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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调整湖滨路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调整湖滨路(庆春路至邮电路)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14年1月31日起,湖滨路(庆春路至长生路段、平海路至邮电路段)双向禁止机动车通行;湖滨路(长生路至平海路段)维持原交通组织不变。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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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sebirds 发表于 2014-2-2 10:19 http://bbs.hangzhou.com.cn/thread-998225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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