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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高自我品味之提升带来的好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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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s:老夫好久不曾码字,甚至忘却了灯火阑珊,因为最近忙于私事,但是对文学,我只能说一直怀在心间,从未忘却。

文/落枫

     最近老是看到兽兽、世博、以及玉树的新闻。我毕竟也老大不小了,不能和90后掺和着搞非主流,也不会发表太多内心里的想法。但是在这里,我想说的是自我品味之提升带给自身和别人的好处。

       我以前很喜欢去写书,写社会上我所看到,所听到的事情,写出里面那些平常人也许未曾遭遇的真实故事,毕竟我说过,凡我所写,皆为所做,从而带给他人一种启迪的效果。这种效果可以说是经验,也可以说是解决方案,也可以说是防范于未然之效果。要知道有些经验,是他人用血和泪换来的,也许你能正在犯这样一个错误。但是事实上,这个世界已经变了,他们已经不需要老者,长者告诫他们处世哲学,而是自我引发一套无法用正确思维去掌握的方式,这种方式祸及自身,更祸及他人。

       我停笔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之前我受到多家知名文学网站的邀请写官场以及异能小说(都市是我的强项,未被采纳,容后再说。)。前者我动笔了,但是最后碍于网监的强大压力,我半途停笔。后者,我连想都没想一下便婉拒了。

       先说利益部分,我个人对网络文学网站的运作是相当熟悉的,弄个VIP最多也就3000-4000元一个月,而且人的大部分时间已经被文学占据,对身心不利。要知道起点除了10大作家是最赚钱的,可能上百万,其他的只是绿叶效果,甚至连绿叶也算不上。毕竟你要赚钱,同时也要为他人创造利益,创造不了,你文笔再好,也只是枉然。就如我所说的金字塔效益,要知道金字塔顶端的一块砖很多人都想知道它是怎么上去的,却忘记了是底下如此多的砖衬托它上去的。(在此说个笑话:17k文学网站说给了某作家200万年薪,然后我就听到有个人说,17K整个网站卖了也没200万。其中的规则自然有人知晓了。)所以,我写书自然排除了为了赚钱之想法,基本上也就是为了理想而牺牲了休息时间吧。

       第二,从书的价值上说起,我个人是非常不喜欢非主流的东西。我认为人活着要接受和学习给自己生命带来帮助的东西,而非一些低级无聊的东西。这里我要谈到兽兽,一个凭借艳照门从而走到日薪30万的车模,居然会被人们如此追捧。说明我身边的人们在腐朽,在不断的从高雅跌落到低俗。为什么人的思想是最重要的,很简单,思想境界越高,眼光自然豁然开朗,出世之道更为鲜明。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己心里清清楚楚。什么事做了会伤害别人,什么事做了会帮助别人,全依赖自己的思想。所以我只写官场警示他人,不写异能让比我小的人整天异想天开,甚至作出无法想象的事情。在此多说一句,关于现在的书,我想说,根本就是被商业化了,这已经不是书了,那是精神上的毒品,腐蚀你的思想而已。

       浅谈自我修养途径,例如沟通:当今世上大家都忙着赚钱,很少有人去与身边的沟通。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除了赚钱,还有很多东西是人不可缺少的东西,与长辈沟通,与子女沟通,甚至与朋友沟通。而沟通需要的是语言,语言表达涉及到一个人的知识领域和内心思想,而非你所学来的那些非主流的东西。多和长辈,朋友,甚至子女沟通,你能取长补短,学习正确的思想,摒弃自己从前错误的思想。同样也可以让对方吸收到你更多的正确思想,阻止对方错误的思想。

       爱好:下围棋,拉小提琴,甚至垂钓,旅游都是一种爱好,量力而行自己的爱好。所有的正确爱好,都能带给自己一种心界的提升。有了这个提升,你才会体会到自己活在这个世界自己所应该理解的事情。正确的生活会带给你正确的生活心态,从而正确的融入这个世界。人之所以会犯罪,是因为他的心态问题,伤害身边的人不是一时产生,也不是一朝一夕,是长年累月积攒下来的。所以有了爱好,你就会发现美好的事物,不再对任何人或事物或环境失望。 说到这里,我也累了,有时间我会写一些生活感悟,希望大家指出不正之处,谢谢。
发表于 2010-5-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落枫的文章我很少同意的,这篇是例外。呵呵~

希望你多写点。
发表于 2010-5-8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也同意,支持。嘿嘿。
发表于 2010-5-10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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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11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mh 于 2010-5-10 12:55 发表
好久不见,连自己都记不起没上论坛多长时候了,没想到一上就看到这么同感的文章,支持!


因为你在忙着照顾孩子啊![100]
发表于 2010-5-11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你也知道滴,倒。
发表于 2010-7-5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感悟符合作文规则无不正之处~:)
发表于 2011-3-21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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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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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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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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