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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为什么公交车司机不系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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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搞不明白,请这里的专家和爱好者们解答,谢谢!
发表于 2008-12-20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的~~~市区限速45码~~~
发表于 2008-12-2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搞这个明白做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0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二位的答案说明:市区里面是没必要系安全带的咯?

      看来《道路交通法》应该加以修改了,顺便请交警把以前因为不系安全带罚没的钱给还了。

[ 本帖最后由 十三八搭123 于 2008-12-20 21:13 编辑 ]
发表于 2008-12-20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十三八搭123 于 2008-12-20 20:55 发表
楼上二位的答案说明:市区里面是没必要系安全带的咯?

      看来《道路交通法》应该加以修改了,顺便请交警把以前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罚的钱给还了。

   你以后轿车不要开~~~弄部客车开开好了咯~~~发眼的~~~
发表于 2008-12-20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公交车的驾驶员位置上也没安全带的吧,我好像坐公交车的时候没看到过!呵呵!

不过,看国外的公交车,驾驶员好像都有系的!毕竟安全第一!
发表于 2008-12-20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不久前讨论过的,拜托搜索下以前的帖子
发表于 2008-12-20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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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0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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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BG5HWS 于 2008-12-20 23:44 发表


先请你自己研究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再说也不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法律并没有特别说明时速40km/h以下、或者公交车司机可以不用系安全带。
发表于 2008-12-21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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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iewuhen 于 2008-12-21 11:37 发表

我记得那时候好像解释过的..你说客车上没装你怎么系..所以要看情况的..


那是客车生产厂违法?
发表于 2008-12-21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经常坐公交不?你看看驾驶员座位上有没有那东西。。。。。。
发表于 2008-12-21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十三八搭123 于 2008-12-21 09:12 发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法律并 ...

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你坐公交车的时候使用了么?你打的或坐小车后排时使用了吗?公交车驾驶员使不使用跟你有什么关系,要不然要警察干什么?却你不要抢警察饭碗啊!
发表于 2008-12-2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想出名想疯了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哎。。。 于 2008-12-21 13:46 发表
楼主是想出名想疯了


“出名要趁早”


              -------张爱玲语录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帝之星 于 2008-12-21 12:04 发表

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你坐公交车的时候使用了么?你打的或坐小车后排时使用了吗?公交车驾驶员使不使用跟你有什么关系,要不然要警察干什么?却你不要抢警察饭碗啊!


存在不等于就合法。
发表于 2008-12-21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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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JXN 于 2008-12-21 13:52 发表
那这样说的话,乘客的每个位子都去装个安全带好了,站着的人是不是该装个袋子,或者五花大绑?不然急刹车的时候,人会飞出去的?


系安全带的目的是为了车上人员的安全,尤其是驾驶员和副驾驶座的乘客,

并不是为了吹毛求疵。
发表于 2008-12-21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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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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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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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21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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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2-21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581 于 2008-12-21 15:08 发表


你再把这个规定研究一下吧。




最终解释权归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发表于 2008-12-2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语~~~没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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