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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平等,不应该等到了上帝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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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2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得葛优在一部电影里奉承女导购员说:“你是空姐退下来的吧?”

  没错,在我国空姐几乎成了大众眼里美丽、时尚、气质的象征。飞机上见到的服务人员大都是漂亮的空姐,偶尔也有帅气的空哥。我以为全世界都是这样呢,可登上北京飞往旧金山的美联航的国际航班,才知道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儿。这飞机上不但有空姐、空哥,还有空嫂,空大爷,甚至还有空奶奶。

  到了美国走的地方多了,我发现飞机上的服务员在年龄和外观上看起来就没有什么统一的标准。有女有男,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年龄从二十多岁到五六十岁。从肤色上看有白有黑有黄,从体形上看有胖有瘦,而且那胖的看起来是“相当”的胖啊。

  其实还不止飞机上,我发现美国在好多我们称之为“窗口单位”的部门,对从业者都不大“挑剔”。海关服务台上坐着的竟然是一白发苍苍的大爷,你再看那街头的警察,有的长的简直像个水桶,能抓歹徒么?还有政府部门的接待员,超市里的收银员,餐馆的服务员,诊所的挂号员,年长的、肥胖的、麻脸的、秃顶的甚至残疾的,简直是五花八门。

  尤其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在我们看来本应该自惭形秽,缩头缩脑的人,竟然活得那么“理直气壮”,走起路来昂首挺胸,神采飞扬,就好像个个都是王子和公主似的,简直能把人气死——凭什么呀?

  谁家显眼的地方不放点好看的?咱国家各行各业前台放的一般不都是年纪轻轻、有模有样的么?没看去年有个省招收女公务员对胸的大小都有要求么?那可是代表咱国家工作机关的形象啊。按说美国也不可能是没人了,好莱坞电影里多少倾国倾城的美女?就是大街上顺眼的人也不少嘛。可是美国人偏不。

  时间长了,明白了几分道理,原来这里边体现的是平等意识。而人人平等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不歧视。不歧视有色人种,不歧视老年人,不歧视妇女,不歧视体形非正常者,更不歧视残疾人。

  我们有些用人单位招聘,动不动就明确要求年龄30岁以下。在很多部门里,一个人混过50岁,就没人再重视你了,前边基本没路了,渐渐的就被边缘化了。有的单位甚至40岁就逼你退休了。退休以后,更是百无聊赖,自己就有一种成为社会负担的感觉。美国人对退休年龄、驾车年龄的规定都比我们晚,更关键的是在工作上不遭歧视。一个职位,老年人可以和年轻人可以一起竞争,如果能力都一样你因为年龄不要我,那法庭上见,告你个歧视可不是闹着玩的。美国的胖人很多,特点是屁股大肚子大。美国也不歧视胖人,比如我要当警察,无论我多胖,只要我体能测试通过,你就不能不要我。美国也不允许性别歧视,起码不能公开地搞。在我们这里,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时因性别原因而被拒之门外的事情极为常见,有的地方甚至出现过连妇联这样专门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招人都不要女生的黑色幽默,这要是在美国,那还了得?

  在美国,无论种族,无论贫富,无论强弱,人人生而平等已经成为一种理念,一种习惯,有时甚至超越了国籍和法律。911事件以后,美国联邦政府迅速建立了“受害者赔偿基金”,对受害者的家属进行赔偿。数千名遇难者中,有知名的企业家,也有一般职员;有富人,也有普通的打工族;有美国公民,也有外国公民,还有11个在世贸中心餐馆打工的没有签证的非法移民,其中甚至有的人正等着被遣返的法庭听证。但是,联邦政府在进行赔偿时,“无视”死者生前的财富和地位,“无视”国籍,“无视”合法与非法,对每一个受害者的家属都给予了慷慨的补偿。那些非法移民的家属得到了从87。5万到410万美元不等补偿,并由工会等有关组织出面,想方设法送到由于非法身份而“东躲西藏”的家属手中。这种对弱者的尊重,这种平等精神,不能不令我们汗颜。

  反观我们自己,地域不同,同样的分数却进不了同样的大学。户籍不同,同样的生命,却有不同的价格。同样的旅游线路,对老人小孩却要收取更高的费用。在自己的国家居住,有些人却要有暂住证。同是一个国家的国民,有人有低保,有人却什么都没有。本是为所有乘车人准备的火车站候车室,有的却单单不许民工进入,只能到广场上指定的民工候车处……不久前,竟然还有官员和参政议政的代表提出“人口城市准入制”,限制所谓“低素质国民进城”!难怪有人惊呼此建议创“种族内歧视”之最了。

  实际上,有不平等存在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把不平等当成一种习惯,自然地去接受。当然,美国的人人平等绝不是十全十美,无懈可击,歧视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但是许多方面还是应该引起我们思考,值得我们借鉴的。虽然美国在建国初期就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人人生而平等,但是平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真正让平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生活中的现实,甚至成为美国的一种精神,却是经过了美国人民长期坚持不懈的艰辛的斗争和努力。

  试想,如果没有人像“民权之母”罗莎?帕克斯那样,第一个站出来说“我受够了”;没有人像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那样,用生命呼唤“我有一个梦想”;没有人像现代妇女运动的倡导人,《女性的奥秘》一书作者贝蒂?弗莱顿那样,去质疑“这就是我的全部生活吗”,美国能有今天这个状态么?

  “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是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站在上帝面前时,我们是平等的!”这是简?爱说过的、被多少人视为经典的平等宣言。其实,平等应该是现实的追求,不应该等到了上帝的面前。


发表于 2009-11-12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奇先生的杂文思想性高,可读性强。篇篇佳作。
更可贵的是:不说废话、空话,不说别人说过的话。
我看文章的习惯是,先用两三秒钟扫一下全文,看有没有眼缘。废话多的文章我看都不看。读林奇先生的文章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总是欲罢不能,爱不释手。幸甚。

[ 本帖最后由 齐眉棍 于 2009-11-12 13:10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2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多篇楼主的文章,心里的溢美之词一阵阵往上冒,挡都挡不住。后来考虑到自己的版主身份,不能太表现出粉丝的特征,所以以下就省略了大约两三百字。

加精鼓励。
发表于 2009-11-12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个建议,楼主若是存货有限的话,不妨慢慢发表,以免断货。我也可以慢慢欣赏。
发表于 2009-11-1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文章,
在这个国度,不可思议的事真不少
像暂住证这些。关键是官方还鼓励。是不是都缘于一个字“管”?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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