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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漫卷云舒

雅舍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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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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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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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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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晚看到这个贴子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办?
原因之一:用红字发贴本身就有问题
原因之二:在同一个论坛里各个板块重复发一个贴子,出发点虽然是好的,但不一定有好效果,因为这个贴子有一个假设前提,游客和潜水的人不关心论坛。其实能来论坛本身就是对论坛的关心,回不回贴,要看读者有没有对文字产生共鸣。妖有时候对于一些特别好的贴子,也不是马上回,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话语随便回几句无关痛痒的话,妖以为是对作者、对自己极大的不尊重。
原因之三:我本人认为凡是来雅舍的朋友都是关心和爱护论坛的,与他们回不回贴没有关系。如果朋友们喜欢上雅舍了,自然会把自己当做其中的一员,心安理得地写字、回贴,或者沉默。因为在自己的家里,不必讲究那么多。
感谢夜晓霜朋友对论坛的支持和关心!
发表于 2009-2-25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寒香盈袖 于 2009-2-25 08:53 发表
最后再对夜晓霜说几句:

谢谢您的意见。希望您在雅舍玩得开心。希望您多参与大家热议的话题,成为大家的朋友,您的帖子一定会受到大家的欢迎的。

这个帖子,我建议两天后归入《雅舍版规》题下,作为您对雅舍的 ...

妖同意。
 楼主| 发表于 2009-2-25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夜晓霜的话

首先谢谢你的建议,寒香和其他斑竹已经处理了,我同意并且再补充下即可。
说实话别说别的坛友,连我这样的版主都会缺席,在“灯火阑珊”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我是个尽责的版主,回帖也相当积极,不过每个人都会因为生活而耽搁什么,毕竟生活重于网络吧,最近我消失了,是因为家事,毕竟我们是业余上网,生活和文字都重要,如果选择其一,也许首先要生活好,才能够欣赏大家的文字。

所以我以为回帖是自愿的,有时间有精力喜欢的话,大可泡在喜欢的坛子里,好好欣赏和感悟什么,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只有把坛子建设的更加温馨,提高帖子的质量,才能够吸引更多的人留言、留下脚印,作为版主不能够因为没有人回帖而抱怨坛友什么,也对不能够一一回坛友的帖而抱歉,精力是有限的,虽然我们的热情是无限的,要做的是努力提高版面的人气和文章吸引度。这里对文章和帖子的容纳度很宽,所以大家尽可以在这里找到喜欢的帖,自然会自自然然的回帖讨论什么,我想凡事不能够强求,自然最好。

有所触动的自然会有人响应,再说我们写字也许目的不同,却能够默默有人在关注不是也算一种动力,不是所有的思想用语言才能够表达,总有些关怀在夜里悄悄在环绕,那不也是一种感动?

不过夜晓霜说的也对,回帖也算是对作者的肯定,欣赏的人应该发表下自己的看法和感悟,还可以讨论还可以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这样大家都可以提高进步。不过这一切都出自自愿的原则,作为写手要做的该是提高作品的魅力指数……

有个画家把他的一幅画,挂到街上,谦虚的让路过的人指出不喜欢的地方,也就是败笔。等到晚上他取回画后,发现画面的每一笔都被圈出,也就是说每一笔都是败笔。他很沮丧,这时有个老者对他说,你何不重新画一幅一样的画,再挂到街上,让行人把每一笔最欣赏的地方指出呢?他照办后晚上取回后发现仍然是满目红圈。顿悟:原来每一笔都有人欣赏,每一笔都有人不喜欢。

所以写手要明白,所有的文字都会有人欣赏,所有的文字都会有人不欣赏……

[ 本帖最后由 漫卷云舒 于 2009-2-25 21:44 编辑 ]
发表于 2009-2-2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
我在书吧置顶了
估计也没人看
书吧现在惨淡啊
发表于 2009-2-25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妖姐会一如既往支持书吧.
发表于 2009-2-25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妖姐
发表于 2009-2-25 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漫卷云舒 于 2009-2-25 19:29 发表
有个画家把他的一幅画


云舒J的这个比喻非常好。学习了
发表于 2009-2-26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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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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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6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好认真!
发表于 2009-3-15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看到这里有个雅舍.
发表于 2009-3-15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麦玲姐!

光临雅舍,妖欣喜!
发表于 2009-6-30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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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3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不来了......

好久不来了。原来我发帖的板块都换了名字了。原来叫“传统文化”。看看还有什么新的变化......

[ 本帖最后由 司令仪容 于 2009-7-3 17:32 编辑 ]
发表于 2009-7-3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
这里是继承传统、旁学杂收、吃喝玩乐具乐部!
这里平和、喜悦,崇尚简单、新鲜、美好!
希望有你,这里更精彩!
为了欢迎楼主,此贴高亮显示一天。明日将合到置顶版规贴里。
发表于 2009-7-3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小妖,我是烟火人,但我心与妖们同行......

发表于 2009-7-4 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9-7-4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就经常来逛逛……
发表于 2009-7-4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多留两天,斑斑们的问候还没完呢
发表于 2009-7-6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9-7-4 21:14 发表
再多留两天,斑斑们的问候还没完呢


对我来说也是新朋友。欢迎一下
发表于 2009-7-7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了以后发现了......

诗意盎然......
发表于 2011-5-9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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