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807|回复: 35

[咨询] 我是不是杭网义工的一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5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5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6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盆友不要灰心,其实你一直是义工,因为你的行动是义工,因为你的内心深处是义工。你会慢慢长大,成为我们的老义工。到时我们会热烈迎你的回来,我们没有抛弃你。
      你应该了解,既然你参加了这个“游戏”,那么你必须遵守这个“游戏”的规则。等你符合加入义工的条件后,我们会张开双臂欢迎你加入我们义工组织。小盆友快快长大,我们期待你的加入。
发表于 2011-6-6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理解你的心情。只是义工组织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需要去遵守。可能是管理员一时疏忽,才发生了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代表二群管理员向你道歉。也希望你不要因此而对做义工感到失望,请继续关注我们的活动,等你的学业完成后,我们会很欢迎你再次加入义工组织。
发表于 2011-6-6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您对义工和义工网的关注与支持!!!非常感谢你!!!
发表于 2011-6-6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1-6-6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7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参加过什么活动了?
每次都是只见报名,不见其人
发表于 2011-6-7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6-7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031东 的帖子

年满22周岁,有稳定的职业,义工分会明文规定的
发表于 2011-6-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gonyTT 的帖子

晓荷移你出群的时候肯定是单独跟你说清楚的,或许你没有理解明白吧,就像当时改群名片一样,我都看到她截图出来跟你说清楚了的
发表于 2011-6-7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木美 发表于 2011-6-7 07:43
你参加过什么活动了?
每次都是只见报名,不见其人

那倒也没有的,报名的两次都有去的,另外有一次没有正式报名的,只说有时间就去,这个偶倒也晓得的。
移她出群也是肯定跟她说清楚明白的,她自己不理解吧
偶们群向来是文明群,这个美美知道的哦
发表于 2011-6-7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好事不用在乎在哪儿做,怎么做,
等时机成熟了
我们大家热烈的欢迎你的归来!
发表于 2011-6-7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7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心怀一颗感恩的心,那里都是义工天堂~哈哈!
发表于 2011-6-7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竹斋居士 的帖子

芳芳姐说得对,做好事不用在乎在哪儿做,怎么做。只要心存爱心,用你自己的言行实践着,你就是义工,义工只是一个名号。作为义工组织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等你符合这个要求了,大家会热烈欢迎你的到来
发表于 2011-6-8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AgonyTT 的帖子

虽然没一起参加过活动,但在群里关于改名字,对你还是留下了印象。我觉得被T出二群,原因肯定是其一二,比如你报名的次数比实际参加次数多很多,这是纪律问题;又如你报名并也实际去了,但不去签到,这也是纪律并没有人知道你去参加过活动,这更是被T的主要原因。我觉得你不要灰心。有很多人因为工作的变动再没有时间参加活动自己选择离开或”被T“,管理员这么做只是在规范一个组织的纪律而已,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你说是不?义工只是一个名号,只要你心存“心所至,爱所在”,时刻以“尊老爱幼,拾金不昧,乐于助人……”来要求自己,也积极在的行动中,那也是真正的义工,群里群外的也永远是你的兄弟姐妹,也不知咱表达,语无伦次的写这么多,只是希望你不要因为这个使你对做好事产生误解。如果有我说的以上两个原因,应该重视一下并重新安排好自己的时间,相信二群的门永远是打开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楼主| 发表于 2011-6-8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9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漂亮的小宝贝。好像也有18岁了哦!其实如果有参加活动各位管理员稍稍脚下留情。对做坏事的我们可以眼睛盯牢点,做好事的有时候可以睁只眼闭只眼的。
发表于 2011-6-9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1-6-9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杭州网 ( 浙ICP备11041366号-1 )

GMT+8, 2024-11-18 21:24 , Processed in 0.293773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