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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枫

【接故事】 灯火那些破事——回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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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空谷论坛的朋友们!

很好奇地问一下,空谷论坛的朋友们,你们以前在哪个论坛混的啊?
发表于 2009-11-9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回忆录是我加的标题,我还是把它去掉吧!关于灯火,谁都会有自己的回忆,不能只限定版主写,版主在没当版主之前,就是一个网民。
发表于 2009-11-9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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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9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思啊,我发现回忆录中,大家记忆中,都觉得自己的经历才是重要的,所以印象特别深。别人的事情要不就模糊,要不就干脆不记得啦!

关于灯火的那次变动,闲下来还是有很多东西可以说说的。我现在等落枫这个家伙写,说好是接龙的,我不能插队。

[ 本帖最后由 zhenzhen 于 2009-11-9 16:26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9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来灯火是来贴文字的

喜欢写千字文。到杭州之前,俺的千字文写完就交给绍兴日报的编辑金柯萌,金编辑会把俺的小文发到报纸上。到杭州后,俺不知道俺的小文还能发到哪里。一个偶然,知道了杭网有个灯火,于是就把俺的小文发到这里了。那是2003年4月的事了。
记得那时灯火的班副是小蒙。她将俺的每一篇小文都加精提亮,让俺受宠若惊,从此俺就爱在网上晒俺的文字了,不再主动向纸媒投稿。
现在,承蒙几家报纸编辑的厚爱,专门挑俺首发在博客上的小文用。俺又将上报的博客文章存到我的网络文字的娘家,灯火。


另,俺当年还差一点当上了灯火的班副。小蒙班副退位前,曾力荐和力劝我当灯火班副。然而俺借说无精力无能力而婉谢了。

[ 本帖最后由 听雨眠 于 2009-11-10 12:01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听雨眠也来啦!

我觉得可以将这个主题贴改为:我和灯火不得不说的故事——网友回忆录
发表于 2009-11-9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精彩!各家个持一词。我们都喜欢。
发表于 2009-11-9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完颜不破 于 2009-11-9 11:50 发表
欢迎空谷论坛的朋友们!

很好奇地问一下,空谷论坛的朋友们,你们以前在哪个论坛混的啊?


空谷论坛的朋友当然从空谷来,你好笨哦。。
发表于 2009-11-9 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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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0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笨,但是,不得不承认,比我笨的人大有人在。哈哈~~~
发表于 2009-11-10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分裂”之词,肯定是不对的,杭网肯定是为了自己的发展,才有了“雅舍”版块。并不是一个斑竹或几个斑竹说说就成的。要不然你去试试看,让杭网因为你的某些原因,而再设立一个新版块?

此话题,我就点到为止。不想说什么了。
发表于 2009-11-10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叫分开你就觉得对啦?那是之前的版块很冷清无人打理,所以才可以改头换面。
这叫应势而为。。唉,这人真不象生活在地球人群中的哦。。
发表于 2009-11-1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乌鸦扬名 于 2009-11-10 18:43 发表
那叫分开你就觉得对啦?那是之前的版块很冷清无人打理,所以才可以改头换面。
这叫应势而为。。唉,这人真不象生活在地球人群中的哦。。

再啰唆一句,“分裂”一词,会伤害一些人的感情,包括我。在我的心里“灯火阑珊”是所有热爱文字好爱者的聚集地,是一个“家”。
发表于 2009-11-10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就要言论自由嘛。。不能因为你老人家不开心就阻止我表达我的看法嘛。。
发表于 2009-11-10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而且,我从来不认为当斑竹就是搞人际关系来了。。为了斑员不乐意就不说真心话。你可以驳倒我,说服我,但不能不让我发言。。只为了这个表面层次的家。。我认为大家可以辩论但不生气这才是真正的友好。
发表于 2009-11-10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enzhen 于 2009-11-9 09:42 发表
“也许你们认为情感文字,一定是无病呻吟?只有那种激奋昂扬的文字,或者怪涩难懂,或者深奥或者所谓黑暗的揭露才是好的文字?”

——我爱死情感文字了。没有感情一个字都写不出来。^_^ 当然你指的后面的内容也是 ...

其实文字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争论不是坏事,各抒己见,才能够让人吸收自己没有的东西,这应该是“灯火”一直坚持的东西,个人喜欢仅仅是个人自己的行为,而“灯火”是大家的,需要一个能够给所有人发挥所长的机会,才会吸引更多喜欢文字的人走进来。
发表于 2009-11-10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漫卷云舒 于 2009-11-10 19:41 发表

其实文字需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有争论不是坏事,各抒己见,才能够让人吸收自己没有的东西,这应该是“灯火”一直坚持的东西,个人喜欢仅仅是个人自己的行为,而“灯火”是大家的,需要一个能够给所有人发挥所长 ...


完全正确,给姐姐鼓掌。要经得起推敲的才是好文字。
不能因为我是文人就不允许别人说你不好。
发表于 2009-11-10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乌鸦扬名 于 2009-11-10 19:32 发表
论坛就要言论自由嘛。。不能因为你老人家不开心就阻止我表达我的看法嘛。。
正如你所言,我正自由着。呵呵
发表于 2009-11-10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完颜不破 于 2009-11-10 19:46 发表
正如你所言,我正自由着。呵呵


好极了,你不觉得这样才是愉快的气氛嘛。。。
发表于 2009-11-10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乌鸦扬名 于 2009-11-10 19:48 发表


好极了,你不觉得这样才是愉快的气氛嘛。。。

不管是现实生活,还是虚拟网络,友好的气氛才是最重要的,也是作为一个斑竹的责任和素质。前车之鉴。
发表于 2009-11-10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觉得作为一个斑竹要比其他人更有勇气说真心话,更经得起批评。
有责任坚守此地。好的时候在不算什么。坏的时候依然能留下来才是真心实意。
我会一直在这里,除非我自己出事了,或者这个论坛不再需要我。

[ 本帖最后由 乌鸦扬名 于 2009-11-10 20:02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0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乌鸦扬名 于 2009-11-10 18:43 发表
那叫分开你就觉得对啦?那是之前的版块很冷清无人打理,所以才可以改头换面。
这叫应势而为。。唉,这人真不象生活在地球人群中的哦。。

乌鸦,我想说的是,即使“传统文化”不改版,我一样可以把雅舍开起来,管理员是同意的,因为本来我定位给管理员的理由和灯火根本不冲突,还有当初我并不想代替歪嘴和尚改头换面“传统文化”,这样我以为伤别人的情感,最主要的不好发展自己的版面宗旨。后来是管理员和我商量要我接手“传统文化”,我才勉为其难答应的。而我因为活动的关系仅仅见过一面管理员,我想管理员纯粹是出于杭网的发展而定位的 ,这是他的工作,一如不破所说的,杭网不是哪个人可以随意开版的。

至于管理员也曾经因为以前“灯火”的一次征文比赛一等奖的得主完颜不破的身份问题,问过我,他随意的问这不会是你吧?我想是因为有人投诉说我徇私把200元奖金私自装入自己腰包里,而有此一问,说实话,我本人简单、认真、负责,却不傻,仅仅因为完颜不破和我是一个区,还有相似的工作,就有人诽谤我,管理员估计多少有些疑问,所以才会有此一问,曾经有人劝我何必呢,劳力劳心还不落好,但是我并不想和谁计较,问心无愧就好!

而“完颜不破”是否和我是一人,乌鸦还有落枫还有一个黄唐应该比我更清楚,至于他的文章是否该得一等奖,那不是我一人评论的,还有算是懂行人参与,再说什么文章都会有争议,这无可厚非,说这些不是想要什么,只是即使误会,我想我也不会因为所谓分裂而离开“灯火”,所以不喜欢说分裂的话,只是感觉力不从心,所以放手,让灯火有个更好的发展空间,灯火将来也许还会不停地更换斑竹,铁打的算盘,流水的兵,这应该是必然,我相信无论是谁,都会尽力,唯有“灯火”依然灿烂就好。

现在乌鸦你们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我想当初没有看错人,我一直以为乌鸦是个有才的人,加上对“灯火”的特殊情感,而且不同于其他女子的文笔,独树一帜,灯火在你的手里肯定会更明亮起来,我对灯火的情感一直不变,只希望它变的更美更辉煌。看到灯火近来的局面,看样子你和zhenzhen的努力没有白费,至于落枫我一直不敢苟同他的近期文字和生活态度,以前和乌鸦合写的文字算是他最辉煌的时刻了吧,不过这并不妨碍我推荐他当斑竹,我力排众议,因为乌鸦需要,我想乌鸦和她的伙伴们也许会让灯火上一个高峰,现在的灯火状态真的不错,值得庆贺;但是,有些时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每个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本没有什么错和对,本来就眼界太窄,应该相互包容才好。

[ 本帖最后由 漫卷云舒 于 2009-11-10 23:30 编辑 ]
发表于 2009-11-10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管理员也曾经因为以前“灯火”的一次征文比赛一等奖的得主完颜不破的身份问题,问过我,他随意的问这不会是你吧?我想是因为有人投诉说我徇私把200元奖金私自装入自己腰包里,而有此一问,说实话,我本人简单、认真、负责,却不傻,仅仅因为完颜不破和我是一个区,还有相似的工作,就有人诽谤我,管理员估计多少有些疑问,所以才会有此一问,曾经有人劝我何必呢,劳力劳心还不落好,但是我并不想和谁计较,问心无愧就好!

啊啊啊 原来那事情还有这样一说啊?不过我隐约还是猜到了一些。现在想想,我当初太不负责任了,让云舒为我背了这么一个大包袱。惭愧啊!非常过意不去。我要向云舒道歉,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同时,也感谢你的信任!

误会的事在我身上经常有,有一次,某报编辑征用我的一篇诗歌,还特地打电话给我,问,是不是我写的,因为这篇文字网络上转载的比较多。我还跟她保证,百分之一百肯定,确实是我写的。换做他人估计要生气了吧。

有些人觉得奇怪,我为什么要在文章下面写上个日期,其实,也是我特意这样做的。谁原创,好有个交待。我相信,很多人,转过我写的文章。包括我的“随感录”和“岁月如歌”以及其他文章。甚至有人占为己有,我都不介意。当然,也有转了我的文章,被痛骂的,甚至特意登陆杭网,向我道歉的。

其实,我要感谢他们!!
发表于 2009-11-1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今,看到灯火阑珊重新亮了起来,作为我、我们这些曾经在此久久停留的过客。每一件往事,都历历在目。所以打心里还是非常小心翼翼地维护这一片灯火阑珊处,维护从前的美好!我不希望有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因为我对这里有感情。

我衷心希望灯火阑珊在乌鸦、真真等等网友的努力下,蒸蒸日上,越办越好!
发表于 2009-11-10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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