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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在何方

嫁入豪门的真实生活(转载新浪)全书终(第二十页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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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9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等了好几天怎么还没有啊
发表于 2005-10-19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x
发表于 2005-10-20 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多少啊????
发表于 2005-11-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LZ吃屎的啊,这种虎头蛇尾的事情做得出来的,没道德的
发表于 2005-11-8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样没了呀55555555555555
发表于 2005-11-13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了?郁闷……
发表于 2005-11-19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啊?看的我心悬在那里。
发表于 2005-11-19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完啊
发表于 2005-12-3 13:1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好几个月看下来了,怎么还没有完啊
发表于 2005-12-4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

发表于 2006-2-27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一页啊 ```5555555555``我还以为我会很幸运类```没想到还是没看完啊`不过我是一口气看到这里了``先顶顶吧```
发表于 2006-2-27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看了。越理越乱的爱情故事。只是主人公换上了几个富家子弟。跟琼瑶的差不多。
发表于 2006-2-27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靠,真是晕死了,发了跨年度好几个月的贴
发表于 2006-2-2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长了,还没看完,吃完饭回来继续
发表于 2006-2-27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涙坆颜銫 于 2006-2-27 15:06 发表
最后一页啊 ```5555555555``我还以为我会很幸运类```没想到还是没看完啊`不过我是一口气看到这里了``先顶顶吧```



你说的就是我想说的!
发表于 2006-2-28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啊````哎``这文章真有噱头啊~!
发表于 2006-2-28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没有下文啊
发表于 2006-3-1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是本小说,新浪的读书里面有,作者是个女的,里面有完整的故事,大家可以进去看
发表于 2006-3-1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没意思,看了这么长时间结果是没结局的,5555555555555555
发表于 2006-3-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痛,不凶猛,却绵绵不绝。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水落石出之后,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期末复习根本无法集中精力,虽然各科成绩都过了关,但不理想。

  七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我放假在家,意外地接到了天韵的电话。

  “我女儿今天满月!长得粉嫩、漂亮得很,你不来看看她可不行!”她没提梦辰,好像刚出生的女儿让她忘记了一切。她不是装的,看来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分量真重。

  “我请你来我这里吃晚饭,看看孩子!”她很平静,也很幸福。

  我当然是希望看看她和孩子的,怀胎十月无爱人陪伴,寂寞可想而知。可是,我有些害怕在她的住处碰上梦辰,也害怕碰上她那一大家子人。不管怎么说,她家也算有钱人家,即便梦辰不在,也一定会大张旗鼓为孩子庆祝满月。

  天韵好像猜出了我的心思,忙说:“我这里除了几个保姆之外没别人。家人中午在一块儿吃过饭了。”

  我有心问问梦辰在不在,却没敢问出来。

  最后,她说:“爱爱,你是个学生,千万别破费给孩子买什么东西呀。我就是想见见你,说说话,如果要你破费,那我宁愿不见你还好。”

  既然是去看孩子的,总不能空着手去。我把事情跟我妈说了,向她讨个主意。

  我妈想了想,对我说:“我在王府井一家商场里看见过一个小拨浪鼓,很漂亮,镶银的,不到一百块钱。天韵什么都不缺,送个有意思的小礼物还妥当些。”

  我赶紧搭车跑到王府井,找了一个多小时,才买到了。临去天韵家时,我妈又交代我说:“如果碰上姓李的,不要理他,不能再给他机会,特别是在天韵面前!你就跟天韵说几句祝福话,看看孩子,就赶快回来。如果姓李的不在,你可以跟天韵吃晚饭。”

  天韵的住处离我家比较远,坐公共汽车花的车票钱比坐出租车少不了多少,加上天热,坐出租车会舒服一些。现在回想起这些,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但在当时,我花钱总是会这么算计的。读书时花的是父母辛苦挣来的钱,当然舍不得。

  奇怪的是,从某一天起,我的钱开始多得花不完用不尽,却不再把“钱”这个东西当回事了。我从来都不是个拜金主义者,虽然从小被我妈灌输了嫁入豪门的思想。也许我生性就是个重感情、轻物质的人吧?我的食欲一直不强,吃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山珍海味在我看来,跟我妈做的家常菜差不了多少。我对衣服的要求只是大方雅致,并不是个特别追求时尚的人。即便后来钱随便花,我也没像某些豪门中的女人,把去巴黎挑选四季时装当做人生理想,把参加宴会该怎么穿戴当成工作。熟悉世界名牌的女人可能会知道这句话:找不到适合服装,就穿CHANEL套装,可能不出彩,但不会有错。我是个最害怕被衣服歪曲或者夸张了性情的人,所以买的最多的就是CHANEL,相对喜欢它的蕾丝、珍珠等女性化装饰。我承认不是个精于打扮的女人。未婚时候,印象中夏天总是穿浅色连衣裙,婚后则比较多地穿套装。相比于自己的身体,我更关注自己的心。这一点跟出身阶层没有什么关系。上流社会有交际花,平民社会也有狐狸精。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比之下,现在我妈的衣服倒比我的多好些。反正也能买得起了,她什么牌子的衣服都想穿穿,像是在报复年轻时的清贫。是的,我没有我妈漂亮,这是一句实话。我婚后我妈已经年逾五旬,还是那么美丽,脸上身上没有一处因上了年纪而令人看不顺眼的地方。每每看着她,我总是困惑自己到了五十岁上会是个什么样子。毕竟她是我妈,我从不嫉妒她长得比我美,我一直为自己有个这么美丽的妈妈而骄傲。后来我嫁的人容貌不是那么好,我每次怀孕,我妈都非常害怕我生女儿。她希望我生儿子,儿子一般会遗传妈妈的长相。她还开玩笑


说,她不希望外孙女比女儿还要不漂亮,那样的话,祖孙三人一块出门她会感到没面子。

  天韵居住的四合院小巧玲珑,院子里种着一棵桃树,累累果实已经成熟,地上还落了三五个,非常惹人欢喜。北京的这个时节,正是桃子成熟时,市场价格很便宜。可能天韵舍不得摘下这些桃子吃,为的是用作欣赏。

  正房是个客厅,一个三十来岁的保姆抱着个婴儿用奶瓶喂奶,穿着浅蓝色家常裙子的天韵正朝门外张望。看到我之后,她慌忙跑出来迎接。

  她家里这样的氛围给我个直觉:梦辰不在。我的心一下子放下了。梦辰是我心中新鲜的伤口!从我内心来讲,是不愿意看见天韵和她的孩子的,她们对于我的伤口来说,无疑是一把盐!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起码的人情世故又不能不通。

  一个刚满月的小女孩,正在用力地吸着奶嘴,吃得真欢。她穿着粉红色的棉布小衣服,小脸也是粉红的,皮肤透明,额头的小血管都看得真切。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心里就开始拿她跟梦辰比较,尽管小孩子的五官还没长开,跟梦辰还真有些神似。血缘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我由衷地对天韵说:“真像她爸爸。”

  天韵听罢,满足地笑了,并郑重地对我表示感谢。

  虽然这五个字对我来说像锋利的刀子,我也不应该吝啬这句让她舒心的话。在俗人眼中,天韵比我更可怜,尽管她为他生了个孩子。

  孩子吃完了奶,天韵就把她抱过来,递给我。我吓得不敢抱,天韵笑我胆小,让我像她那样用一只胳膊托住孩子的背,让孩子偎在胸前,孩子太小,骨头软。

  我战战兢兢抱着孩子时,天韵拿起我买的小拨浪鼓,摇了几摇,又轻抚她的小脸说:“宝宝,这是你的爱爱阿姨,给你买的小拨浪鼓,摇一摇,好听吗……”

  母亲跟孩子总有说不完的话,不管她的孩子多大年龄。此刻的天韵是这么的爱孩子,对我也是这么的亲密。她早已看出我跟梦辰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可能一朝忘个干净。可是,在她明快的表情里,我却找不到一丝暧昧。也许这是母性使然,一个女孩做了母亲,青涩时代的芥蒂还算什么呢?

  ——几年之后,当我抱着自己的孩子,再想起当年的天韵,心里就变得特别的熨帖。爱情没有对与错,而天韵肯定一辈子都会做个好母亲的,天底下的母亲都是善良慈爱的!将男女之爱放在无私深邃的母爱面前,不过是轻如飞絮吧?我有了孩子之后,忽然感到心胸宽广了很多。虽然天韵跟我爱的是同一个人,我的心却从此再没排斥过她。

  吃饱的孩子很快疲倦了,睡着了。

  天韵叫厨房里的两个保姆摆晚饭。很精致的四个家常小菜:虾仁玉米,红烧鲤鱼,马蹄闷鸭,烧青菜。汤有两个,天韵叫我吃虫草鸽子汤,她自己吃猪脚木瓜汤。木瓜黄黄的,切成方块,猪脚汤熬得白白的,看上去味道不错。

  “我很爱喝虫草鸽汤,但孩子一直不够奶吃。有个保姆老家是广东的,说一般人家的女人生孩子,都喝猪脚木瓜汤,我改换了一下,有点效果,但效果不大。”天韵解释道。

  天韵哺乳期不能喝酒,保姆就给我倒了一杯红酒。我没有酒瘾,只是象征性地啜上几口。谈话一直在外围绕,两个人都在回避谈起梦辰,但梦辰又是两个人都非常想谈的话题!

  吃到一半时候,还是我先把窗纸挑开了:“他……见过孩子了吧?”

  天韵的眼神一下子变暗了,低声说:“没有。不过孩子出生之后,他给我打过电话。嗯,还把他的名字告诉了我!”她说到这句话时显然有些激动。

  我差一点儿问出来——他是叫梦辰吧?幸好又及时咽了回去。我有些尴尬,忙说:“他应该回来看看孩子的,女人生孩子很辛苦。”

  天韵放下筷子,拿起一片纸巾揩了揩嘴唇。“他忙。来不来看孩子我也不大在乎了,反正孩子是他的。他还答应给孩子起名字。”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很爱他吧……”

  “……怎么说呢?他对我一直没有年轻人那种激情,我对他也是。我们在美国一个华人聚会上认识,很随意,不浪漫。是我先对他说想跟着他一辈子的,他说他不能跟我结婚,并劝我最好不要孩子,以免日后想摆脱时牵挂太多。我硬是怀孕了,他也没有极力反对……可能我的情感比较独立,在他之前也交过不少男朋友。遇到他之后就觉得倦了,想靠岸了。不


过有一点不能否认,我喜欢成功男人,跟着他们可以一辈子无忧无虑。可能外人大都觉得我过得很苦,我自己并没觉得苦。什么样的爱情能持续一辈子呢?特别是生过孩子,嫁与不嫁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了。孩子是他的,他就是三年五年不来看我,总会牵挂着孩子,跑不了的!”

  天韵对婚姻的观点与我妈恰恰相反。也许我的骨子里更传统,还是倾向于拥有一纸婚书。我不是个特别独立的人,而丈夫总比情人要可靠得多。于是,对于天韵的这番谈话,我没有发表意见。

  天韵又往我碗里添了一勺汤,忽然异常清晰地说:“你们是有感觉的,至于感情多深我不大清楚。我想问问你,如果没有什么阻力,你会像我一样为他生个孩子、把一生都用来等他吗?”

  我几乎想也没想,嘴里就嘣出了这样两个字:“不能!”

  我低下头,很轻易地又陷入矛盾之中。没有保障的爱情本来就让我感到动荡不安,怎么能把一个无辜的孩子再推进这种动荡里?虽然爱情还在惯性地持续着,我还在幻想梦辰出现,幻想能与他远走高飞。但是,远走高飞之后又是什么?这又总让我心里没底。

  天韵意味深长地沉吟了一声,对我说:“既然这样,那你还是彻底忘记他吧,找个能结婚的人好。非凡的爱情是需要胆略的,你的性格太柔弱,玩不起有花样的。”

  23

  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很消沉。每每爸妈不在家,我就玩命弹琴。我确认自己已经走上了一条忘却之路,也相信日子这么过下去,梦辰将会在我心里慢慢沉淀。生离死别尚且能被岁月平复,何况是一场破碎的初恋呢?

  8月上旬的一天上午,下着小雨,爸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中实在感到憋闷,就去了一趟新华书店。中午则去医院找我妈,跟她一块儿吃了午饭。

  从我妈的医院出来,正值午后。小雨已经变成了微雨,还在不急不忙地下,北京的暑气被消散了好多。我忽然想起了北池子大街,这个时节,国槐花不知开得多么繁盛了!我必须去那条街上走一走!心里也是非常清醒的,明明知道去了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当然不会那么赶巧碰上梦辰,但对于忘记他这项工作来说,显然极具破坏性。可是,就像人家说的,冥冥之中就像有一只巨手,在背后推着我,想转身都不可能。

  紫禁城城高池阔,北池子大街是紧挨着紫禁城的一条幽僻街巷。这是一条典型的北京街道,两旁的房屋都是青灰色的,在金瓦红墙的紫禁城下显得温存而柔顺。它为何如此幽静?中午时分总是鲜有车辆经过?可能是因为这条街上没有商业味道吧?连一个小卖部也没有。

  天空仍是阴沉沉的,北池子大街地面上的雨水还没有干透,密密麻麻地落满了国槐花瓣。抬头望去,大街两旁高达数十米的国槐树形成了两道翠绿的屏障,每棵树都顶着硕大的翠绿与淡黄交错的冠。直到今天,现在我还记得那天穿的衣服,一条粉白色的短袖连衣裙,稍微夸张的娃娃领,领边上镶着不易察觉的小花边。脚上是一双白色的高跟凉鞋。我很爱白颜色的鞋子,后来去到南方生活,白鞋子显得更适合,更漂亮。高大的国槐在稍嫌灰暗的色调里,显得更加挺拔而孤傲。挺拔和孤傲应该是属于阳刚的,却是我的至爱。尽管在别人眼里,我纤细而沉默,阴柔的成分居多。来回走了两趟,我的双脚还是不由自主地把我带到了XX胡同。我想梦辰,实在太想梦辰了,我希望奇迹出现,能在这个古老幽静的胡同里碰上他。

  可是,快要走到梦辰的四合院门口了,胡同里还是只有我一个人。是啊,天下的机缘怎么可能都叫我碰上呢?我跟梦辰的缘分已尽,真真切切地过去了。这么想着,我的脚步反而不那么怯懦了。四合院的大门紧闭着,里面寂静无声,似乎整个世界都寂静无声。我断定里面没有人,起码没有主人。我站在门前,望着相对于华贵的朱漆大门显得有些朴拙的两只铜制门环,目光渐渐失去焦点,脑子里的思维也渐渐发散开来……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撑伞,门前的一棵国槐树亦是繁华满枝,每每有夹裹着微雨的凉风吹过,花瓣就会雨一样落个满身。国槐花不是洋槐花,不少人会对它产生误会。国槐花的香气没有洋槐花的浓郁,花儿呈淡黄色,没有洋槐花的洁白,花瓣也不比洋槐花的大而饱满。它的单薄和暗淡就像我的青春,在不为人知的时空里独自憔悴……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有轻微的刹车声。我心里一惊,尴尬地转过身,发现一辆香槟色的


轿车已经在我面前停下。

  凭借我当时少得可怜的名车知识,我只能认出这辆车的牌子是宝马。众所周知,奔驰也是名车。奔驰与宝马有何显著区别呢?奔驰无疑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可能国人眼中最好的车子就是奔驰了。开奔驰的男人,会被人们看做是成功男人,被人艳羡和尊重。并且,在奔驰车的广告中,人们也能强烈地感觉到厂家的理念。而宝马似乎是专给爱车人造的,开起来有得意、过瘾和刺激的感觉,可以充分享受驾驶的乐趣。也许这就是奔驰的主人常设司机,而宝马的驾驶员常是主人自己的缘故吧?

  由于天色暗,我看不清车窗里的人是谁。我真怕里面坐着梦辰!我害怕把这样幽怨的寻觅暴露给他,尽管关在屋子里我可以为他痛哭不止。我几乎是下意识地迈开脚步,准备从这个门前逃走。然而,这个胡同里实在太幽静了,连个遮挡视线的人影也没有。还没走两步,车里的人就下来了。

  他看上去不到六十岁,眉宇间流露出一缕英气,这缕英气支撑着他,显得很年轻。很快,我的脑子里出现了梦辰的影像,面前的这个男人与梦辰的气质是不同的。梦辰身上洋溢着的是沉静和儒雅,让他显得比面前这个年龄更大的男人还老成。

  这个男人中等身材,偏瘦,皮肤红润,脸上及手上都没有这个年龄层的人常有的“老人斑”。他的整张脸看上去当然不如梦辰的舒服,但是也不让人反感。老,总是与丑联系在一起,老而不丑是所有上年纪人的追求。是的,他一点也谈不上丑,挺耐看的。浅蓝色短袖T恤和茧白色的休闲长裤,倒使他显得比梦辰更有活力。何况,他是从车子的驾驶座上下来的,爱车的人总是活力充沛的。

  他已经站在了我的面前,我当然不好再硬着头皮逃跑,就木偶般地站住了。

  “这位小姐,你是来找梦辰的吧?我们梦辰总能吸引到最优秀的女孩子!”他的口音可不是梦辰的北京腔,带有典型广东口音的普通话。

  我不禁一惊:“梦辰?你知道他?”

  “哈哈!当然,岂止知道?你想打听他什么吧?我会知无不言!”他的口齿竟这么伶俐,还有些幽默味道。

  我意识到自己失了口,忙撒了一句谎:“不好意思,谢谢你。我不认识梦辰!”

  他轻轻摇摇头,咄咄逼人地说:“不会吧?不认识梦辰怎么会站在这个门前若有所思?”

  我真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忙搪塞道:“只是太喜欢这个四合院了,就停下来看看。”

  “真的吗?你真的很喜欢这个四合院?”

  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问题感兴趣。于是就郑重地点点头道:“确实,我很喜欢。”

  “很好!你真的喜欢,我可以把它送给你!”

  北池子大街有很多四合院,其中像这个一进式带有一片花园的并不是绝无仅有,有的甚至还带有小池塘和地下室,价位每平方超过万元。这个四合院面积不算很大,大约有500平方左右,很关键的一点,它是独门独户,旁边又没有高层建筑,院内情景不会被他人一览无余。再加上高品质的装修,买下来的时价恐怕要上千万人民币。——这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奢望的,随便就许诺送这么贵重礼物的人,需要有多大的身家做底子呀。并且,我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个陌生的女孩子。虽然我真心喜欢这个四合院是前提,但再有钱的人,也不会这么轻易就把钱往外撒吧?也许这个四合院对于他来说,就相当于一支冰淇淋对一个普通人的价值?如果一个可爱的女孩说,我很喜欢吃冰淇淋,一般人都会随手买上一支,满足自己的施舍欲?当年我还没有钱,根本想不通!千万人民币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啊,我简直想都想不出来。于是,我开始有些怕他,怕他是想用这座四合院开路,高调追求我。再说,我怎么能接受他的馈赠?我甚至连他是谁还不知道!

  于是,我竭力使自己从惊愕中平静下来,对他说:“希望这是个玩笑。一是我们素不相识,二来我也不会接受无缘无故的礼物。”
 楼主| 发表于 2006-3-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梦辰要送给你这个四合院,你会接受吗?如果可以,我会让他代我送给你。”

  “我不是说过我不认识梦……辰吗?”

  就在这时候,四合院的门忽然开了,可能里面的人听到了我们的对话声。那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仆站在门旁,对着我面前的这个老年男人恭敬地叫了一声“林先生”。林,这个姓氏


好熟悉,像是听谁说过,可一时却想不起来了。当时的北京,还不像南方的一些城市,开放后称呼中产阶层以上的男士一般都是“先生”。这个男仆称呼他为林先生,我感觉意思上更多的是因为他上了年纪,是一种尊称。

  林郑重地对我说:“梦辰叫我林叔叔,你要是不介意,也随着他叫我林叔叔吧!”

  他这么一说,我才一下子想起来了,原来他就是梦辰跟我说过的那个林叔叔!我不禁感慨起来,这个世界真小啊。我怎么偏偏这个时候来?早到和晚到半个小时,也就不会碰上他了。林的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我也不好意思再强调自己不认识梦辰了。看来他压根儿就没相信我的话,我的脸不禁微微有些发热。

  我感到非常难为情,硬着头皮对他说:“我还是叫你林先生吧。”

  “好,都可以!到了家门口,不进来坐坐不合适。来,进来喝杯茶,陪我这个寂寞老头聊聊天。”他显得很高兴。

  “谢谢!这次就不了,我还有些事。”

  “不会耽误你很多时间的,你不想跟我一同聊聊梦辰吗?”

  说着,他非常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完全是长辈对晚辈的亲切。他毕竟是过来人,我自以为埋得很深的东西,可能他一眼就看破了。“聊聊梦辰”——这对我来说是个多大的诱惑啊。我的头脑一热,不知不觉地就被他带进了门。

  24

  院子里多了一颗石榴树,挂满了鸡蛋大的果实。

  “这是北京一个做房地产的朋友送的,送来的时候种在大花盆里,我叫人移到院子里,好在移活了。”林说。

  “石榴比较好种,果实能吃,也是吉木,北京好多庭院里都种呢。”我只好搭讪。

  “等这些石榴熟了我一定请你来吃。”说罢,他又改口道:“也可能是你请我来吃哦,说不定那时候这个四合院已过户到你名下啦。”

  看来他是当真了!我不解地望着他,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不过,在这一瞬间,我第一次发现了自己的虚荣心。梦辰送我钻石项链时,因为无从估计它的价值,我没有为之震撼。再说,梦辰送我的项链代表爱情。而林要送我的四合院,不过是一个顺口说出的“小礼物”呀!就算他喜欢我,也跟爱情毫无关系。因为连他自己也看出来了,我是爱梦辰的。再说,他还要我随着梦辰一样叫他林叔叔呢。一个年龄是我两倍的梦辰爱上我,已经不为世人所容了,何况一个年龄是我三倍的男人?就算给他爱的机会,估计他也没那么大胆量。

  我这么想着,觉得很放心。同时,我也隐隐感到,与林交谈起来,要比跟梦辰交谈得更随意,也更融洽。彼此之间有爱情的男女才会时时拘谨吧?我与林之间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最多是他喜欢我这个年轻女孩子,他也不让我厌烦。我们之间的纽带是梦辰,没有梦辰,这辈子我不可能与他碰面,更不可能与他交谈。

  一个女仆端来两杯白菊花茶和几只精致的小点心。在我的记忆中,当时的北京很少人喝这种茶,恐怕现在喝的也不多。后来我去南方生活过一段时间,喝这种茶的人就非常多了,只不过这种茶也是有等级之分的。

  “经常逛书店吗?”林看见了我包里的新书。

  “平时基本上一个月去一次,假期里去的多一些。”

  “喜欢看什么书?”

  “比较喜欢看文学名著,还有一些艺术家的传记之类。”

  他笑道:“咱们两个人的爱好还是有重合点的。我年轻时基本上把中外文学名著读遍了,英文的一定不读译本。现在不行了,偶尔会读一些历史类书籍。这人呢,越老就越想往回看啦!”

  “你一点儿也不老,我没感觉到你老!”我并非言不由衷。

  他听了之后很高兴,微微扬起眉毛道:“你真会说话,说得我想送你轿车了。”

  我也笑了笑。他真有意思,有钱人都有馈赠癖吗?或者他太久没送东西给女孩子了?

  他看我笑了,显得很高兴,呷了一口茶道:“我讲话是算数的,说是叫你来坐坐,给你讲讲梦辰的事情,是不会食言的。好了,言归正传!从你刚才站在这门口的神色来看,你对梦辰肯定是一往情深的。我的车子在胡同口停了足足有十几分钟,你都没察觉,可见有多专注。进这个胡同十几分钟了,你还站在门口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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