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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黑暗的公交公司-(小公共)(来源: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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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公交公司-(小公共)的一名员工,4月15日中午11时左右,我驾驶62路公交车从浙一开往陶瓷品市场,途经美政路站时,上来一位80岁的老太太,她还带着一个4岁左右的小孩,我按下服务用语并且确定她已坐稳后再起步,她就坐在了我驾驶室后面的第二个横排座位,当时平稳行驶至将近下一站时听到车厢后传来有人摔倒了,这时我正准备要靠站,待我停稳后,起身到后面与乘客将她扶到座位,到终点站后联系家属将她送往医院。

接下来小公共的领导是这样处理的:第二天,叫我去队报到,先叫我写了经过(当时所写的经过,我是以为我停靠站的那脚刹车与老太太摔倒是同时的),经过写完后就让我签了事故认定书(主责-驾驶员要承担15000*80%的赔偿,并且扣除三个月的安全奖,每月三百元,还要扣15万的安全公里)及付500元保证金(保证以后不犯这种错误),他们根本都没有经过调查就给我定好了责任,(他们说,我们公交公司有规定的,只要车子在动,发生的车内伤,驾驶员都是有责任的,驾驶员在行驶途中不仅要看前方,还得照顾好后面的乘客安全),由于当时我没交钱,也就说明我没认可,(他们不管我认不认可,第二个月初就开始扣我的工资了)。

当天我得知有证人肯为我做证,我向证人了解到的是:老太太上车后先在前面坐下了,车子起步行驶途中,她想去换个座位,就在换位置的时候摔倒了,当时车速是平稳的直线行驶的,没有刹车,由此看来老太太在我刹车前就已经摔倒了。我认为自己是没有责任的,这起事故纯属意外,这是我驾驶员无法控制的,在开车时,我只能在确保他们坐下后专注前面行驶,无法控制在行驶途中乘客的一切自主行为。

我把证人的说词告诉公司领导,希望他们去调查,哪知道他说,证人是没用的,我们公司有自己的规章制度的。由于我不服他们之前的处理依据,他们最终以车速过快(超过30码),操作不当为理由定我为主责,我问领导,操作不当的范围是很大的,请解释一下,最终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我让他们拿出最后的处理结果文件和处理依据,他们说是没有的,一切都只有口头的。

我起早摸黑的一个月只赚了3000元不到。

对此请大家来讨论一下自已的看法。

内幕:电车公司151路在城站大转弯时,一位大伯摔倒在车厢内致其死亡,最终电车公司与家属是打官司的,法院宣判这起事故属于意外,与驾驶员操作无关。

相关连接:http://www.19lou.com/forum-5-thread-29006001-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自己
PS:看看19楼连接里第43楼的回复,真是有样学样,生财之道
发表于 2010-6-8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都黑的。不只是8场黑
发表于 2010-6-8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都不容易。
发表于 2010-6-8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光对于这些领导来说真是不痛不痒…苦的只是下面的司机
 楼主| 发表于 2010-6-8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法院见么好的
发表于 2010-6-8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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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么
发表于 2010-6-9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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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行各业都有潜规则

只能诉求媒体,认真调查。
发表于 2010-6-9 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代是有理说不通的,只有刀子能说明问题,啥事都要搞大了,才能有效的解决问题.
苦了你一个,造福万把人.
发表于 2010-6-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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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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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行我相信你说的是事实,公交公司事故赔偿方式非常不合理,你就是替罪羊!你现在开车还会集中精神吗?
发表于 2010-6-10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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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0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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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1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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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2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仲裁吧,再打官司,可以先去咨询律师
发表于 2010-6-14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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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表同情啊,豁的出去的话应该象33路那位强悍的大姐学习,告到他们讨饶
发表于 2010-6-22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发表于 2010-6-2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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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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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3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每次看到老年人我都离得远远的,因为我做过老年工作,知道老人中的败*也不少。
发表于 2010-6-27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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