,负责液压手推车出口业务,每年近一千万美圆的出口额,让阿迪成了公司里举足轻重的人物。阿迪三十五岁,身边美女像走马灯上的画片,流水般换个不停。阿迪游龙戏凤,如花间彩蝶,不亦乐乎,正经家室,却一直虚以待位。朋友们问起,阿迪总振振有辞:老婆老婆,是要相守到老相伴成婆的,那不得千挑万选啊!别说我玩世不恭,其实,我比你们更懂得婚姻的责任。

阿迪是个大忙人,工作忙,交际也多,以前常拉我一起,可我不善烟酒,也不喜热闹,每每推辞不去,渐渐地,他也就少来为难我了。我们见面不多。偶尔他会带了他的老母亲来我医院检查身体,少不得抓了我鞍前马后。忽然有一次,几乎半年不见的阿迪忽然来电话约我喝茶,我在电话你打趣他:您老人家有什么要事啊?有事直说吧,跟我还应酬什么。
没事就不能请你喝杯茶吗?哥们架子越来越大啊!阿迪在电话那头气吁吁。
我以为他什么同事朋友病了,要我替他安排医院检查,一般他找我,无非就为了这些杂事。我说,您大忙人,哪来的空闲陪我喝茶!说吧,谁病了?
阿迪电话里一向热情澎湃,像春天生气勃勃的树木,这会却莫名其妙地沉默了一会,然后有气无力,满带愁怨:我病了。你来不来吧!

湛碧居茶楼的一间小包厢里,阿迪先我而至,一人靠窗而坐。令我惊讶的是,他神情疲惫而略现消瘦,而在半年前,还壮实得像头牛,英姿勃发得仿佛小乔初嫁时的周瑜。我在他对面坐下来,不等他开口寒暄,先问:气色不佳呀。怎么了?真病了?
阿迪低头一笑,随即抬头仰身看着我——依然往日风格。可我知道,那低头一笑里必掩藏了太多苦闷。今天他必定有许多话要倾诉。我不再多说,只微笑地等阿迪开口。
阿迪伸手轻轻转动着他面前的那杯绿茶,开始了他的话题:也没什么,就是最近劳累了点。想找个人聊聊。可惜我平时那么多狐朋狗友,真要找个人说话却一个也不成。只能找你。你就当我是个病人吧。
发表于 2008-2-13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歪嘴和尚 于 2008-2-13 10:02 发表
1.
Lilith是亚当的初恋情人吗?

2.
Lilith说,我不要在你身下。那么Lilith是女权主义者吗?

3.
夏娃后来是在亚当的身下吗?

继续关注中。


1,肯定是,因为L是女人。
2,肯定不是,L这么做是为了让亚当轻松,当然也包括L的奔放一面。
3,夏娃是个懒惰的女人,肯定在亚当身下。
 楼主| 发表于 2008-2-1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在此胡言乱语
这样的“读者”,真没兴趣当“作者”了

[ 本帖最后由 芙蓉蝶 于 2008-2-15 14:51 编辑 ]
发表于 2008-2-14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芙蓉蝶 于 2008-2-14 10:21 发表
请不要在此胡言乱语


我用三个肯定,你想我会胡说吗
 楼主| 发表于 2008-2-1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肯定只能更加肯定了你是胡说
发表于 2008-2-14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芙蓉蝶 于 2008-2-14 11:26 发表
三个肯定只能更加肯定了你是胡说


证据!!!
发表于 2008-2-17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网络里,高尚者更显其高雅,卑劣者更暴其卑鄙!
这篇小说的文笔比以前更沉稳些,已经看不出为写而写的痕迹了。
兴致可不要那么快就退了啊,我等着看呢!
发表于 2008-2-17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8-2-17 21:30 发表
在网络里,高尚者更显其高雅,卑劣者更暴其卑鄙!
这篇小说的文笔比以前更沉稳些,已经看不出为写而写的痕迹了。
兴致可不要那么快就退了啊,我等着看呢!


可能我害了她了,主要是坏和尚提什么问题,我就接过去了。
发表于 2008-2-17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可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容易受伤害
发表于 2008-2-17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8-2-17 21:50 发表
楼主可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容易受伤害


我发觉灯火的女性个个自强不息,超级坚强的那种,然后专门对付我,基本上个个都要说我,RP关系。

不过也好,不说我,我倒觉得这太和谐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2-1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8-2-17 21:30 发表
在网络里,高尚者更显其高雅,卑劣者更暴其卑鄙!
这篇小说的文笔比以前更沉稳些,已经看不出为写而写的痕迹了。
兴致可不要那么快就退了啊,我等着看呢!


写,当然不放弃。但我不是那种不选择读者的作者。就好比舞台上的演员,有一种是无论台下是些什么人都可以粉墨登场,而另有一种,却不愿意演绎给他不喜欢的观众看,宁可关起门来唱给自己听!

几个朋友不来,我也甚无趣,只能说些无聊的废话,哈,最近的灯火仿如乱世,世无英雄......
呵呵
发表于 2008-2-18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芙蓉蝶 于 2008-2-18 08:29 发表


写,当然不放弃。但我不是那种不选择读者的作者。就好比舞台上的演员,有一种是无论台下是些什么人都可以粉墨登场,而另有一种,却不愿意演绎给他不喜欢的观众看,宁可关起门来唱给自己听!

几个朋友不来,我 ...

就是这个理
发表于 2008-2-19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8-2-19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芙蓉蝶 于 2008-2-18 08:29 发表


写,当然不放弃。但我不是那种不选择读者的作者。就好比舞台上的演员,有一种是无论台下是些什么人都可以粉墨登场,而另有一种,却不愿意演绎给他不喜欢的观众看,宁可关起门来唱给自己听!

几个朋友不来,我 ...


新春第一天上网,就来光顾.留个脚印子哦.明天抽空听你的故事.
发表于 2008-2-19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故事不能自圆其说的时候

总喜欢安排一个前世注定的理由……如果不是十七八代前欠了情债,就是生生世世结了冤仇……这样做取巧的地方,就是为一些离奇的感情与故事寻找依据。如果把这个前缘删除的话,这个故事大约就是匪夷所思、不能成立的。

楼主文字上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这也是一般人无法企及的。或者说这就是天赋。但是楼主可惜在什么地方?就是游戏笔墨太多,一支笔流畅纯熟,一条熟路就走了下去。这样写出来的东西往往都是外表华丽、内在空洞的文章,实在没有必要浪费彼此的时间。

我对楼主是有期望的,看到这样浪费难得的才华,觉得可惜。

[ 本帖最后由 zhenzhen 于 2008-2-19 21:2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2-19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此说来

《红楼梦》里最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是女娲娘娘。ZHENZHEN向有高见!佩服!

既然那大观园里的悲欢离合也“大约就是匪夷所思、不能成立的”,那曹老头也辜负了您ZHENZHEN的期望了,(而且这样的作品和人物还很多)呜呼!这真是我生命不堪承受之重啊!才华?愧不敢当,不过是吃饱了饭闲来无聊,拈一支秃笔游戏文字贻笑大方罢了。哈哈,对不住了。

[ 本帖最后由 芙蓉蝶 于 2008-2-19 21:56 编辑 ]
发表于 2008-2-1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你们两个人的话雷到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2-19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枫 于 2008-2-19 21:50 发表
被你们两个人的话雷到了。

才子见笑了。鄙人阅世不深,修为浅薄,鼠目寸光,空洞无物,请才子多多指教
发表于 2008-2-19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叫我才子,我真的更加会被雷到
不如叫我疯子,比较顺耳,或者小疯也可以。
 楼主| 发表于 2008-2-1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落枫 于 2008-2-19 22:05 发表
如果叫我才子,我真的更加会被雷到
不如叫我疯子,比较顺耳,或者小疯也可以。


不必过于谦虚,一,您是大家选出来的,二,您是经过ISO90002认证的呀
我的人生经历没您丰富,才和财都甘拜下风,兴趣爱好都很浅薄,别说国际象棋了,我连车都不会走。
您请上坐

[ 本帖最后由 芙蓉蝶 于 2008-2-19 22:21 编辑 ]
发表于 2008-2-19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芙蓉蝶 于 2008-2-19 22:09 发表


不必过于谦虚,一,您是大家选出来的,二,您是经过ISO90002认证的呀
我的人生经历没您丰富,才和财都甘拜下风,兴趣爱好都很浅薄。您请上坐


我开开玩笑你当真啊,我早已经对功名利禄抛弃,我只是每天在赚300块左右的一个小老板而已。
叫我小疯就行,我自称本疯你们不反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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