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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钱江晚报】“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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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过时了网传道路礼让有了新法则,其实早已实施
路口遇车如何礼让,老司机也不一定搞得清,赶紧来看看这四幅图吧


  本报记者 徐建国 本报实习生 王晓婕

  分别从支路和干路开来的车,在路口不小心撞上了,两车车主各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相互指责。“你怎么开的,支路出来的车,怎么不知道让主道上的车”、“我是直行,为什么要让你”。这样的情形,或许你也碰到过,对这样一起事故,你如何评判?

  最近网络上流传这么一个消息,史上最严交规今年执行以来,道路礼让法则也有了新变化。原先“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则已经终止,路口遇车有了新的礼让法则,而且还有一个“口诀”。记者昨天从交管部门核实,旧法则确实已经废止,只是跟史上最严交规没多大关系。“新的礼让法则,司机掌握了对开车挺实用。”

网传的礼让口诀不太准确

  网传新交规实施后,有了新的车辆避让法则。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司机还将会被记分。

  是否真的如此呢?昨天下午,记者请教了一位路面执勤交警。在反复听了记者念的口诀后,他说,现在路口礼让确实不是按照“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了,但这个口诀也存在一点问题,容易误导司机。口诀第二条说,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是有前提条件的。如果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且直行,你先是对的。但如果你从右侧来左转,则应我先。“转弯让直行,这是一直以来都是需要遵守的。”

礼让新法则其实早已实施

  记者了解到,路口礼让新法则其实跟史上最严的新交规没关系。

  省交管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口诀中所提到的礼让规则,其实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早已提及。只是,很多人,对礼让规则并不清楚,所以才觉得“挺新鲜”。

  记者查到,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有这样的表述: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省交管局人士说,这样的礼让法则,主要是跟人看东西的习惯有关,跟支路干路无关。

路口拥堵时闯绿灯也要罚

  交警部门表示,所谓的新法则,只适用于没有红绿灯和交警不在的情况。“其实,无论有没有信号灯,有没有交警在,自己开车小心才是最重要的。”

  另外,还有一点要提醒司机的是,在路口拥堵“打结”的情况下,即便是绿灯也是不能通过的。最近,济南交警部门严查路口交通拥堵时车辆“闯绿灯”,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也引来一些质疑声。不过,杭州交警部门表示,路口打结时“闯绿灯”,是有法可处理的。根据相关规定,对“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2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处2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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