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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品人与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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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懒婆娘的裹脚布

    中国人的称呼麻烦得很,除了姓和名,还有字,有身份的人死了还要编出来个谥号,好像没有谥号就不足以盖棺论定,没有谥号就不足以瞑目,没有谥号就不足以平民愤似的。因此中国除秦朝外的皇帝全有谥号。这个东西不知是哪条哈巴狗发明的,是溜须拍马无本万利的好买卖。有些皇帝的名字并不好听,比如叫“刘四”吧,正愁将来怎么写进史书呢——一下笔就是“刘四怎么怎么做”,“刘四怎么怎么说”,就觉得掉价得很……一想将来可以用谥号,称“太祖高皇帝怎么做”,“太祖高皇帝怎么说”,简直妙不可言,可以申请专利。最早享受这一发明的皇帝是刘邦,刘邦谥号“高”。自刘邦下,直至隋朝,皇帝的谥号还从来没有超过两个字。到了唐李世民朝,皇帝老爹太上皇李渊他老人家驾鹤西游,大臣们又要上加谥的折子了。突然有条哈巴狗觉得一两个字不解恨,上了一个七字的谥号,连庙号一起称:高祖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自此,谥号突破了五字大关,从此一发不可收也。直到清朝太祖努尔哈赤先生的名字当这样写也,曰:太祖承天广运圣德神功肇纪立极仁孝睿武端毅钦安弘文定业高皇帝爱新觉罗氏讳努尔哈赤哎哟我的妈的妈。

二,圣人多如狗

    易中天先生在《品人录》里把人分为五个品类:大公无私,专门利人的称为圣人。真正的圣人很少,自封的圣人却很多,多得像夏天庭院里的乌蚊子。谁会自封圣人呢?一般人只要精神没有什么问题,是不会没事自封圣人的,也不会吹嘘自家老爹是圣人。而皇帝先生尊自己的老爹是圣人就堂而皇之了。中国的皇帝七字以上的谥号自高祖神尧大圣大光孝皇帝李氏讳渊先生下至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氏讳溥仪先生止(五代十国时期按五代算,十国不记入内),有谥号的凡107位,有65位谥号里有个“圣”字。不称“圣”的42人中,有11人为亡国皇帝,自然“圣”不起来了,剩下的31人,要么以“神”、“武”、“孝”等字代之,要么被自家亲戚赶下了台,被剥夺了称“圣”的权利,要么这个皇帝实在做得不怎么样,不好意思称“圣”了。可就算这样,这些昏君当政时期,说的话还是“圣谕”,坐的车还是“圣驾”,脑袋一拍想出来的昏招还是“圣裁”。
    真正的圣人当属凤毛麟角——如以自己的肉喂老虎的乔达摩悉达多先生(即后来的释迦摩尼先生,如来佛先生是也),和被钉在十字架上还为出卖他的犹大请求宽恕的耶酥基督先生——全世界有史以来也不过十数人,中国更是没有几个。

三,李世民其人其事

    不妨打开史册看看这几个“圣”得不能再“圣”的圣人品行吧:
    李世民,太宗文武大圣大广孝皇帝:
    《旧唐书•本纪第二•太宗上》有这样一段,说:(高祖)武德九年,皇太子建成、齐王元吉谋害太宗。六月四日,太宗带了一帮马仔埋伏在玄武门,诛之。而后又有:八月癸亥那天,高祖李渊先生传位于皇太子,太宗在东宫显德殿登基。
    事情讲得很巧妙:一,起因是“皇太子建成、齐王元吉谋害太宗”,《列传第十四•高祖二十二子》又记:高祖九年,突厥侵略边境,李渊先生命元吉带兵去打,元吉手握重兵,就想和皇太子建成挑个黄道吉日发动兵变。既然两个死鬼举兵在前,“太宗” 玄武门事件在后,那么两个死鬼的死就是咎由自取;二,“诛之”,既然咎由自取,罪在当诛,就“诛”,连用“杀”字都污了“太宗”的手也;三,“高祖传位于皇太子”,诛两个死鬼和“传位”前后相差仅两个月,似乎不传的话小命丢矣。
    时代离得比较远的欧阳修先生在《新唐书》里记载得就要直截了当多了:“九年六月,大宗以兵入玄武门,杀太子建成及齐王元吉。高祖大惊,乃以太宗为皇太子。八月甲子,即皇帝位于东宫显德殿。”
    杀兄加逼宫,恐怖分子!非圣人,糁人也。应该拖出去打二百大板。

四,赵匡胤其人其事

    赵匡胤,太祖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
    赵匡胤先生原先是后周军事大员(点检)。他和后周世宗柴荣好到什么程度?民间评价赵匡胤早年和柴荣、郑恩的结义可比刘备、关羽、张飞的“桃园三结义”,赵匡胤感情投资的时候恨不得和柴荣穿一条裤子。后来短命的柴荣先生(死的时候才36岁,只做了五年不到的皇帝,可惜)托孤于他的这个二弟。谁知这个二弟不是关羽、诸葛亮,而是司马昭,老大尸骨未寒就“黄袍加身”、“陈桥兵变”了。可怜柴荣先生的儿子柴宗训被迁到房州关起来,不到二十岁就死了。怎么死的我们不知道。
    赵匡胤先生在“陈桥兵变”是不是被逼无奈?不见得。正史不敢写,野史《东都事略》说,赵匡胤由陈桥驿返回汴梁并入宫篡位后,有人飞奔去赵府将这天大消息报告给他老妈杜老夫人皇太后:“点检已作天子!”杜老夫人听后虽然高兴却毫无惊诧之色,回答说:“吾儿素有大志,今果然矣。”另有司马光先生的《涑水记闻》中也有印证,因篇幅关系就不劳动读者大人的慧眼了。
    郑恩也死在赵匡胤手里。
    靠兵变发家的赵匡胤当然也怕手下大将来个模仿秀,就亲自导演了“杯酒释兵权”把石守信等几个军事大员搞定。搞定后自以为得计,谁知防不胜防,还是被亲弟弟夺了江山,死也死得不明不白。
    忘恩负义,禽兽不如!非圣人,牲人也。应该被斧头劈死。

五,全都圣不起来

    连唐宗宋祖都离“圣人”十万八千里,别的这“圣皇帝”那“圣皇帝”的就不必谈了。
    再说孔子,“圣”了差不多二千年,却曾被盗跖骂“伪君子”,骂得瘟鸡笃头;关羽,出了名的“武圣人”,还不是“天下老子最大”,结果把小命都丢在了一个叫潘璋的人的手里(潘璋无非是个匪兵乙似的角色)。大丈夫不战死疆场,却撇下岗位,夺路而逃,茫茫如丧家之犬,恢恢似漏网之鱼——这命,丢得窝囊透顶,一点也不值得同情。
    因此,我们品人物,不仅要看吓唬人的“舆论”,还要看实实在在的行为;不仅看他公台说什么,还要看他公台怎么做。

六,君子与圣人的区别

    当今世界上圣人大概是稀有品种了。历史上当得起“圣人”这两个字品评的也不多。所以,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会苛求人人都是圣人。“天下皆舜尧”从来没有可能!事实上,尧舜之间的杀戮远比传说中的禅让要可信得多。这一点柏杨先生在佳作《鬼话中国历史》有极富洞穿力的论述。
    幸好还有“君子”和“好人”。易中天先生这样定义“君子”:先公后私,先人后己。
    “君子”的“先公后私”和“圣人”的“大公无私”有质的区别,这区别就在一个“私”字。所以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盖“君子”是可以“爱财”的,而“圣人”是不“爱财”的。又有范仲淹先生说:“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盖“君子”也是可以追求自己的“乐”的,而“圣人”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
    这个世界上有慈善家。慈善家是好人,顶多是君子,不是圣人。好人如比尔盖茨先生,家产500亿(2000年前),捐出了210亿。我们不能让他仁兄把500亿全捐出来,哪怕告诉他:你老人家全捐出来就封你个“昭德显功英明绝伦超级伟大模范无比阿美利坚圣皇帝”。


[ 本帖最后由 zhenzhen 于 2009-4-15 12:46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9-4-14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顺其自然”学不来

    宁波有个著名的“顺其自然”先生,八年捐了慈善款152万。又有个“于遥”先生和“我想”先生。《东南商报》原文刊登如下:
    从连续8年捐款152万元的神秘人物“顺其自然”,到4年捐资80万元助学的热心人士“于遥”,再到两次捐款158万元的爱心企业家“我想”,在宁波有成千上万的市民以自己的方式为和谐社会奉献爱心,让人充分感受到宁波这座爱心城市的温暖。截至2006年9月底,宁波全大市慈善组织共累计募集善款7.2亿元,救助支出总额达2.85亿元,受助人数达30万人次。
    清华大学王名教授说:“宁波的慈善事业开展得非常有特色,对其他地区有很强的借鉴作用。”
    慈善家“顺其自然”先生是值得赞扬的,宁波人是令人感动的,但不见得“对其他地区有很强的借鉴作用”,非但不可借鉴,简直是不可学,学不来。
    慈善家春秋时期就有。当时鲁国有个规定:凡他们的国民在他国被掳为奴隶,如有人赎他们出来,可以到财政部领回赎金。有一次子赣先生屁颠屁颠地去求教孔子先生,说:“我赎了一个人,却没有去要赎金。你说是不是应该表扬我?”孔子先生这回脑子倒清楚得很,说:“呀呀啐。你这次没要钱,以后那些救赎了奴隶的人如果到财政部取钱,就会被人认为不道德,这样以后就没人愿意去救赎那些奴隶,因为他们不想因去取钱而被人当作不道德。”

八,慈善家

    宁波的事仅仅在宁波行得通,“橘生淮南便为枳”。我们不能拿“圣人”的标准去衡量“好人”,要不然最终连“好人”也没人愿意做。所以政府和社会从这个角度去考虑问题,就会同意:慈善家、义工等人的付出,无论在意识里或潜意识里希望获得回报,都是很正常的,社会有义务满足他们的要求。像无偿献血事业一样,凡献血的好人可以得到一张献血证。有献血证的朋友尽可以放心大胆地到公路上飚车(看过本文的尊读者先生谨慎行事,天下共知,当然不会那么干),因为即使轰然受伤也可以享受输血的优惠,而对方那个没献过血的倒霉蛋则惨了,要自己花钱买血,没钱就只好光荣驾崩。慈善也应该参照执行。所以尊敬的读者先生大可如我老人家去年向山区贫困学生捐巨款人民币一块钱,汇钱的时候多次重复我的尊姓大名,以便日后记者先生笔下时间、地点、人物、事情俱全;以便当地政府敲锣打鼓上门送锦旗;以便有深受感动的ABCD各漂亮小姐写求爱信。

九,社会价值的力量

    我老人家本也不想作君子的。然做君子如果有种种好处,则何乐而不为呢?
    圣人如耶酥先生无论环境怎么多变都不会改变本性;坏人如希特勒先生也无论活在什么时代都一坏到底。而从君子到小人从来就不是稳定的群体。连天纵英明如我老人家,都在君子、好人、常人、小人之间徘徊、取舍,何况芸芸众生乎?只是此先生在君子的圈子里呆的时间长些,而彼先生在小人的圈子里呆的时间长些罢了;或者此公台起先做足了小人,后来有一天突然立地成佛,作了君子,如《除三害》里的周处先生,而彼公台最初是君子,可惜最终挡不住诱惑,作了小人,如汪精卫先生是也。
    圣人不可求。《旧约》或王小波小说里的“黄金时代”,圣人遍地走,君子多如狗——自打亚当先生和夏娃女士结合以来就从来也没有过。我老人家预言:只要生产一天不能满足人的需求,“黄金时代”就永远是美丽的“乌托邦”。可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可以尽其可能地实现人从小人到好人,从好人到君子的苒变。
    ——这就是社会力量的价值所在。这种力量来自健康的公众舆论。在健康的公众舆论的力量下,枭雄和奸雄也会放下屠刀,安抚百姓,收买人心。

十,曹操的不屠城

    比如说曹操先生。曹操先生有八次屠城:
    初平四年(公元一九三年),攻陶谦,下徐州,“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
    兴平二年(公元一九五年),破张邈,屠雍城。
    建安三年(公元一九八年),征吕布,屠彭城。
    官渡之战,坑杀袁绍降兵七万(一说八万)。虽非屠城,但意思差不多。
    建安九年(公元二○四年),攻袁尚,屠邺城。
    建安十二年(公元二○七年),征乌丸,屠柳城。
    建安十九年(公元二一四年),夏侯渊屠兴国、枹罕。
    二十四年(公元二一九年),曹仁屠宛城。
    可是曹操也有向善的时候,比如在小沛打跑了刘备,就不仅没屠城,反而下令保护百姓,收买人心。你说他这一次的举动是君子也好,是伪君子也好——伪君子也不见得就恶过真小人。否则为何董卓人人愿得而诛之,而曹操总却有人为他翻案乎?

十一,高薪养廉的毒计

    从上文得出:何以养士?正确的舆论褒奖和可观的物质奖励。有人说高薪也可以养廉——那你是大大地中了官老爷的毒计。
    高薪养廉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馊主意,应该拖出去枪毙二十次。从实践上看显而易见,公务员的薪水越来越高,腐败却越来越严重。1997年机关行政人员的基础工资标准仅由原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110元。上世纪90年代的贪腐案要叫今天的赃官笑掉大牙——“同是贪污分子,差别咋就那么大呢?”时任北京市市长的陈希同先生才贪污六十万,被判了十六年;1999年公务员第三次加薪后,当时的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先生受贿索贿544万元被判死刑(盖风流才子陈市长和胡省长拿高薪和赃款去养二奶了矣,再给他几十几百万,照样去养三奶,四奶,……一百二十八奶);1999年来国家公务员四次加薪,去年(2006年)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先生据说更是大手笔,涉嫌非法挪用几十亿的上海社保资金(据《新加坡联合早报》)……陈希同、胡长清、陈良宇等一干先生无不为我友情客串以示铁证如山,贪污的赃款和高薪成正比关系。我老人家月收入是低保300元,谁见我贪污国家一分钱哉?读者大人当向有关部门反映,给我颁发“两袖清风”牌匾一块,请我笑纳。
    从理论上讲,高薪养廉也是一个颠倒因果的逻辑性错误。哪位读者大人见过如此荒唐政策?先白送你四袋血,求你捐出一袋血;先有美女投怀送抱,求你捐出一块钱。呜呼!我老人家赤子之心,说不定一手搂定美女一手还能捐出一块钱,若换了别人凡夫俗子说不定早抱着美女上下乱摸去了矣,恨爹地妈咪生两只手还不够多。

十二,结论

    圣人是很少的。要是哪天读者先生你身边有人自称圣人,你大可冲上前去给他阁下一个嘴巴,打错的几率绝对小于出门被雷劈到的几率。为什么圣人很少呢?从自然性和社会性角度去考虑,圣人的血液里根本否定了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然性,因而也从根本上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哲学土壤。有个相声,说甲先生要乙先生夸他两句,乙先生开口就说,甲先生你不是人。甲先生大怒,乙先生则不慌不忙摇头晃脑地说,甲先生你不是人,而是圣人也。盖圣人都不是人,都成了神仙菩萨。因此断言社会是由君子、好人、常人和小人组成的,这不足为奇,盖其都是凡人也。社会制度是否先进,要看它是否最大程度地促成更多的小人向常人的转变,促成更多的常人向好人和君子的转变。这种转变不应该仅靠树树榜样、喊喊口号,而更要靠社会制度的完善。高薪养廉制度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难以促成这种转变。细分析之,原来高薪反而更容易满足人类的自然性,挑起了官老爷们食色性也的神经。养廉不行则怎么办?那就奖廉罚贪。政府要建立完备的廉政监察和监督机制,建立高度透明的官员诚信廉洁档案体系,允许媒体放开手脚,做到贪腐可暴光,暴光可追查,追查结果可公布,最终不再起用,与我老人家一同去领最低保障。想到能和某贪污落马大官如陈良宇辈在民政剧碰面同领低保,并结伴去小菜场为两毛钱与卖空心菜刁民舌战,不亦人生一大快事哉?
发表于 2009-4-14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齐眉棍 于 2009-4-14 17:09 发表
努尔哈赤先生的名字当这样写也


有趣。还是齐兄一贯的风格。
发表于 2009-4-14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齐眉棍 于 2009-4-14 17:09 发表
不妨打开史册


这些故事看完,沉痛中,有有几分快乐。好玩好玩,
 楼主| 发表于 2009-4-15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有空到这里来逛逛,http://konggu.esk.cn/,一个很小众但不错的论坛。
发表于 2009-4-16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做广告啦~~~~
发表于 2009-4-16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乌鸦扬名 于 2009-4-16 14:50 发表
楼上的做广告啦~~~~

不好意思,如果不合适的话我改掉好了,或者你编辑掉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4-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山居秋雨 于 2009-4-16 14:57 发表
楼主继续

没有了,一篇旧作。楼上的名字让我想起余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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