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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九月军靴

我们对朋友作了些什么?——给广大不爱狗的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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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28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着看着我就哭了,前为感动,后为愤怒!
发表于 2006-10-2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一定要顶的
发表于 2006-10-28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点1:人也会传染狂犬病,如果只是为了预防疾病的话,中国政府应该考虑在各个城市进行捕杀人类来预防狂犬病的传播.
论点2:如果中国政府是为了所谓的2008年奥运会给别国展示一个虚假的,虚伪的和谐适合.社会主义国家的话,建议政府先对关押在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少管所的人类进行屠杀.然后多所有有可能进行犯罪,影响国家形象的人类进行屠杀.然后对那些无害的人类进行屠杀,并且制作成注塑标本,按照展示的要求放置于各个政府希望展示的处所.这样对于2008年的这项婊子牌坊形式的盛会将是百利无一害.


呵呵,社会主义国家有人权,有人道.和谐社会就是无生命社会.中华文明就是背信弃义,忘恩负义.
发表于 2006-10-28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接着顶
发表于 2006-10-2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深深得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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