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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公交优先”应当从立法上予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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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无论在人均占用道路资源、环保低碳、城市形象、城市管理、百姓生活等方面来看,发展高效的公共交通事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杭州市政府当然也重视公交事业,但是“公交优先”不是增加车辆和班次就行的,如果不在立法上予以保证,增加车辆、路线、班次并不能提高多少运行效率,反而会给已经十分拥挤的城市交通带来负面影响。
        公交车线路运行时间日益增长、效率日益低下的主要原因是杭州私家车的大量增加。公交车体积大,转弯半径大,在进站出站、正常变道、路口转弯时必须压线借道行驶,而其他车辆极少有主动让行的。按现有道路法规,公交车与其他车辆的道路权是一样的,一旦出现碰擦,公交车因为变道压线为主要责任,所以其他车辆没有让公交车先行的义务和责任。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一些地方政府,为保证诸如校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通路通行优先权,均建立了一些相应的地方法规,从立法上保证了公交优先通行权,为公交车的畅通提高了必要的制度保证。
       建议杭州市政府借鉴这些地方政府的做法,研究在杭州市建立公交优先的地方交通法规!
发表于 2011-5-6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杭州不太可能的,公交优先提了很多年了,没什么大成效。
发表于 2011-5-6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部门严重不作为,在他们的眼里,公交车是堵车的一大因素。
发表于 2011-5-6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路口的公交专用道,  交警都不肯留, 可想而知

这几天在广州, 对广州的交通印象非常好, 我拍了很多照片, 有时间发上来.

网友不要老拿杭州与北京比,  可以和广州比房价, 比公交, 比绿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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