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受我委委托开展对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二期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我省相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三次信息发布。
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规划概况
二期建设规划的研究范围为浙江省四大都市圈,即杭州都市圈、宁波都市圈、温台都市圈以及浙中城市群。本轮规划建设线路9条,线路总长526.2km,设车站115座。
总体评价结论:《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二期建设规划》符合国家节约能源、加强环保、促进能源与环境协调发展的主要政策,以及《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8-2020)》和《浙江省铁路网规划(2011-2030)》、《长江三角洲地区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修编)》,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角度、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角度以及工程实施角度分析,《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二期建设规划》是必要、合理和可行的;规划与评价范围内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保护规划总体上是协调的,评价范围内土地、水、电力等资源不会形成对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规划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噪声、振动、污水等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浙江省都市圈城际铁路二期建设规划》(2019-2024)是可行的。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见链接。
2)查阅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4、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规划单位地址:杭州市省府路1号省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
规划单位联系人:孙工
规划单位联系方式:0571-87052769,87052746(传真)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共和新路1265号
邮编:200070电子信箱:[url=mailto
uanjinpinjia@126.com]huanjinpinjia@126.com[/url]
联系电话:021-66825918传真:021-66825251
联系人:陈工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请公众对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影响,拟采取的资源环境保护措施以及对本规划资源环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提出宝贵意见。
6、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2)反馈时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网上公示信息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