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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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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1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序)

我又听起《紫竹调》,我被驱使着回归,这是我的幸福,比如我写下这样的句子:我被琵琶撩拨着进入甜蜜的古典意境,那样的韵律下,我见到了古船与青荇,那江南的女子掩面只露两只眼睛,我的舟儿轻缓的驶着,鹧鸪与黄鹂鸟儿呀,你们也来到这样的意境,我见水面荡起波纹,波纹一层层荡开,吹了2000年的风,还有牵着牛儿的牧童,我终于说出那句压抑许久的诗句了:我愿长醉不愿醒。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1)

我昨天今天都在听葛瑞盖斯,那首anyone of us当初听的时候是在单位的电脑上,那时我还玩聊天室,只是一个都不见,我只是浅娱乐,不是深的,深的虽更好玩,但和我的理想背驰,我将搞的是项静谧的事业,我也愿意像梭罗,找个“瓦尔登湖”,完全把自己交给内心和自然,我已在近几年的追逐理想过程中放下了太多的防备和角质,剩下的都是柔软的东西,我更敏感与沉入内心,我在我的世界可以自由飞转,带动万种风情,可现实中却步履为艰,我现在的手段就是等待最终的大爆发,将给我一个交代与和我的付出对等的外界支持,所有的旋律下,我只是独自舞蹈,不让人看见。

几天前我来到开封。我在秋风中踏上承载过太多历史的土地,它的古朴与萧瑟便扑面而来,我把背包往肩头提提,继续走,在太多的城市与角落留下我的足迹,在太多的时空中我留下自己的影象,尽管它们一寸寸上演又一寸寸消失,但是我用这样的方式存在着,我的故事每一秒都在真实的发生,我坐上3路车,上车时我问那个漂亮的售票员到河大不,她正斜着身子与第一排左椅上的一个相识聊,听到我陌生的口音,努力看看我,用响亮的普通话说,是,去。她头发是长的,披在两肩,年纪30多岁,模样漂亮,只是眼神里流露出的少些大城市市民的那种狡黠,七站后,我将到河大西门,七小时后,我将把背包放在西门一个小旅馆的209房间,我拿了钥匙后,躺在床上,打开电视又关上,闭上了眼睛。

每一天发生的,在我看来都有颜色,星期一是白色的,星期二的上午是灰,下午介于灰与浅蓝之间……直到从浅色过度到深色,当然星期六是深红,星期天是黑,你看到的每一眼事物都有意义,比如一位驾驶校内电瓶公车的中年妇女,当她在我前面开着车时,侧过了脸,用复杂的深情的眼神看向路过电瓶车与她擦身而过的几位大学生,而从她的年龄判断,她的子女当恰在与那些大学生同样的年龄段,或许她来这儿开车就是为了她的孩子赚取大学学费,或许,她的丈夫是个重病之人,全家的负担都要她来扛,而她那与大学生同样年龄段的孩子,考上了大学却偷偷撕碎录取通知书,而告诉妈妈没有考上,她要去广东打工,好减轻家里的负担,好让妈妈能多点时间歇一歇。这个故事的色调就是个渐变色调:我刚上车时没有看到这一幕时是银黄(我上车前低头看了落了满地的黄叶),而在行驶途中是绿色,因为我看到好多军训的新生纷纷从我身边经过,她们稚气未脱的有说有笑,笑声像银铃般单纯美好,而从我看到这位母亲的眼神起,一切变成了紫色或橙红而迅速转为静穆的颜色:纯白,那时,我听到她说,好了,孩子,到了,下车了。她叫27岁的我孩子。

[ 本帖最后由 等花火 于 2008-9-21 17:0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2)

前几天我在艺术学院一展厅看了宋思霖的现代主义版画展,并和作者亲切的攀谈与探讨其创作动机与艺术本质,她齐耳短发,染成栗黄,穿紫色T恤,很平民装扮,看不出是个在日本最有名艺术学院留学三年半的硕士,她和我说话时时常面露微笑,她的画立体风格非常强,而且有模仿毕加索之虞,她也是用艺术来表现精神,表现神秘幽深的人类精神世界,把瞬间的感受通过画儿来框定,她的眼神里带着艺术家们那种坚定的意志力氤氲下,迷人的穿透力与可以直接穿透形体而与你心灵迅速达成交流的那种力,她说女孩的形体是最美的,我的画大部分是女人,女人的身体最美,她说完盯着我的眼睛。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3)

带着潮湿的风在金秋,向我们招手,向河大招手,看不见并不代表不存在,而且也许很美,眼见的美太有限。

我在秋天踏在另一个城市的皮肤上,传过里弄和小巷,我多想走入历史,我想象这里是江南,稻花那么香,我想象这里的辛弃疾很多,人人都在手里拿着“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句子,人人都是行为艺术,每一时,每一刻。

哦,这大宋的天空。
哦,这大唐的天空。
哦,这么多,这么多
飘过我梦中……

汴梁有雨。雨滴从屋檐角滑落。砸进青砖。青砖也许是大宋的青砖。我哪一天,还要抱一抱相国寺和“春江花月夜”,找几个晏殊、苏轼、贺铸、姜夔,再来几副清明上河图,钧窑的瓷器在手中,李师师抱不抱琵琶都无所谓,但她必须来。

汴梁有雨。多少年,多少年前,我摘一颗月亮,一看:原来是汴梁的那颗!太白东坡稔须大笑,十碗御酒,如隔靴搔痒,再来十碗!一千年一千年的光阴弹指一挥间,且邀明月入厢房,把酒言欢,戏噱耳语,好不欢颜!

我笑着笑着眼泪流出来,笑着笑着眼泪流出来,我好苦啊!
 楼主| 发表于 2008-9-21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4)

看百家讲坛的李曼讲“太平公主”,看央视经济频道请成思危讲美国次贷危机,前几天去学校周边小书店买两本书,一个出版社发行的同一系列,一本介绍托马斯曼,一本则是博尔赫斯,加上我带的《铁皮鼓》《丧钟为谁而鸣》,不过倒没怎么翻,翻的是这期《小说月报》,发现两个好写家儿:朱晓琳,钟晶晶,钟晶晶写的那个现代主义风格短篇我看完后,一直在嘴里嘟囔了三遍:这篇写的好。朱晓琳主要是抨击都市人之间的冷漠与漠不关心,虽题材不新鲜,但叙述实力强,诙谐、轻快中三下两下剥下附着在实质身上的硬壳,而且带着脉脉温情去批判之,属温和派。此跟鲁迅不是同一阵营。

《读书》这本杂志好。但好多是系列的,连载性质的,少了不少兴致,想看完整的,得凑齐好些本,倒使人却步,《书屋》这期有篇介绍黑泽明的,我翻了几页,其他的几篇都无兴趣,便没买,环球时报要涨价了,《汴梁晚报》有些简单。我在席殊书屋翻过他们的几期《当代艺术》,开着空调,和外界隔离,外面多么炎热啊,书的世界里可以平静凉和。

我怕我成书呆子,但我想书呆子就书呆子吧,想入世什么时候都可以,抖抖身上的痴与迂,又蹦的比谁都欢实,净心搞这一套,却不是人人都能做到和能忍受,喧闹容易寂寞难,寂寞着搞寂寞的事业,欢娱着搞欢娱的事业,两不相干,也才能搞出名堂。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河大系列)小说:其实大路朝天


我从学校西门的都市村庄出来,等公车,天很凉,我穿着短裤、蓝T恤。
一辆三轮儿来,我叫住,我说往新都汇,他说哪个新都汇,他说他不知道,我放过他。
秋风乍起。旁边的时髦少女看看我。我又叫了一辆。

到哪。
新都汇。多少钱。
三块。
我恩了下,上车。车刚开几步,那个时髦少女在撵这辆车,我示意司机停下,司机戴着眼镜,镜框是金色金属。

我让这女的上来,司机扭过头问,你们认识?我笑着说不认识。
她上来后一言不发,只顾拿着两个手机(最时髦的MOTO款型)发短信。她微胖,眼涂了烟熏,睫毛弄的长,她上来后一屁股坐我旁边,紧挨着我,她胳膊发短信,时不时碰着我的那只和她挨着的胳膊,她没抹香水。

多少钱。她冲我问。

“多少钱”? 她侧过了头,摆了个凝视的动作放在我面前,我说我付了,你不用管,她说哎呀,那怎么……

你是不是河大的。
不是。你呢,是不是。
我还没到上大学的年龄。她声音有点粗。不过不嗲。她头发烫过。手里拿俩手机,早发完短信,也没人给她回,但她一直把手机拿在手里。

冷不冷。
不冷。
我冻死了,回家换衣服呢。她说完冲前面做了个鬼脸,并没有冲我,如果冲我,我就会看着她的眸子对她笑一下,可她没有冲我。

天阴,四周的一切对我都很陌生。我在陌生的环境里呆了良久,我不知今昔何昔,我不觉得冷,很多人觉得那是他们的感官过于发达,这分散了精神,使他们的精神发不出太多热量,他们的SOUL,他们的步伐,他们吃着炒饼,煎饼,牛肉火烧,我的大宋不见了。

她把身子朝我这边靠了靠。我心里觉得好笑。这个小女子,这个小女子,她想的我早想过,在她这样的年龄,那一年,我拍拍我的麻玲,我说麻玲,起来,起来,别继续在我身上爬着,小心烂在上头。
 楼主| 发表于 2008-9-24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河大系列)小说:男与女


我在新都汇口的KFC二楼边喝果珍边看博尔赫斯,我俯窗看着窗外楼下的一个穿裙女子,她穿着丝袜,身材正好,瘦的正好,匀称的正好,她的同伴把电动车放在一棵树下,她手里转着钥匙扣,嘴里仿佛嚼着什么,她忽然转过身来,把头抬起,突然盯着我的眼睛一动不动——

(小说)

她果然端着一盘杂七杂八上来坐我对面。她一个人,她的同伴没有,已是傍晚,因天阴,傍晚近夜晚的颜色。她喝着热咖啡。她不是在咖啡馆,无法用银勺搅动糖块。银勺自会碰着瓷器发出有质感的声音,那是一种生活,她喝着八块钱的热咖啡,我低头看书,过了会儿,我见她冲我招手,我乐了,摇摇头,过去。她见我摇头,于是等我过去后,冷冷的问我过来干嘛?我一笑,摇摇头,准备继续坐过去,她说好了好了,指指她旁边的靠椅。

她说舞会要开始了。
在哪。
旁边的“夜色”(新开的慢摇bar)。
你邀请我去,还是。
你请客,我就跟你去。我很烦。
不行,各付各。
小气。她使了点儿娇声。

你看什么书。
小画儿书。
我看。她可爱的伸出手来。我笑笑,没动,她把手放下来,愣愣的就着管子和咖啡,她眼皮上的眼影有些地方被冲淡了,被液体,她眼眶很红。

坐在吧位上,她挽着我胳膊坐我旁边,我当然派头十足的点了根烟,特许文强。她过了会儿把头靠我肩膀上,但她不是冯程程。

最近听什么。她喝口beer问。
枪花,涅磐,披头士。
听张楚不。
听。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听。
唱两句。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中充满情侣的味道。
搂搂抱抱,这样就好。她接过来。唱的挺好。她唱完点上一支520。我抽的是蓝白沙。我们一起把烟喷出去。

我们去跳去。她拉上我去扭。我说来瓶伏尔加吧,她说傻哥哥,你买不起,我说日,几百块钱么,她媚笑一个说傻样,逗你,逗你呢,把愣在那儿丈二和尚的我拉到舞池里,把臂搂我脖子上,优雅的和我转圈儿。

我爱你,你爱我吗。
我没理由不。
不什么。
爱你。
连上说。她用一个手指头抚摸我的脸。
连上说?
恩。
我没理由不爱。
谁。
你。我说完她把嘴贴我嘴唇上,特好玩儿,我头有点热。

音乐嘈杂,一瞬间我觉得她像苗圃,但灯光一照,又觉得挺孙俪,但我长的和邓超太大相径庭,我觉得她这样对我,完全是为了好玩和平复内心创痛,无所谓,反正我也不会对她动情什么的,不会,跳完我们一拍两散,我把钞票从钱夹里一抽,往服务生手里一放后,一切便开始,又结束了。

夜里一点。我们从里头出来。很冷。夜黑的很透。她把双臂抱在胸前抵御寒冷。我想了想,没有把念头付著行动:过去揽着她的肩膀。但我想。

她说你拉着我,你拉着我,你这文艺青年。我说你看出来了,她说是,不然怎么那么爱看小画儿书,我笑笑,她也乐呵呵,她过来扯着我手,然后悠然的晃前晃后,她的头发在凉风中拂动,我忽然紧走几步,拦在她前头,说我,是有点喜欢你。她愣了一下,然后想笑,但迅速严肃,把手从我手里抽出来,说好了,你走吧,够了,这就够了。我想揽她肩,她大声说你干什么!声音很大,因街静,所以回声很大,这句是这条街上唯一的嘈杂,她打掉我即将碰着她的手,她有些腻烦的皱皱眉,十分反感的表情在她脸上毕现。

我扭头就走,大声的说了好几声“操他妈”,我把烟头狠狠扔在地上,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我想上去抽她两下,真的,“啪啪”,两下。我不会回过头去,不会回头再看一眼在暧昧城市灯光下的她,她在那里,带着全部的沧桑,带着所有人都无法明了的心境,抽着那只520,那烟从烟里飘出来,弥荡在这城市的夜空四周。

转过个弯。我停下。想了想。像特务接头那样,从拐角处伸只露一双眼睛的看她最后一眼,发现她蹲在地上把头埋膝盖上哭。

晚上我忽然很想她,我想,要是她不那样,不那样刺激我的话,我反而不会,最终,我很苦恼,我觉得到只有到梦中……到梦中旁的不干,就是好好猥亵她一回,让她知道,比一个男人高明,注定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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