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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活动策划稿,,希望有人细化,能够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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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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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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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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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
发表于 2007-6-19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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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组织的成功,是可能少树立敌人

引用 “沾有太多官方、政府色彩...

带有太多官方、政府色彩的,个人基本认为做秀成分远大于实际意义,楼主还是联系联系看大型企业的工会吧,政府做秀,企业宣传,各取所需!

以上观点纯为个人看法!  ”


相信有这种观念的人应该很多,也许我们应该把这类观念理解来“有原则”,也许还可以理解成“愤青”,最大不了理解“老子就是这样,你爱啥啥得”。诚然,你的这种观念是很对的,至少对于你个人而言,因为你以有这种观念而自豪,而值得骄傲。所以在任何时候,我都会尽量尊重别人的个人选择。现在我依然是尊重你的个人选择,不过我还是想把自己的观点出来,希望大家能给我这个机会,能站在我的位置,能站在那些真正需要帮助者的位置来好好想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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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们的敌人是谁?我们的敌人是谁,我告诉你,义工没有敌人,慈善组织,个人是我们的朋友,企业家也是我们的朋友,政府机构,更是我们的朋友,为什么这样说,也许有人会说“企业家没有人性,政府也不是好东西”,但不管怎么说,我们是否已经到了势不两立的地步了?我觉得,根本没有,很多企业家及政府机构与政府官员都是慈善组织不可少的核心力量,而那些一看企业来参加慈善就说成做秀的人,你们脑子里除了仇恨,难道就不能因为那些真正需要更多帮助的穷苦人而忍让一下你的个人情绪嘛?难道,我今天感觉不爽,我明天就不来做义工了,就要划分界线了嘛?
第二:按照现成法律法规,我们的很多公益组织活动是需要政府审核的,(200人以上的聚会按规定是比较向当地公安备案申请的;慈善公益组织也只有通过审批的才有去募捐的资格.......,当然,上面的几条就目前而言是法律,虽然我个人觉得也在很多地方会限制我们公益的发展,不过在没有推倒这些法律之前,我们必须要遵守,或者至少要变相去遵守,很多时候,这些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会限制我们,那我们会因为这些不爽就不干了不?就骂句“我***”,就跑了,头也不回,干净洒脱。不行啊,朋友们,做一名真正有责任心的人,我们必须要去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要同政府接触,要让他们去完善法律法规)
第三:义工的持续问题?这是个老问题,持续?楼上的义工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想过持续的义工问题啊?你们能理解什么叫过程嘛?你们能理解公益的所有项目与工作嘛?如果你不怕麻烦,我把我理解的持续公益先简单说一下:
公益的最大问题就浊要持续,就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组织机构,稳定的组织机构,就必须要有全心身的专职工作人员,要有工作人员,就必须要有开支,这个开支怎么来?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钱怎么来?我现在理解有两种途径:其一,依靠慈善捐赠,这个很好理解,但很容易受制于外界。其二,组织机构自己解决,自己解决的最好办法,就是同企业开展公益问题,我们同他们一起去推广公益,一来提升市民的认识,二来提升企业的形象,我比较赞成后面这点,原因很简单:自力更生,同时还有竞争过程,能最大能量的去开展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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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到这里,下次有空再继续

[ 本帖最后由 layer_q 于 2007-6-19 13:52 编辑 ]
发表于 2007-6-19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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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9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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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21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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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1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miketomas ,如果有空的话,我们可以一起讨论交流一下。
我们也正在专心做慈善公益的事情,如果大家以后要聚合讨论交流,可到我们在延安路孩儿巷有个办公场所。
大家可以一起把一些事情明确化一些,最近我们的几个成员都在忙在做一个东西,故很少出来参加活动。
 楼主| 发表于 2007-7-28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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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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