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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魅 影(侦探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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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0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在浙江与福建交界处,山峦迭起,绿荫葱葱。那里的山很高,高得足以让城里人为之嫉妒,山间浮云环绕,宛如系着白色围巾的妙龄女郎,秀气可人。山上的树很大,大得连两三个人都抱不拢,无数飞鸟环绕其间,好似一副美丽的西洋油画,娇艳欲滴。万丈峰是这大山中最高最险的一座,山顶常年陷于云间。由于上山路险,山间林木无人骚扰,一直保留着原始状态,动植物种类异常丰富。山下有个仅有几十户人家的畲族村--青山村。这个四面环山的村子如同名字一样美丽,竹风嗖嗖、炊烟袅袅,一切都显得那么安宁。
  1990年秋天的一个下午,山谷中一声沉闷的枪响打破了村庄往日的宁静。村长老钟惊恐万分、连滚带爬地从山上冲回村里。“我……我碰到‘长毛’了!”“长毛”是村民们对野人的熟称。很久以前,这村子就有这样的传说,山上原始森林里有野人,身上长满棕色的长毛。每年冬季来临前,村民们都要用秋天收获的稻米做成可口的饭团放于进入原始林区的崖口,为的是让野人有食物过冬,不会下山伤人。可是,一辈又一辈的人老去,除了每年的饭团有去无回,野人却从未有人见过。这一次,村民们似乎从老钟惊恐万分的眼神中看到了“长毛”尖牙利爪的模样。当天晚上,全体村民聚集在村口的晒谷坪上点燃篝火商量对策。老钟既惊恐又激动地形容着“长毛”的模样,篝火映照下的影子份外恐怖……
  那天清晨,老钟按照村里的习俗上山放置饭团。当他爬上山腰,穿过百瀑峡,在到达进入原始林区的万丈崖时突然下起了磅礴大雨。透过磅礴的大雨和茂密的竹林,远远看到山崖对面的青竹林中有东西在动。老钟是当兵出身,胆子大。他握紧火铳,贴着崖壁悄悄靠近,隔着峡谷,他似乎看到了有一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突然,那东西“嗖”地一声,转身朝森林深处跑去。老钟没有看清那是什么,只看到一个身材魁梧,迈着“猩猩步”的背影,奔跑中飘逸着棕色的长毛。“难道是‘长毛’?”老钟感到两脚发软,紧张中不慎扣动了扳机,弹药射在身边的崖壁上,溅起一片火花。他急忙扔下了饭团,拎着枪,拨开烟雾,一路狂奔逃下山来。
  青山村发现了野人!这一爆炸新闻既让村民们感到不安,又让这个无人问津的“世外部落”引起了世人的极大关注。从那以后,慕名到此考察参观的专家、游客络绎不绝。老钟因为是第一个发现“长毛”的人,凡是有考察团前来,县领导都让他主讲“长毛”的情况。在他的塑造下,一个人高马大,行走类似猩猩,全身长满棕色长毛的野人栩栩如生。他也因此被县里评为了当年的劳动模范,披红挂彩,风光无限。
  县里为了提高影响,发展旅游产业,硬是拿出改建县府大楼的几十万资金,把村里的“百坑路”建成了柏油路,并全力申请建立万丈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有人还特地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建立了“野人牌”饭团加工厂,山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为了维护治安秩序、保护林区安全,县里特设了青山派出所。县公安局硬是在仅有的几十名民警中精选出两人前往工作并专门成立了护林队。担任所长的是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潇峰。此人30出头,5年前从部队转业回乡参加公安工作,拥有极强的体魄和侦查能力,在短短几年内迅速成长为刑警大队的一名骁勇悍将。与他一同前往的还有个刚从刑警学院毕业的高材生林亮。小伙子略带书生稚气,却更显出其独有的慧心。在校期间,由其撰写的论文《DNA检验技术对刑事侦查的影响》和《浅谈伤口与凶器之联系》曾得到了刑侦专家的一致好评。毕业时,省厅、市局一再留他,但他却义无返顾地回到了这个穷山城,选择了报效家乡。这一武一文的搭配也足以说明了公安局对万丈峰上那个离奇魅影的重视。
  虽然林业派出所只有他们两个民警,但护林队却有十几人。护林队队长叫兰笛,40岁不到,退伍军人,家里三个女儿,最大的也才13岁。他老婆因心脏病常年卧床。为了养活这个家,他原本靠打猎为生,后来参加了护林队。这人话不多,但工作十分卖力,巡逻林区一周需要在山里住上两、三天,可他从无怨言,特别是他那与生俱来的超强野外生存本领深得队友钦佩,正因如此被大家推选为护林队队长。因为工作的缘故,潇峰对兰笛格外投机。空闲时两人经常一同共饮畲乡美酒。农忙时,就帮其耕地收粮,兰家三姐妹都亲切地称其为干爹。
就这样,一转眼三年过去了,考察团来了一个又一个,探险队来了一拨又一拨,可再也没人发现野人的踪迹。万丈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的申报工作也因此而停滞不前。游客少了,饭团厂倒闭了,柏油路又变成了“百坑路”。正当一切似乎都如万物轮回般逐渐恢复原状时,又是村长老钟的一声枪响,打破了初秋里所有寂静……
  和上次一样,老钟连滚带爬的从山上飞奔回村,见人就叫:“我碰到‘长毛’了!”潇峰和林亮急忙赶到老钟家。他家院里早已里三层外三层的挤满了人。只见老钟坐在大堂边的板凳上浑身发抖、满身是泥。老伴正在用剪刀剪开他右脚上的破袜,脚趾已被砾石划开了一道道口子,凝固的血浆拌着泥沙裹满甲沟。从这些伤痕足以看出,当时他慌不择路的情形。潇峰靠在老钟身边背对村民坐下,用他那敏锐的目光,细致地观察着老钟的伤势。
  “你在哪碰到他的?”随着潇峰的提问,屋内顿时鸦雀无声,几十个人都似腊像般定格了,只有急促地呼吸声随着烟雾环绕其间。
老钟定了定神,狠吸了口烟颤抖地说:“就在万丈崖过去点的青竹林里,就是我上次见到“长毛”的地方。我今天打算去摘点竹荪,为了防身我特意带了火铳去,谁知真的碰上了,真是见鬼了!”
  “你开枪打他了?”林亮问地突然,吓的旁边的大妈大叫一声。
  “今天天气不好,竹林里光线很暗。我进去逛了一圈没找到竹荪于是就往回走。就在这时,我发现竹林中有东西在跑,隐隐约约象是个人,于是我跑上前去查看。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就在那棵“竹神”边上,我看到他了。他正在追一只野兔,一跃而起,扑住兔子,死死摁在地上,然后用嘴去撕咬。当时我吓的大叫一声,他可能听到了,回头看了看我就仍下死兔往山里跑去。我急忙举枪朝他跑的方向打了一枪。可是硝烟散去后,他就消失了,我于是急忙跑了回来。”老钟一边说还一边模仿着“长毛”抓兔子的模样,一激动竟忘了脚上的伤,疼地直叫。
  潇峰再次看了看老钟的伤问:“怎么摔成这样?”
  “我的天哪!那东西太吓人了,人不人鬼不鬼的。在过百瀑峡小鬼滩时摔了好几次,右脚的鞋啥时候掉的我都忘了。”
  “那你好好休息。”说完,他俩一起劝散了围观的村民返回所里。
  走出老钟家时,晚霞已映红了整片山脊。村里炊烟升起,饭香扑鼻,可俩人都无心留恋,边走边思索着。潇峰一言不发,紧锁地眉头让他这张老脸显得更加深沉。在走过一段用石板铺成的下坡时,林亮一不留神踩空了,摔倒的同时,左脚的皮鞋甩出了几米远。见此情景潇峰竟开心的大叫:“摔的好,摔的好!”
  林亮莫名其妙,急忙拣鞋。
  “脚不碍事吧?”
  “没事,走两步就好!”
  “那好。你马上去办三件事。先去把老钟脚上的破袜搞到手,但是不能让他察觉。然后到村口小店买12节大电池、一瓶白酒、一组香烛,再到兰笛家叫他带上宝贝马上到我那。要快!我们连夜进山。”
  林亮一头雾水,但从潇峰自信又奇怪的言语中隐约感到了工作的方向。他急忙返回老钟家,没费多大力气就在老钟家的畚箕里搞到了那条破袜。接着按照潇峰要求买齐了所有东西,然后直奔兰笛家。正在吃饭的兰笛得知林亮来意后,立即到后院准备。一直让林亮感到好奇的“宝贝”终于被兰笛带了出来。那是条精心喂养的猎犬“大黑”。这狗全身毛发乌黑,没有什么珍贵血统,但它却有着其他土狗不具备的灵性,特别是在追踪猎物上有着极强地嗅觉。有一次,一名科考队员在山里迷了路还受了伤,幸亏大黑一路嗅寻才救了他一命。
    连载见回复区......
5

[ 本帖最后由 冷杉 于 2007-10-31 15:47 编辑 ]
发表于 2007-3-21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题材很新颖,开头也很吸引人,期待下文。。。
发表于 2007-3-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个守信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07-3-21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3-21 20:13 发表
楼主是个守信的朋友!

呵呵,难为情,这篇小说我才写了一万多字,正在赶工.我每天发一点,请多多指教!
发表于 2007-3-2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有种,以我的名字命名的感觉
发表于 2007-3-22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啊!
发表于 2007-3-22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是庆元人吧?
发表于 2007-3-22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语句感觉太真实质朴了,都不敢当作小说看。
 楼主| 发表于 2007-3-22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fd7113 于 2007-3-22 14:22 发表
楼主应该是庆元人吧?

哈哈哈,碰到老乡了 ?
发表于 2007-3-22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冷杉 于 2007-3-21 21:21 发表

呵呵,难为情,这篇小说我才写了一万多字,正在赶工.我每天发一点,请多多指教!

不用赶,身体是第一的.指教不敢当滴,但一定会用心欣赏!
 楼主| 发表于 2007-3-25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二)
  潇峰看到林亮手中的破袜和大黑十分高兴。按照他的安排,大家认真梳理着各类进山必备物品,装了满满三背包后,踏着月色上路了。
  潇峰见林亮拎着一袋香烛满脸疑惑,于是微笑着说:“要搞清这件事,我们必须连夜进山。按照畲乡的习俗,晚上是不能进山的,会惊动山神,所以必须祈求山神原谅,并保佑我们平安无事。兰笛对吧?”
  “是的,必须这样做,我们每次巡山前都会到前面的山神庙拜祭!”
  说话间,三人已爬到村头,不远处山坡上有一寺庙,那就是兰笛所说的山神庙。山神庙是石木结构,分神庙、后堂、祭房三部分。庙前的壁画中画着八仙;庙中是大堂,上方有一块金匾,匾上刻着“万载永安”四个大字,正中是一座“山神”塑像,威严正气。
“过去,山民为了生活,翻山过崖,稍有不慎,就会掉入悬崖,丧失性命,因此,大家在此搭设山神庙,祈求保佑。但是,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不会选择夜里进山或出山,因为山路实在险要,非常危险。我们巡山也是选择夜里安营,白天进出。”兰笛一边向我介绍,一边双手合一连连俯首。
  一位老僧身披袈裟从后堂走出,简单行礼后问:“夜里进山?”
  “是的,还请大师指点。”兰笛虔诚答道。
  “午夜子时,切勿过峡!”老僧留下此话便盘坐而念。
  “一定谨记大师指点。”
  三人在拜祭过山神后迅速拿起行装向大山深处进发。起初活蹦乱跳的大黑在兰笛的训导下开始安静下来,它仔细闻过那片破袜后便低着头在地上认真搜索起来。三人跟在大黑后边,沿着进山的唯一小径,一路蜿蜒向上。漫天乌云将整个夜空遮掩的不漏一丝余光。电筒射出的三条光束在这漆黑中显得苍白无力,只能照亮各自前方的一小块泥地。山里的黑暗并不让人感到孤寂,不知名的昆虫总在唧唧喳喳地吵个没完。路旁成群蟾蜍和盘坐青蛇让他们不得不加倍注意自己的落脚位置。随着时间的推移,山下村庄的点点星光逐渐暗淡在山雾中。越向上爬,雾越大,视线越模糊。三个多小时中,他们穿过风水林-爬过梯田岭-走过天荒坪,在登上虎头坡后突然山风大作,吹的周围大树“哗哗”作响。大风卷着枯叶、沙尘从山坳里迎面袭来,让人无法睁开眼睛。于是他们停止了前进,放下包裹原地稍息,这时大家才发现汗水已渗透了衣领。
  潇峰点了根烟:“快到百瀑峡了吧?”
  “是的,这天好象要下雨了。几点了?”兰笛边说边将包里的一块腊肉递到大黑嘴里。
  “11点半。赶紧过峡吧。”潇峰看了看表答道。
  “不行!”兰笛吓得林亮大喷一口,“你忘了刚才大师怎么说了?午夜子时不能过峡!!”
  “不会这么玄乎吧?再说子时还没到,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如果下雨前赶不到青竹林,就什么线索也捞不到了。”潇峰利索的背上行囊,第一个踏入了迷雾。
  三个人顶着风、拨着雾,急速向百瀑峡赶去。就在快到峡口时,三人除了听到远处轰鸣的瀑布声外,还隐约听到了一声声听是熟耳却让人毛骨悚然地啼叫声“哇…哇…哇”。
  林亮颤抖着问:“这荒郊野岭的怎么会有婴儿哭声?”
  “小鬼!”潇峰调侃地答了一句就迅速向河滩走去。
  兰笛偷偷笑了笑紧接着跟上。
  林亮转头看了看身后漆黑的灌木丛,刚才还象灌了铅似的双腿不知哪来的力量,急忙飞奔跟上。
  “潇所,你刚才说什么?小鬼?这是鬼叫声?不不不,不可能,你吓唬我的吧?兰笛,这是怎么回事啊?快告诉我。这声音吓死人了。”
  潇峰微笑着说:“要么你留下慢慢研究,要么就赶紧过峡让兰笛告诉你。”
  河滩上都是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林亮傍晚扭过的脚此刻已疼痛难忍,但因为这鬼叫声,他还是咬牙坚持跟上。在河滩的上游有一个篮球场大小的龙潭,一道4层楼高的白瀑倾泄潭中。飞溅而起的水雾飘洒出数十米远。溪中有一大树拼搭的浮桥,足有15米长。溪的下游是个巨大的断层,溪水经过浮桥冲下断层就又形成了一个瀑布。大黑早已轻巧跃过浮桥,在对岸摇着尾巴舔舐毛发。正当三人小心翼翼在浮桥上挪步时,一阵微弱地轰鸣声由远而近,一股强风顺着瀑布横冲而下,带着飞溅的水花差点将三人掀翻。岸上的大黑开始不安的狂吠起来。
  兰笛见状急忙大叫,“快跑!鬼瀑来了!快跑!”
  潇峰利索地搀起林亮迅速朝对岸飞奔。
  就在三人竭尽全力跑到对岸后,只听一声巨响,那瀑布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瞬间骤大数倍。洪流如猛虎般狂冲而下,溅起龙潭中原有的积水形成了一道数米高的水墙直扑浮桥。几分钟后,水声逐渐变小,瀑布也慢慢变回了原有的尺度,就象什么都没发生过的一样,继续着它的倾泄。
  “真的这么准?!这大师果然厉害,差点没命。”潇峰望着瀑布心有余悸。
兰笛看了看表说:“12点刚过。你看多危险啊。林亮你说是吧?”
  此时二人才发现,林亮躺在地上,两眼直瞪天空,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林亮!你没事吧?”
  林亮咽了口唾沫翻身答道:“我的天哪!不是做梦吧?真他妈的过瘾,长这么大没这么刺激过。兰笛,你要是不给我解释清楚,我是死活不敢往前走了。”说完又继续躺下喘了起来。
  “兰笛,你去看看大黑,再让它闻闻破袜准备上路,我来给这高材生上一课。” 说完潇峰上前扶起林亮。
  “村里有个传说,说解放前土匪猖獗时,有个少妇抱着刚满周岁的孩子从村里跑上山,就在这个河滩被土匪追上了,惨遭蹂躏杀害。那个婴儿则被仍进了前面的龙潭活活淹死。后来,这里就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婴儿哭叫声,而且河边泥地还常能发现小孩爬过的手掌印。村民们都说是那个婴儿阴魂不散,也就把这地方叫作了小鬼滩。其实这些和磷火一样都是自然现象,根本不是什么鬼叫声,这哭声来自水里的一种两栖动物……”
  没等潇峰说完林亮急忙接上:“大鲵?娃娃鱼对吧?我早该想到的,哈哈。那东西的四足还真跟婴儿手掌很象。那,那这鬼瀑怎么解释啊?怎么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啊?”。
  潇峰一脸严肃,“你还真信有鬼啊?快起来,边走边跟你解释。”
  林亮急忙爬起重新背好背包,象个小孩似的紧跟潇峰身后。
  “你小子,来这都三年了,就知道躲在房里看书、写字。说你多少次了,就是不听。了解当地民情风俗和一些基本常识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潇峰意正严词地说。
  林亮低头不语,汗水渗湿的头发下一张稚气的脸蛋涨的通红。潇峰见状放轻了语调“这鬼瀑也是当地人起的土名。今晚天气不好,由于这山是底宽尖陡而且非常高,我估计在登山前不久山顶区域就已经下过短时间阵雨。骤降的雨水在陡峭的山顶无法及时渗入地底,于是就急速汇集冲下山来,也就形成了你所见到的鬼瀑。今天多亏了大黑报警,否则咱们都玩完了。”
走在前面的大黑似乎听到了对它的表扬,回头望望二人,自豪的高吠了一声就又仔细在地上搜寻起来。
  林亮擦了擦脸上的汗珠继续问:“那,那个和尚怎么能猜的这么准啊?”
  潇峰装出一脸怒象,“什么和尚?是大师。什么猜啊?你以为猜谜语啊?快走,有问题问兰笛去,懒得理你。”说完把林亮扯到了他与兰笛中间。林亮则顺势又像个跟班似的凑到兰笛身后问个不停。看着林亮的一举一动,潇峰露出了欣慰地微笑。
其实,潇峰十分欣赏这个外表柔弱却内在刚强的大男孩。他身上总有股永不服输、深挖到底的钻劲。记得当初,就是这个愣头愣脑地的家伙直接闯进门来说非要到青山所工作不可,否则就回家种地。起初潇峰还对这个白面书生满不在乎,怕他吃不了苦拖后腿,可刚相处不久就完全改变了先前的看法。
  “这个大师在我们村已经几十年了,他精通天象、地理。大师讲的一些话虽然听着玄乎,可往往能让村民化险为夷。”兰笛耐心解释。
  “哦,原来大师是个活气象站,随时能发布天气预报。”林亮自言自语,不料被身后潇峰听到,于是屁股上又挨了一脚,疼地直叫:“警察打人了。”逗的大家发出了久违的笑声。
  “过了百瀑峡再走半个多小时就能到青竹林了,大家加油啊。”兰笛在前边喊道。
  “大黑怎样?没领错路吧?”林亮早将刚才的事抛到脑后。
  “不会错,路上虽然起了很多露水,但是没被雨冲刷过,我看它一直按照袜子上的味道辨别方向。”
  在绕过一个山湾后,三人已走到半山腰,离进入原始林区的万丈崖已不足百步。当三人走至崖口时才发现,那崖真是深不可测,电筒光也无法照清崖底。山崖就象是大山背上的一道深疤,将大山分为两截。前年新做的铁索吊桥悬在风中,“咯咯”作响。


[ 本帖最后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3-27 21:16 编辑 ]
发表于 2007-3-2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庆元人,支持一下!我也是,呵呵!
我认为既然是推理小说,应该在两章之内将读者的胃口吊起来,对于环境描写应该再加强一点,因为环境能让读者内心产生幻想,产生恐惧或者好奇,这样能够增加阅读效果.关于第一节萧峰的身份感觉太不现实,重案组中队长去担任一个所长,我认为可以换掉此人,另安排一个,可以在发生很多事情后,当地无法解决,县里指派萧锋前去破案,这样似乎更合理一点.谨为拙见!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乡指点,讲的很有道理,一定认真修改!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所长职位比重案中队中队长大的,哈哈
发表于 2007-3-26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继续``
写得不错``
呵呵 `期待中 ``
 楼主| 发表于 2007-3-26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三)
  “过了桥就是青竹林了。敢过吗?”兰笛微笑地问林亮。
  “谁怕谁啊?”林亮几个箭步冲到崖边。正要上桥时,崖底阵阵狂风至下而上冲出,吹的林亮衣裤鼓胀,披头散发。在电筒的照耀下好似个体态庞大,身材臃肿的长毛野人,令潇峰和兰笛不禁倒吸了口凉气。林亮硬着头皮扶着桥沿小心翼翼地走上吊桥,潇峰和兰笛深怕这个“局宝”有何闪失,急忙跟上。三人在吊桥上左摇右摆的挪动着,三注光束在漆黑的夜色中留下了道道划痕。
  有惊无险地走过吊桥后,三人已踏入了青竹林的入口。竹林很大,电筒那点光根本穿不过去。林内的竹子都在抖动着枝叶与大风抗衡,“唰唰”地的巨响声连绵起伏。脚下是日积月累后形成的厚厚一层落叶,踩上去虽然松软却急易滑倒。
潇峰深怕最后阶段出现意外,让兰笛再拿破袜给大黑嗅了嗅,然后紧跟大黑身后。随着大黑脚步的每一次迈进,大家的心情就紧张一分。  兰笛边走边习惯性的用柴刀对着身旁的竹子划上一刀。
  “对,做个记号!这是原始森林,以防万一。”潇峰十分满意的拍了拍这位向导的肩膀。
  突然,大黑“嗖”的一声窜了出去,消失在光线中。快的连兰笛也反应不及,牵绳被大黑从手中扯了出去。
  “大黑!”林亮大叫一声,不小心脚底一滑,又摔了一跤。
  “怎么了?你小子怎么象个皮球似的,东滚西翻的。”潇峰急忙上前拉起林亮。
  “我也不知道踩到什么东西,特别滑。”林亮委屈答道。
  三人这才发现林亮踩上了一堆已经枯萎的竹荪。那堆竹荪足有十几个,虽然菌盖、菌裙都已萎缩倒下,但依然十分新鲜。大家来不及欣赏这一独特的食用菌,急忙朝前方不远的大黑赶去。
  走近一看,潇峰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大叫:“林亮,快看。”
  大黑脚边竟躺着一只死兔。
  “亮子,好好检查这只兔子。兰笛,快给大黑喂肉,它立大功了。”潇峰兴奋地抚摸着大黑的脑袋。
  那只死兔侧倒在凝固的血泊中,身上有几处明显伤痕。在三个电筒的聚焦下,林亮拿出放大镜仔细检查了死兔全身,甚至连死不瞑目地的兔眼都看了又看。随后他又细心查看了现场周围情况。
  “难道这就是老钟讲的那只野兔?”潇峰继续检查死兔,“兰笛,这有棵竹神在哪?”
  “就在那。”顺着电筒的光线,一棵异常粗壮的毛竹展现在三人眼前,竹子的分枝上绑着几条红布。
  “那应该没错,老钟讲的就是这个地方了。”说完潇峰警觉地环顾四周。这个动作虽然他不在意,但林亮却因此感到身处险境,于是也不自觉地左顾右盼起来。
  “别瞎张望了,你还真信这有野人?”潇峰这一问让林亮轻松许多。
  “有没有野人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老钟在撒谎。”林亮借机扯开了嗓门发泄心中的恐惧。
  “你怎么知道?”
  “原因有三点。第一,这个兔子显然不是他所说的被野人跳起后摁在地上咬死的。兔子身上的伤痕是用利器划开的;兔子的右脚上有明显的深度勒痕,应该是猎人专用的绳套所致;兔子的眼球大量充血,这是长时间头部朝下倒置所致。这点足以说明这只兔子不是在自由奔跑状态下被杀。第二,老钟说他上山是为了采摘竹荪,可是大家都看到了,那堆竹荪离这只有几米路,而且开的异常旺盛,他不可能看不到。第三,老钟的枪内只装了火药没有装弹丸。以上三点足以证明老钟在撒谎。”
  “兔子的解释比较有说服力。至于那堆烂竹荪嘛,谁发现了也不会要啊。”潇峰反问。
  “错!竹荪是寄生在枯竹根部的一种隐花菌类,多在早晨由凸起部分开裂,先露出菌盖,菌柄相继延伸,到中午柄长到一定高度时停止伸长,菌裙渐渐由盖内向下展开,犹如穿着婚纱的新娘十分靓丽。而到了下午4-5时整个菌体萎缩倒下,结束一生。所以说,按照老钟的说法,他在此地时,正是这些竹荪一生最美丽的时刻,他不可能不要。”说完林亮得意地笑了。
  “原来你小子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不仅仅是捣鼓痕迹学啊?”
  “潇所,不怕您笑话,我从小就喜欢花鸟虫草,希望长大了能当个生物学家,在家乡的大山里找出一个从来没被发现的物种。毕业时,我放弃了省厅、市局的优厚条件来到这个穷山沟,你以为我傻呀,我就是希望有机会圆了自己儿时的梦想。”
  潇峰听后虽然只是微微一笑,但内心却对这个毛头小伙子更生敬意。
  “林亮,那你是怎么知道老钟的火铳里没放弹丸啊?”兰笛不解地问。
  “我在去找那个破袜时特意检查了老钟的火铳。一般来说,火铳是靠扳机击打红硝然后引爆枪膛内的黑硝再击发弹丸。火铳的枪管是土制的,没有膛线而且非常光滑。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够发现被射出弹丸滑出的细小痕迹。可是,我在老钟的火铳上只发现枪管内壁上有一层火药燃烧后留下的青灰色残留粉末,而且分布均匀,没有任何划痕。而且,这种火铳是霰弹枪,弹丸发射后极其分散,杀伤面积很大。我仔细察看了周围十米半径内的竹子,没有任何弹痕。这说明,在最后一次射击时,老钟枪内只有火药,没有弹丸。”
  “嗯!有点意思。”潇峰一直紧锁地眉头舒展了不少。“兰笛,我们天亮了再下山。快找个地方生火,别冻坏了我们的大专家。亮子,把这兔子带上,我们再好好研究研究。”
  在兰笛的带领下,三人走出青竹林,往西走了几百米,来到一片巨大的柏树林中。这些柏树高十多米,棵棵径粗一米左右,足有两、三百年树龄。兰笛在周围找了些枯枝落叶点燃篝火,三人围坐火旁。潇峰拿出那瓶酒打开咪了一口,递给兰笛,然后用篝火点了根烟。
  “兔子身上还有其他问题吗?”烟雾中,潇峰神情依然凝重。
  “兔子很肥,是母的,其它没了。”
  “那烤了吧。”
  “什么?这,这是证明老钟撒谎地证物。”
  “行了。请问大专家,撒谎能判几年啊?还是让这证物发挥发挥作用,支援一下你那咕咕直叫的肚子吧。”
  此时,林亮才发觉自己由于上山心急,没吃多少东西,肚子饿的慌。篝火烧地很旺,不断发出“噼啪”声。被开堂破肚、剥皮去毛的“证物”被架在火上烤地油光发亮,香味扑鼻。三人都无心品味,各自沉思。
  “林亮,你刚才说的有一定道理,但仍有破绽。第一,兔子有可能是挣脱了捕猎器后逃到竹林碰上野人;第二,那堆竹荪离死兔较近。假如老钟先看到野人,哪还顾的上竹荪;第三,有些猎人为防止火铳走火,会先放入火药,待发现目标后再放弹丸。总之,这件事还有些蹊跷!”潇峰叹了口气又再次皱起了眉头。
  “不会这么巧吧?”林亮见自己辛辛苦苦找到的一点成绩瞬间变成一窜问号满脸不服,但又不得不佩服潇峰的分析,只得低头继续沉思。
  “大家都先别下定论,这事也不要外传。”说完起身取出系在脚上的匕首,将烤好的兔肉分给大家。“快吃吧。吃完睡一会,天一亮咱们就下山,还有很多事要做。”
  清晨第一屡阳光穿过烟雨般朦胧的晨雾,伴着枯黄的柏叶,飘飘洒洒地落在三人身上。已灭的篝火用最后一点余温化作一丝青烟,顽强地延续着自己的生命。虽已是秋天,但依旧有许多不知名的鸟儿在枝头“唧唧喳喳”地叫着,在这美妙的乐曲中,三人陆续醒来。
  回到村里已是上午10点。就在兰笛准备与二人道别时,大黑突然窜进了路边的一个牛棚,在草垛中翻找了一会,竟叼出一只鞋来。
  “跟老钟的鞋一模一样?”林亮急忙拿起仔细查看,“潇所快看,鞋内还有少量血迹。”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看来老钟的确在撒谎,这个所谓的魅影之谜我们就要解开了。”潇峰难掩兴奋,“这件事大家先保密。兰笛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你了。亮子,我们回所填饱肚子再说。”三人就此道别。
  潇峰前脚刚踏进派出所大门,兰笛就跟着冲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出事了,潇所。出大事了!老钟出了车祸,在县医院抢救呢。”
  “什么?你慢慢说!”
  “我听刚从城里回来的老乡说,老钟早上坐拖拉机进城办事情。车子翻进山谷里,司机死了,老钟还在医院抢救呢。”
  “林亮,我们走。”潇峰迅速放下背包跨上门口的边三轮摩托,对着发动杆狠狠地蹬了一脚。
路上,潇峰一个劲的拉大油门,扭摆车把,摩托车在“百坑路”上一路蜿蜒颠簸。大风中,两人都没说话。在头盔包裹下,潇峰那对眼睛显得格外凝重。
  一个多小时后,两人到达县医院。急诊室外站着好几个干部模样的人。透过门缝,潇峰竟发现陈县长正围在老钟病床边认真的说着什么,旁边几个记者在认真记录、拍摄。老钟身上插满管子,血水已将头上厚厚的绷带染红。
  潇峰迅速回身,拉着林亮走进医生办公室,一边仔细询问老钟的伤势,一边静静等待县长和记者的离去。没过多久,陈县长领着刚才那班人马匆匆离开。
  “快走,老钟伤的很重,有可能死亡。”二人加快了脚步直奔急救室。
  看到二人到来,老钟用力睁大双眼,更加用力地吸了几口气,“潇所,你来了。”声音轻的连身后的林亮都听不太清楚。
  “我本不该在这个时候来打扰你。可是有句话我不问不行。”
  “是长毛的事吧?”老钟似乎早有准备,语气异常平和。
  “是的。请您老人家如实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山上的死兔是我放的,我的鞋没丢,就藏在牛棚里。”
  “你为什么这么做?”
  “如果我撒个谎,能让乡亲们永远都过上好日子,死了也值啊!”老钟激动地一阵咳嗽。
  “我明白了,你好好养伤。”
  “你明白什么!”老钟突然用插着输液管的手紧紧抓住潇峰的胳膊,“昨天我是撒谎了。可三年前,万丈崖上那一次,我是真的看到长毛了。请你无论如何也要查清那是个什么东西,否则我死不瞑目啊!”说完,老钟闭上了眼睛,心跳仪上闪跳的亮点失去了力气……。
  老钟最后这句话如同一股冷气,将潇峰心中原本必胜的信念吹散的只剩下一串惊叹!没过多久,各大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了青山村再次发现野人的消息。青山村又一次名振大江南北。万丈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区的申报工作也再现曙光。可在这风光背后,潇峰却陷入了百思不解的谜团。


[ 本帖最后由 西湖小妖 于 2007-3-27 21:1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更新啦~~哈哈
发表于 2007-3-27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情节很吸引人!
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7-3-27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四)
  接下这段日子,潇峰与林亮疯狂的展开了关于“长毛”传说的调查走访工作,村里所有会说话的都一一问过。兰笛一直谨记潇峰的叮嘱,继续坚守岗位按时巡山。一个月后,巡山队在万丈峰原始森林内发现了一具保存完整的人骨。荒郊野岭发现人骨,这让潇峰兴奋不已,他带着林亮和法医迅速上山。
  这具白骨躺在荆棘灌木丛中,如果不是巡山队员寻找被风刮走的草帽,估计很难被人发现。白骨显然已有好几年,部分骨头以陷进泥中。潇峰和林亮带着手套仔细开展现场勘察。由于他俩都是局里有名的专家,那位法医也就知趣地站在边上充当副手。搜寻了半天,现场除了一具白骨和陷在泥中的一堆枯黄色长发外,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线索,甚至连丁点随身物品也没找到。
“难道这是具裸尸?”林亮纳闷。
  “你见过穿衣服的野人吗?”潇峰不经意地打趣,却让大家为之一震。
  “潇所,你说这是野人的白骨?”一位巡山队员急问。
  “暂时不能确定,但是县里的领导肯定希望这样。呵!”陈峰脱掉手套点了根烟,“太阳快下山了,赶紧拍照,固定现场位置。林亮,你把骨头收起拿回所里,要细致些,怎么拿起的,回所后就怎么复原,懂吗?兰笛,你们几个把这白骨边上5米内的泥土深挖5厘米,全部装袋带回去。”潇峰镇定地指挥着现场工作。
  不出潇峰所料,陈县长已在公安局马局长等领导和记者的陪同下守在村头焦急等待。见潇峰等人回来,陈县长急切地问这问那。在初步了解现场情况后,他挺着个大肚当即断定,“小马,我看这具白骨就是野人的骨头。原因有三点,第一,原始林区连巡山队都很少进去,是绝对不可能有什么人死到那里的;第二,现场没有发现任何穿着物的痕迹,这只有野人符合这个特征嘛;第三,这具野人白骨的发现正好证实了当初老钟没有说谎。”可能是因为当时没人为他的精彩讲演鼓掌,他不太自然的理了理头发扯大了嗓门继续讲道,“小马,你们要做好白骨的保护工作。我会马上派人过来开展研究。麻烦各位记者回去后赶紧报道这个惊天发现,这山里的确是有野人的。”说完与潇峰等人一一握手,上车扬长而去。没走多远,车窗中仍出一块白手帕随风飘远。潇峰当时的心情就如同这块手帕,忐忑不安,随风摇逸。
  马局显然看出了爱将内心的感受,走到他身边轻声问道:“怎么了?”
  “马局,不能这么快就下结论啊。”
  “谁说下结论了?他们下他们的结论,我们找我们的证据。别忘了咱们讲的是实事求是,证据说话。走吧,快回所里干活。我还指望你两尽早查清此事,好早日回局多干点活呢。”
  马局的话如同一针强心剂,潇峰顿感精神百倍。
  “对了,眼下县里十分重视万丈峰申报自然保护区的事,所以野人的调查不管什么结果,都不要外传,单线向我汇报,以免影响大局。”
  “是!我明白。马局,快回所里喝口水。”潇峰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不了,最近不知哪个混蛋传出消息,说我们县有人贩毒。安全局早上又打来电话,说最近台湾局势不太稳定,叫我们要加强境外人员的管理和监控。我急着回去处理这些事,你们忙吧,注意身体。对了,管好亮子!”说完跟潇峰会意一笑上车离去。
  “潇所,马局跟你说什么啊?看把你乐的。”林亮上前不解地问。
  “局长说了,你小子如果偷懒,可以打屁股。哈哈,快回所放开了手脚给老子干。”潇峰说完朝着林亮屁股打了一巴掌。
  回到所里,林亮和法医迅速展开白骨的复原和细检工作。潇峰从厨房拿了把炒勺,将搬回来的泥土一勺接一勺地撒在办公桌上,然后拿着放大镜,用镊子仔细寻找其中的蛛丝马迹。三个人除了吃晚饭和夜宵外一直忙到第二天清晨。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潇峰问的很轻,生怕将趴睡在边上的法医吵醒。
  “从骨骼的长度推断,此人很高,起码180公分以上。脚骨上有许多特别之处。脚趾骨间隔比常人宽很多,这有可能是常年赤脚行走形成的。两只脚的跟骨、船状骨、趾骨均有些变形,而且右腿股骨弯曲变形、中部外侧还有有骨折后不规则复合的迹象。此人生前很可能是个瘸子。”林亮认真介绍。
  “那他是人还是野人啊?”潇峰见林亮哈欠连天,打趣道。
  “老大,我只见过人骨,没见过野人骨。我怎么断定啊。不过他就算是人,也不是个正常人。”林亮被问的无比郁闷,睡意全无。
  潇峰见他清醒许多忙问:“还有其它发现吗?”
  “骨头基本完好,没有明显创伤,其它还没发现。”
  “走,看看我的发现。”
  走进潇峰办公室林亮大吃一惊。带回来的几大袋泥土已被潇峰筛选干净。泥土、石子、树叶一堆堆分别摆在地上。办公桌上除了个提取物证使用的透明塑料袋外没有任何东西,“你找到什么宝贝了?”
  潇峰在台灯下举起那个塑料袋得意的笑了,“看看这个。”
  原来塑料袋内有一小撮毛发状物体,可这东西比毛发要粗的多,光凭肉眼很难看出到底是什么。正当林亮低头看的入神时,潇峰将台灯旁一个银色钥匙推到了林亮面前。这个钥匙虽然光泽有些黯淡,但并未生锈。
  “这是泥中找出来的?”
  “深陷泥中。这把钥匙的出现,有野人的可能性又要降低喽。”潇峰有些幸灾乐祸,“你把这个塑料袋交给法医,叫他回去赶快检验,然后去睡会儿,有事我会叫你。”
  林亮走后,潇峰在办公室里一支接一支的抽烟,整个办公室弥漫着厚重的烟雾。白骨上的奇怪特征再加上这个钥匙的出现,如这烟雾般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
  林亮一觉醒来已是傍晚。潇峰正在办公室里低头认真翻阅着半年来的走访记录。烟灰缸里插满了烟头。
  “你来的正好,上次走访中记录的村西那栋破房子是怎么回事?”潇峰依旧精神抖擞。
  林亮仔细看了看自己做的走访记录答道,“哦,这栋房子已经荒废很久了,早没人住了。”
  “房子的主人是谁?”潇峰问的十分严肃,急的林亮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不知道?赶紧去问,无论如何你必须带着答案回来。”
  虽然经常领教潇峰的脾气,可这一次却让他感觉异常严重,林亮急忙赶往调查。
  过了两个小时,林亮灰头土脸的赶回,“搞清楚了。潇所,我服了你了。”然后拿起桌上的水杯一饮而尽。
  “快说调查结果!”
  “我到那房子的左邻右舍家全问了一遍。这房子的主人叫梁爱国,身高有1米8左右。文革期间,23岁的他在城里买了个毛主席半身雕像,回家路上因为拿着不方便,就用绳子系住雕像的脖子挂在扁担上挑着。谁知被造反派看见了,给他套了条“想绞死主席”的罪名拖到城里批斗。因为他年轻气盛,死不认错,所以被整的很惨,腿被打断了,回村时已是一瘸一拐,疯疯癫癫。在10年前的一个下雪天,他穿了件棕衣孤身一人出走,从此下落不明。”
  “棕衣?就是村民们自己用棕树上的柔韧棕丝编制的防雨外套?”
  “是的,就是那东西。从体貌特征了看,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
  “呵。真有这么个人物!不过现有的证据还无法证实白骨就是梁爱国。走吧,刚才兰笛女儿来叫咱们去吃米糕,今天是中秋,先休
息一下。”

[ 本帖最后由 冷杉 于 2007-3-27 23:30 编辑 ]
发表于 2007-3-2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

                          (五)
  兰笛一家已张罗了一桌丰盛的晚饭等着他们。三个孩子都很懂规矩,又是叫潇峰干爹,又是喊林亮叔叔。已被白骨迷案搅地头大脑涨的二人,在这宽松温馨地环境里,抛开一切痛饮起来。
  “潇所,这白骨是不是野人啊?”兰笛好奇地问。
  “你说会是野人吗?肯定不是。今晚咱们不谈这个,来喝酒。”潇峰已是两天一夜未合眼,三杯米酒下肚已有些恍惚。
  “好,今天过中秋,不谈工事,弟兄我给你们加油了。”兰笛举杯一饮而尽,三人爽朗地笑了。
  这时,兰笛6岁的小女儿竟哭了起来,原来她的一颗乳牙在咬一个骨头时变的摇摇欲坠。兰笛急忙从里屋拿出一根棉线,哄着女儿在她那牙上牢牢绑了两圈后用力一扯。小女儿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见自己的乳牙已在线上挂着了,竟破涕大笑起来。
  “三妞乖,等下爸爸把你的牙牙藏在房梁上,这样你的牙齿就会越长越整齐。来,漱漱口,去玩会儿再来吃饭。”兰笛露出了父亲特有的慈爱。
  三妞听话的漱了漱口,从口袋里掏出张小方纸认真的折了个纸飞机,然后在屋里开心的玩着。
  饭后回去的路上,潇峰若有所思,“兰笛刚才给三妞拔牙后说了什么?”
  “他说要把三妞拔下的乳牙放在房梁上。这是当地的风俗啊,你会不知道?”
  “我知道,一般我们都把牙齿仍到屋顶或是床底。这里比较特别。不过这样做牙齿能保存更长时间。”
  “对了!”两人异口同声叫道。
  “对什么?”潇峰惊讶地问道。
  “呵呵,你肯定也想到了。假如梁爱国从小在那房子里住,说不定能找到他的乳牙,这样就能和白骨进行DNA比对鉴定了。”
  “聪明啊小子,跟老子想的一样。走,先回去睡觉,明天就办这件事。”说完,林亮搀扶着潇峰晃晃悠悠地朝派出所走去,月光下两个背影份外亲密。
  第二天,他们来到那栋土木建造的二层破房前。这房子长久无人居住,主体已经倾斜,屋顶千疮百孔,两扇门板斜倒着挡住大门。移开门板进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满屋的蛛网和散落一地的破桌椅。通往二楼的楼梯已积起了厚厚地灰尘。
  “潇所,这楼梯估计是承受不了你的‘吨位’了。我上去,你到屋外等我。”
  “还是我上吧,你到外面等我。”
  “行了,你比我重二、三十斤呢。放心吧我会仔细寻找的,你到外面等我。”说完林亮踏上了台阶。当他双脚离开地面时,整节楼梯就“咯吱咯吱”地颤抖起来。如履薄冰般上到二楼后,林亮急忙打着电筒在房梁上一寸一寸的搜寻。当灯光照到梁角上挂着的一个红色荷包时,他兴奋地对着屋外大叫:“潇所,找到了。”但随着这一叫,整栋房子发出了剧烈的响声,然后颤抖着朝右面倒去。
  “林亮!危险!快出来,房子要倒了。”潇峰见状急地大叫。就在话音刚落时,“轰”的一声,整栋房子倒塌了,激起大片尘土。
  “林亮…”潇峰不顾一切的冲进废墟。
  整片废墟沉静下来后,心急如焚的潇峰突然听到头顶上传来“吱吱唔唔”声。抬头一看,原来林亮双手抱着屋旁一棵梨树,嘴里叼着个红布包叫不出声来。
  潇峰喜极而泣,“亮子别急,我去找梯子。”
  在隔壁村民的帮助下,林亮有惊无险地回到地上。
  “潇所,给你荷包。”林亮不停喘着粗气。
  “不要命了!臭小子,你要是有个闪失,这东西有个屁用。”
  “刚才真是危险,还好我反应快,直接从后窗蹦出抱住这颗树。看来明年立春我要来认这棵树当爹了。哈哈”
  潇峰抱着林亮蹲坐在地上,眼角的泪花和七尺男儿间少有的亲密让围观的村民十分不解,但在二人心中这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替代的战友真情。
  回到所里,潇峰从柜子里取出红药水帮林亮涂抹伤口。
  “我没事,擦破点皮而已。”林亮迫不及待地打开那个荷包,谁知竟从里面倒出近十颗牙齿。
  “我的天哪,难怪那副骷髅的牙齿这么整齐。你看,几乎整副乳牙都在这了。哈哈!”林亮早已将刚才惊险的一幕抛到九霄云外。
  “那现在可以把这个牙齿和白骨作鉴定了?”
  “是的,把这两个标本进行DNA比对鉴定,如果吻合,那就绝对是同一个人。白骨的问题不大,但这些乳牙放置时间太久了,不一定能做出。还好有这么多颗在,希望省厅的专家能成功。”
  “那好,你去白骨身上取标本,我马上送到局里。”
  就在这时,县里研究所的几个工作人员赶到,说是按照县里的指示要将白骨带回去研究。潇峰一边招呼他们,一边向林亮使了个眼色,“林亮,快去把那袋白骨交给研究所的同志。那袋骨头好象放在楼上仓库里了,你快去拿下来,细心点啊!”说完慢条斯理地介绍起发现白骨的情况,研究所的人听的全神贯注,又是记又是问,全然忘了林亮出去的时间。
  近一个小时后,林亮拎着那袋骨头进来。研究所的同志见骨头梳理整齐也就没再检查,直接告别离去。见车子远去,潇峰忙问:“搞定了?”
  “恩。我从骷髅上拔了颗牙。”
  “强!你真强。”说完露出了久违地微笑。
  “对了,我还在白骨上发现了个奇怪的地方。”
  “什么地方?”
  “我在拔他牙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胸骨体上有个奇特的小孔,是个十分规则的圆孔。”林亮边说边在自己胸前笔划。
  “是弹孔?”
  “不,不是的。那孔才8毫米左右,哪有这么小的子弹?你可别瞎说,如果是弹孔,这可是我们所第一起凶杀案!”
  “你把牙齿样本给我,我赶紧去向马局汇报,顺便找机会去看看你说的这个小孔。”潇峰迅速整理东西,“我要在城里待一段时间,有急事就打电话通知我,你好好休息,接下来肯定有更累的活要干。”说完骑上摩托朝大路方向驶去。
  马局在听完潇峰的汇报后十分震惊,当即表示全力支持他查清案情。那撮头发的化验结果也出来了,几根粗丝是棕树丝。而现场提取的那些棕黄色毛发由于时间太长,已不具备做DNA的条件,这让潇峰深感遗憾。随后的一段时间,潇峰和林亮都没在歇着,而是各自做着他们认为该做的事。兰笛依旧按时巡山,而且有空就给林亮送好吃的,还特地为他配制了疗伤草药。他们的执着和顽强不为别的,只为了早日破解大山深处那个离奇的魅影


[ 本帖最后由 冷杉 于 2007-3-28 20:0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六)

                          (六)
  半个月后潇峰带着一大堆资料回到了村里,“省厅DNA鉴定下来了,山里的白骨牙齿和梁爱国家里的牙齿完全吻合。”
  林亮是既喜又气,“太好了!你还知道回来啊,我都准备自己当所长了。”
  “你小子想抢我饭碗还早呢。伤好了吗?”潇峰照旧给了林亮的屁股一巴掌,两人开怀大笑。
  “早好了。兰笛给我送了些草药,很管用。这些天我理了些情况,但是很乱,没什么头绪,正等着你回来一起分析分析。”
  “劳模啊?叫你休息也不歇着,快说说看。”潇峰泡了杯茶坐下仔细听着。每当工作遇到难题时,他总喜欢听听林亮那独特的见解。
  “你走后我把所有与野人有关的信息再次回顾总结了一遍。从1990年老钟第一次看到野人开始,对所有因为野人而进山的人员都进行了梳理,包括科考队、旅游团和巡山队。我还大致估算了这些人在山里停留的时间,这是统计表。”说完将手里一张画的密密麻麻的表格交给潇峰。
  “接着说。”
  “我认为能够到达白骨现场的除了巡山队外只有科考队。因此,我推断梁爱国的死与科考队有关。按照这一思路推断,假如有一名科考队员因未知的原因以未知的方式杀害了梁爱国,那首先他必须具备单人作案的条件。科考队每次进山都是集体行动,要具备上述条件的只有一个人。”林亮说的洋洋得意。
  “就是三年前那个被兰笛和大黑救获的迷路者――杰克!”潇峰抢在林亮前头摊了底牌,林亮不禁喷了一地。
  “大哥,你怎么这样啊?每次到关键时刻就插一刀。我费了几天几夜才理出来的,满足一下我的成就感行不行?”林亮原以为自己的推断会让潇峰目瞪口呆、刮目相看,没想到却再次败倒,无比郁闷。
  “小子,我没睡几个安稳觉。你的分析正好可以作为我这几天努力成果的补充。”
  “啊?你快说,我给你倒水。”
  “这个钥匙的材质如此高档决定了与它匹配门锁的档次。只有宾馆最有可能用这样的门锁。会住宾馆又能到达白骨现场的,外来科考队员的可能性最大。我这几天走遍了城里所有宾馆,终于在山城宾馆找到了那种门锁。虽然与这个钥匙匹配的锁已经换掉,但我查了宾馆三年来因钥匙遗失而更换门锁的记录,然后按照更换时间查阅了入住登记。从中发现了三年前国际野人科考队中一名叫‘杰克’的美籍华人曾遗失过一把房门钥匙。”
  “原来如此。可这些都仅是我们的推断而已,顶多只能证明那个‘杰克’到过发案现场,无法证明他就是杀人凶手啊。”
  “你还记得白骨胸骨体上的小孔吗?我特地去研究所再次仔细检查过,而且发现在背面的肩胛骨上也有同样一个圆孔。从特定角度看,这两个孔成一条直线。这就更加坚定了我当初的判断,那是个弹孔。当然,你说的也有道理,8毫米口径的枪支国内几乎没有。可是马局当初的一句话提醒了我。台湾当局由于担心浙江、福建山区一带设有二炮基地,于是千方百计派遣特工渗入内地进行调查。而台湾特工常用的德国毛瑟钢笔手枪正好符合这个特征。这种枪携带方便而且隐蔽,口径仅为7.9毫米,有效杀伤距离10米。从安全局传来的信息也显示,这个‘杰克’就是个特工,现在已经安全出境,逃之夭夭啦。”
  “太可惜了。不抓住他,我们推断地再漂亮也白搭。”
  “不。我总感觉,这幅魅影拼图正在一点一点的拼接起来,魅影之谜的解开,为期不远矣!”潇峰点燃根香烟猛吸一口问:“亮子,假如谜团解开的时候你却突然发现还不如永远不去解开,那该怎么办?”
  “你傻啊!你我来这鬼地方不就是为了捉这个鬼吗?你什么时候变得婆婆妈妈了?县长给你压力了?”
  “那倒没有。只是我有种不好的预感。不说了,你给我介绍一下这张表格吧,我眼都看花了。”两人继续认真的研究起来。虽然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他们心里都明白,要弄清魅影的真正面目就如林亮手中的表格一样,千头万绪,纷繁复杂。
  突然,一名巡山队员气喘吁吁地跑到所里大叫,“潇所,不好了,小石摔下万丈崖了。”
  “怎么搞的?”
  “今天早上,兰笛带着我们三人按时进山巡逻。在到达原始林区后,按照惯例,兰笛和小石往山的东面巡逻,我和大柱往西面去。与兰笛同组的小石在巡逻时摔下了山崖。”
  潇峰与林亮急忙召集了几十个村民赶往崖底。最终在一堆乱石上发现了已经支离破碎、面目全非的小石。站在小石尸体前,潇峰面无表情、一言不发,冷箭般地眼神让谁都不愿与其对视。
  小石下葬那晚,潇峰在办公室里一边喝着闷酒一边问林亮,“亮子,情与法哪个重要?”
  虽然林亮不明白此问何意,但鉴于潇峰的心情和提问的严肃,他认真答道:“这个问题大学老师问过我。作为常人往往会以情为上,但作为警察特别是象咱们这样的警察,必定以法为上。”
  “说的好,说的好啊!可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徇私枉法,可以以权谋私?为什么当有一个可以以权谋私的机会摆在我面前,我的内心却是如此挣扎、如此痛苦!!”潇峰几乎疯狂的喊叫。
  潇峰从未有过的感伤让林亮不禁心酸,于是也扯开了嗓门,“你到底怎么了?你如果做那样的事我林亮第一个抓你。”
  潇峰闭上双眼默默沉思了片刻,“是该抓他的时候了。”
  “抓谁?”
  “兰笛。”潇峰艰难地吐出了他此刻最不愿提及的名字。
  “兰笛!抓他干什么?他是巡山队队长,更是咱们的好兄弟。”林亮无比震惊。
  “正因为这样,所以他一直隐藏在我们背后。是他杀了小石。”潇峰如释重负。
  “不可能。他们在部队就是战友,而且一同参加巡山队,平时同进同出,是巡山队中最敬业的两个。”
  “你在这张表上对每个巡山队员的工作时间进行了统计,因为兰笛和小石排名远远超过其他队员,所以就特意用笔圈了他们的名字对不对?”
  “是的。我是想叫你找机会好好表扬他们。”
  “林亮啊。正是因为你的这两个圈圈害了小石。”
  “你说什么?我害了小石?”
  “我不在那段时间兰笛不止是来给你送药的。当他看到你在他和小石名字上划圈后,所以狗急跳墙,杀人灭口。”
  “我真被你搞糊涂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林亮十分着急。
  “其实白骨身份的确定就已经解开了所谓的野人之谜。梁爱国就是那个所谓的野人。”潇峰停下点了根烟。
  “可我还是不明白,这些与兰笛有何关联?”林亮一脸疑惑。
  “你还记不记得兰笛和小石是怎样把‘杰克’救下山的?”
  “‘杰克’身上多处受伤无法行走,是兰笛他们用树枝做的简易担架千辛万苦抬下来的,为此县里领导还特意慰问了他们。”
  “我当时看过‘杰克’的伤,有多处象是搏斗后遗留的,但出于对兰笛和小石的信任也就没有追问。如果没有这个失误,也许就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潇峰遗憾地叹了口气,“你想想,‘杰克’如果是在杀害梁爱国过程中受伤,那么他必定离尸体不远。兰笛和小石不可能看不到尸体。他们之间必定有着某种协议。”
  “什么协议?”
  “还是让兰笛自己告诉我们吧。”潇峰将烟蒂狠狠的摁在烟灰缸中。


[ 本帖最后由 冷杉 于 2007-3-28 22:5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

                              (七)
  陈峰向马局汇报后与林亮带上枪和手铐,从那条再熟悉不过的鹅卵石小路走向兰笛家。路上两人沉默不语,乌云遮住了明月,黑暗笼罩了整改村庄,也笼罩了他们的心。
  兰笛家的门开着,兰笛的三个女儿就在不远处的晒谷坪上踢毽子。潇峰叫了半天才听到卧室中传来兰笛妻子微弱的应答声。走进卧室,只见兰笛妻子象往常一样躺在床上。
  “潇所,你们来了。兰笛他中午匆匆回来一趟说有急事要进山,然后带着大黑出去了。”
  “他还跟你说了些什么?”潇峰显然有些着急。
  “他没说什么,就是叫我记得定时吃。”
  此时,潇峰发现床头边放着一盒包装精致的西药,“嫂子,你一直都在吃这个药吧?身体好些了吗?”
  “是的,吃了好几年了。这个药挺管用的,比那些草药好多了。”
  “那就好。你一定要记得按时吃,千万别辜负了兰笛的一番苦心。”说完潇峰急忙带着林亮返回所里。
  “你看到那盒药了吗?”
  “看到了。‘Almarl’,是进口药‘阿尔马尔’,主治心律失常等心脏疾病,价格很贵…”说出最后几个字时,林亮似乎明白了什么。
  “上次到他家吃米糕你还记得吗?三妞当时拿了张纸折飞机。因为上面全是英文所以我印象深刻。后来在马局那我无意间发现了这种药。问过马局才知道,这种进口药效果很好但价格异常昂贵,而且有依赖型,要长期服用。”
  “于是你就开始怀疑兰笛的经济来源?”
  “这种药一个月至少花掉马局半个月工资,你说我能不怀疑吗?我到医院调查过,这种药买的人不多,但有个自称兰田的人从1990年初就开始定期购买。那人的笔迹与兰笛十分相象,而且刚才他老婆的话更加证实了这一点。”
  “看来他的确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必须马上抓到他。”
  “我马上打电话叫马局派人增援。这个秘密就留着到山上解开吧。”
  回所后,潇峰立即拨通了马局电话。
  “潇峰你放心,前期增援的5名同志应该快到了,你们先做好准备。我再带15名民警马上赶过来,准备搜山。”马局的嗓音格外响亮,让潇峰和林亮感到从未有过的信心和力量。
  “马局说要搜山?就这么几个人怎么搜啊?而且都快半夜了。”林亮有些担心。
  “那也要搜,重点搜原始林区的东面。”从潇峰自信的口气中林亮感到整个案情已经在他脑中梳理整齐,无非差了主犯归案这一环。
  两人与先期赶到的5名同志迅速开始进山准备工作。灌水壶、买干粮、理装备,一切紧张有序的进行着,潇峰还特意找了一捆红棉线揣在兜里。一个小时后,马局与另15名同志风尘仆仆赶到。从大家脸上可以看出对此次行动的重视。
  “马局你就在所里指挥吧,我和林亮带人上去,一切顺利的话,天亮就可以到达那里。”
  “好的。县长对此次行动特别重视,特地调拨了两部便携式电台给我们,有什么情况及时向我汇报。一定要注意安全!”
  潇峰与马局调试好电台后立即集合队伍,向山上进发。20多人的脚步声在这古老的村庄中久久徘徊。经过山神庙时,潇峰命令大家停下。虽然他不敢命令大家进寺叩拜,但依旧在心中默默祈祷着。这时庙门轻开,那位大师从中而出,双手合一说道:“替天行道,万事无阻,哦弥陀佛。”
  潇峰无比意外,赶忙还礼,然后更加坚定地的指引着大家向山上前进。他们穿过风水林-爬过梯田岭-走过天荒坪-淌过百瀑峡-跃过虎头坡,再次来到万丈崖边那座随风颤抖的吊桥旁。
  “四个人留下守在桥边,其余人马继续向前。”
  进入原始林区时天已蒙亮,但雾气越加浓厚,5米以外已是模糊一片。潇峰一再嘱咐大家紧跟队伍,前后照应,谨防掉队。他不断搜寻着兰笛可能留下的脚印,可是地上厚厚的落叶让他根本看不到任何迹象。不得已之下,只能命令大家原地休息,等待大雾散去。
  “我还真想念大黑了。”潇峰接过林亮递来的水壶喝了一口。
  “别急,总会有办法的。”林亮虽在安慰潇峰,但从他无精打采地划砍着身边的灌木就能看出其无奈地心情。
  “对了!”潇峰突然大叫,“上次进山兰笛总习惯每走一段就在身边的树木、竹子上划一刀作为路标。”
  “对对对。我赶紧叫大家寻找,只要顺着这些路标走一定能找到他。”林亮喜出望外。
  果然,大家仔细寻找一个多小时后,那棵留下新鲜划痕的大树终于被找到。于是大家顺着划痕的方向边找边走。天已逐渐亮堂起来,浓雾也渐渐散去。在继续向林内摸索了一个多小时后,一个黑乎乎的溶洞慢慢浮现眼前。
  “大家做好准备。兰笛可能就在洞内,他有枪。交叉掩护前进,注意安全。”潇峰双手紧握手枪,猫着腰低声下达命令。
  大家慢慢的包围了整个洞口。在向洞内喊话没有应答后,潇峰第一个冲了进去。洞内空无一人,也未留下任何活动迹象,只是从深处几个岔洞中传来了细微的滴水声。潇峰命令大家提高警惕,然后与林亮拿着电筒对每个岔洞口进行检查。
  “这一定有个洞口能通往别处。快看这!”林亮兴奋地指着一个岔洞口,上面有几条明显划痕。
  “没错,是他留下的,离地距离和划砍方向都与刚才树上发现的一致。”
  林亮立即迈入洞中准备继续查看。
  “回来。危险!”潇峰急忙一把拉回林亮。
  正当林亮不解时,潇峰用电筒照亮了洞内不远处离地仅有10公分高的一根白色细线。
  “那是野猪弹,猎人们用来炸野猪的土炸弹。这个混蛋想炸死我们。”潇峰怒不可遏。
  潇峰叫林亮通知其它同志退出洞外,然后掏出带来的红线小心翼翼地绑住那跟白线,一点点放线,直至洞外。随后,他迅速用电台向马局汇报了情况。为了安全起见,马局命令所有30岁以下的年轻民警留在洞口,其中特意点名林亮不许进洞。虽然大家都明白马局的心意,但在抓捕的关键时刻谁都不愿退缩,争先恐后站在前排。
  林亮更是情绪激动,“潇所,我们年轻跑的快让我们上吧,老张他们上有老下有小的,让他们留下。”
  “别吵!这是什么地方?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就在我们附近。”潇峰压低嗓音呵斥道,“为了圆满完成任务,大家必须服从命令。”说完无奈地看了老张他们一眼,然后低头继续整理线球。
  老张似乎看出了潇峰的心思,“潇峰,你放心,咱们都是过来人,没什么放不下的。你就分配任务吧,也给我们个做表率的机会。”说完如往常一样和蔼地笑了。
  潇峰不愿多想也不敢多想,立即说道,“林亮你和30岁以下的民警在洞口待命。你还有个重要的任务必须按照我的要求完成。那个‘野猪弹’不仅是他用来攻击我们的,更是他的报警信号。所以,等我们跨过‘野猪弹’进入洞内20分钟后你就拉响炸弹,然后迅速带领其他同志按照我一路留下的红线向我靠拢,明白吗?”
  林亮顿时悟出其中的重要性,“明白!20十分后拉线,迅速向你靠拢,保证完成任务。”
 楼主| 发表于 2007-3-28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八)

                              (八)
  在与林亮对表后,潇峰带领其他民警小心跨过‘野猪弹’慢慢深入洞内。一路上潇峰负责在前头细心搜寻可能设下的陷阱,最后一名同志则负责沿途拉放红线。洞道十分狭窄,只能一人接一人蹲着通过。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潇峰根据洞壁上留下的条条痕迹继续一步步往前挪动。林亮带领大家隐蔽在洞外,将那跟与炸弹相连的红线一圈一圈绕在手上。在走了大概15分钟左右,洞道突然宽敞起来,拐过一个90度急弯后,远处竟传来了微弱的火光。潇峰立即命令大家关闭电筒停止前进,然后蹲靠在洞壁上慢慢探出脑袋查看。前方竟有个篮球场大小的洞厅,洞内钟乳石上的两个火把周围照亮。那似乎有人长期居住,一张用树木搭建的简易床上还铺着被褥,旁边还架着口铁锅。洞的顶部有个明亮的出口,一缕久违的阳光映入眼帘。
  潇峰虽然为自己的前期判断感到欣喜,但却因没有发现兰笛和大黑的身影而停滞不前。他看了看表,离约定时间还有3分钟,于是蹲下静静等待。当秒针在表面上跳动最后一圈时,潇峰和林亮都紧盯着手表,脸上均挂满了即将滴落的汗珠。最后一秒跳过,林亮用几乎发麻的双手猛的一拉,可洞内却出乎意料的安静。他继续拉动红线,直至将整跟红线连同绑着的白线拉回手里。
  “林亮这小子怎么搞的。怎么还不拉?”老张十分焦急。
  “嘘!不是他的问题,可能是哑弹。”
  就在大家手足无措时,从洞顶的出口外传了一声轻微的狗叫声。潇峰果断下达命令,大家跟随其后蹑手蹑脚地向出口靠去。爬上一段人工凿出的台阶后,潇峰轻轻靠在洞口向外窥视,洞外的场景让其目瞪口呆。兰笛正挥舞着镰刀在一亩耕种整齐的植物中来回穿梭,大黑就趴在一旁晒着太阳。这块地四周岩壁环绕,岩壁上布满了奇特的菱角和烂藤残根,让人不犹想起手术后留下的残腔,异常恶心。兰笛将割下的植物一一抱到边上事先挖好的大坑中。定睛一看,他手中抱的竟是万恶之花--樱粟。此时林亮带着其他同志陆续赶到。由于赶的匆忙,一个民警不小心碰倒了洞内的铁锅。那响声不仅让战友们大惊失色,更让洞外的大黑迅速起身冲着出口大声叫唤。兰笛警觉地仍下镰刀跳进那个用来掩埋樱粟的坑内,伸出了猎枪。
  潇峰索性直接喊话:“兰笛,我是潇峰,你还当我是弟兄就把枪放下。”
  大黑似乎认识潇峰的声音,也就不再狂吠,而是跑回兰笛身边忠诚的护在边上。
  “潇所,我知道你早晚会来,可是万万没想到来的这么快!你为什么就不能晚来一天,为什么就不肯给我点时间。”兰笛嘶声力竭地喊叫。
  “你以为把这些肮脏的东西埋了就没事了?你以为在洞口放个炸药炸死我就没人抓你?你个混蛋,快给我滚出来。”
  “我根本没想炸死你们,你和林亮对我的情意我永远记着。洞口的炸弹是假的,我是想拖延时间。我本来打算把这些东西都埋了,然后用炸药把洞炸塌,就再也没人能发现我所做的一切。可我终究斗不过你们!”兰笛的话语中已带着明显地哭腔。
潇峰的心此时翻江倒海般地疼痛,“兰笛,都别说了,念在你我兄弟一场的情份上,念在你三个女儿喊我干爹的情份上,你放下枪争取宽大处理吧。”
  “不。我犯的罪足够枪毙几次。你们别过来,就让我把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话都说完吧。”兰笛把对准洞口的枪头收回了坑内,背靠着岩壁坐在那堆樱粟上,“五年前,我与小石打猎时发现了这个奇特的溶洞,后来两人都因为没钱就想到了在这个隐蔽的地方种植樱粟。原本打算就种一年,攒够了给我老婆买药的钱和他还赌债的钱就停手。可小石那个混蛋还了赌债还继续赌,而且越赌越大,越输越多,硬逼着我继续搞。”
  “所以你就把他推下了悬崖。”潇峰边说边示意大家不要贸然出击。
  “我恨他,他不死,我永远无法从这个噩梦中解脱出来。因为梁爱国死了,只要他死了,就再也没人知道这里的事情。”
  “你早就认识梁爱国?”
  “有一次我们到这采收樱粟,谁知这个梁爱国竟尾随我们进到洞里。刚开始还以为真的碰到了野人,但他身上披着棕衣,还穿着破烂不堪的裤子,疯疯癫癫地说着‘我是梁爱国,打死你个造反派。’当时我想杀他灭口,可是见他的确疯的不轻,而且他被迫害的事情我从小就知道,两人都很同情他,就没下手。从此他就住在这洞里,我们巡山时就给他送些吃的。他清醒时则会帮我们收樱粟、熬鸦片。本来一切都还顺利,可是三年前,他到山崖边取饭团吃时被老钟看到,还误以为是野人。科考队、探险队一拨接一拨的进山,我是天天担惊受怕,深怕秘密暴露。”
  “杰克的出现是最让你害怕的对吧?”
  “杰克!”兰笛十分意外,“这个混蛋,就是他杀了梁爱国。他其实是个混入科考队的特务。”
  “他的确是个混蛋!”潇峰没想到兰笛会如此轻易地认为杰克已经被抓,还痛快地按照自己的推断一一说出实情。当时心中真是痛并快乐着。
  “那次境外科考队进山就是我和小石带的路。可是到了原始林区后,杰克突然失踪了。大家以为他迷路了十分着急。我和小石则担心他误打误撞发现了我们的秘密,于是以寻找为名急忙赶到这里查看。天知道这家伙是在哪里跟上我们,尾随到这里。当我们发现他时,他掉头就跑。我们一路猛追到那片灌木林时,竟看到不远处的他和梁爱国厮打在一起。杰克也许以为梁爱国就是野人,惊恐的大声呼救。梁爱国则盯着杰克臂上的科考队红袖章目露凶光,并趁其不备狠狠地朝他腿上打了一棍,然后骑在他身上边打边叫‘我打死你个造反派,我打死你个狗娘养的。’杰克被他压着爬不起来。突然传来了象小鞭炮一样的爆炸声。梁爱国随即瘫倒在地,胸口涌出了阵阵鲜血。这时,杰克手里握着一只奇特的钢笔。我在部队时就听说过那种特务专用的钢笔手枪。所以,我和小石拿猎枪对准了他。后来他竟用那半生不熟地普通话和我们谈判。”
  “你们谈判的结果就是,他替你们保守种植樱粟私制鸦片的事,而你们帮他保守特务的身份以及杀害梁爱国的事情?”潇峰继续顺水推舟。
  “这个混蛋都跟你说了?不守信用的东西!呸!”兰笛异常气愤,“是的,就是这么回事。这个混蛋为了掩人耳目,一定要我们把梁爱国身上仅有的棕衣和破裤子脱去。还说这样做即使以后有人发现尸体也会以为是野人的尸体。可怜的梁爱国死了都还光着身子。这个畜生,我死也要拉他垫背。”
  听到这,潇峰已经掩饰不住对兰笛的失望和内心的悲哀,“不,兰笛!我们没抓到杰克,他跑回美国了。”
突然间一切都安静了下来,随后从岩壁边传来了兰笛阵阵哭声,“潇所,我的好兄弟。象你这样的警察我服!栽倒在你手里我服!”兰笛将大黑深深搂在怀里。
  林亮此时挤到洞口,“兰笛,你快交枪出来。我和潇所都会为你求情的,你别再犯傻了。”
  “亮子,你有学问,以后请你多教教我女儿。我有件东西一只没机会送给你,就在洞内床下的木盒里。里面是我在大山深处找到的一撮虎毛,这山里的确有种没被发现的物种――华南虎。拿去实现你的梦想吧。潇峰!嫂子和孩子请帮着照顾。林亮!别忘了明年的今天在老子坟前倒杯酒啊!”
  话音刚落,岩壁边传来了一声震撼人心地枪声,一片血雾飞溅在那片本已狰狞的岩石上。潇峰和林亮迅速跑到坑边。兰笛口含着枪管倒在坑内,倒在了那片收买了他灵魂的万恶之花上。大黑哀叫着舔舐兰笛脸颊上的泪水。此时的太阳爬上山顶,那魅影如同四周的迷雾般悄然散去。


[ 本帖最后由 冷杉 于 2007-3-28 23:08 编辑 ]
发表于 2007-3-29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
原来是这样``
都是利益的驱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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