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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后炮》观众评论特区(4月28日"炮题"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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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9-10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洗衣机的事件,最新情况是:到现在为止,都没人来认领那只洗衣机啦。蒋师傅说,一个礼拜再没人来领,就带回老家的。



现在这样的情况,到底怎么做比较好。
大家有什么想法 ,可以谈谈看~
发表于 2006-9-10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带回老家这不行的,最起码的你拣到东西,应该尽快联系失主,这样才对,要么放到小区物管这里。不过,我觉得现在当勿之急就是尽快的联系到失主。 要做好事也不应该这样的做法。做好事社会应该鼓励大家去做,如果是以物质作为报酬, 那么好事本身就变了色彩 。作为整个社会而言,你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帮助了自己。就是于人方便也就是于自己方便了 。最后,我想说句,不要让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变的这么没有意义。

[ 本帖最后由 qinlan 于 2006-9-10 13:1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9-10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比较麻烦的事就是,我们联系了好几家公司和家电卖场都说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丢洗衣机.
发表于 2006-9-10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着急么,失主总是要找的
不过我想一星期是不是短了点?
万一失主找来了怎么办?东西你再拿回来?还是不还了?
最好交到派出所由民警找下失主好了
或者查下批号看厂家怎么说,因为新的东西一定有批号的,况且是名牌
发表于 2006-9-1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一台洗衣机四小时内挪三个地方

这里反映了我们身边有些人的一个道德问题,我们为什么不想想存在这种问题的根由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这不旦是教育问题,还包括了法律的缺陷。拾金不昧固然是好事,但是现在的人都很自私,我东西还你了,你可能不给我报酬,那我不是白忙呼了,我做了好事却什么好处也没得到。对于这种人,他们只不过比一般的人更有私欲。国家可以做出相关文规:拾到东西者,可以向丢主索要10%左右的补偿。如果是拾金不昧的可以在他的个人档案里加个道德分,以备找工作或者提升单位工资奖金。
发表于 2006-9-11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拾金不昧问题

这里反映了我们身边有些人的一个道德问题,我们为什么不想想存在这种问题的根由是什么?我个人认为这不旦是教育问题,还包括了法律的缺陷。拾金不昧固然是好事,但是现在的人都很自私,我东西还你了,你可能不给我报酬,那我不是白忙呼了,我做了好事却什么好处也没得到。对于这种人,他们只不过比一般的人更有私欲。国家可以做出相关文规:拾到东西者,可以向丢主索要10%左右的补偿。如果是拾金不昧的可以在他的个人档案里加个道德分,以备找工作或者提升单位工资奖金。
 楼主| 发表于 2006-9-16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放炮了 放炮了

本周马后炮的主评内容已定~~!
 楼主| 发表于 2006-9-16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残疾人坐车 难道还分“三六九等”?

张女士的丈夫宋先生五年前因为一场车祸造成了双腿瘫痪,现在一直躺来东由张女士照顾。宋先生考虑到自己身体不方便,也怕自己妻子辛苦麻烦,各几年真当是蛮少出门的。前段辰光实在是没办法,要新换一家疗养院的,这才不得不出了一次门,谁晓得,这一出门,就马上碰到麻烦事体的。
(采访----张女士:9月6号那天,三个病人,三个护理到下沙东方医院去,然后到巴士桥坐快速公交,到我们过去的时候,把残疾证交给他,他说的你这个残疾证不享受免费的,只有盲人残疾人才能坐的)
   各张女士有点想不明白了,都是残疾人,拿的都是残疾证,为什么盲人可以免费坐车,但肢残人士却不可以呢?难道他们之间还有什么等级之分的?
  (采访--宋先生:我们能坐的车只能是快速公交,另外的车根本不能坐,出去很不方便,所以我现在还是想不通)
  (采访---公交人员:这个车不能坐的,这个市交公司规定的,不用找我的,不用找我的)
    对方把这个栅栏一关,就走了的。你看看,噶大的雨,一个个乘客都坐上车子走了的,只留下张女士跟她的丈夫两个人留在车站各里等答案的。
  (采访---宋先生:好象对我们残疾人是一种歧视)
    这样等来东总不来事的,考虑到宋先生的身体,我们记者先把张女士和宋先生送回去,再帮他们去公交总公司去弄个灵清.
   (采访:公交总公司 服务部负责人 裘小姐:盲人可以免费坐车,其他残疾人不可以,因为公交是执行公交一个企业,这个政策也不是我们订的)
    为了验证对方说的话是否属实,记者上网查了一下规定的内容,发现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若干规定》的通知里的,的确明明白白地写着“盲人免费坐车”的规定,而不是“残疾人免费坐车”。
   (采访---公交总公司 服务部负责人 裘小姐:所以说群众要建议的话,也可以向政策部门去反映(那去哪里放映呢)那么他们可以民政局放映一下)
   
    看起来,公交公司的确是按章办事,没有特别“欺负”宋先生。但是宋先生也提出来了,为什么同样都是残疾人,这个优惠扶助规定上,只有盲人可以享受,而他们肢残人员不能享受呢?对宋先生提出的问题,我们也会继续去向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到底是考虑得不够仔细呢?还是的确有原因的。但是不管具体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想,作为公共服务行业,对这些特殊人群,应该更多一点关爱,而不是把他们晾了旁边,就不管的。
发表于 2006-9-16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先搞明白一件事,市政府为什么想到要制定“盲人免费坐车”的规定,如果简单的是从盲人投掷车费方面考虑的,那么宋先生就应该没什么想不通的。不过话说回来的,真是这样考虑的话,应该是“双手残疾者免费坐车”。看来关键还是这条规定的制定者当初是从什么角度看问题的,希望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
发表于 2006-9-16 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残疾人坐车 难道还分“三六九等”?        我觉得这个新闻公交公司虽然做法没有错,但作为城市窗口行业的工交公司服务态度就不是很好。下了这么大的雨让一个残疾人在外面等这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公交公司应该对残疾人多点爱心,多点关心和帮助。碰到象节目里那样的残疾人公交公司应该耐心的象他人解释清楚,而不是一味的不理人家。这样残疾人即使坐不上公交车心理也能安慰不少。做为一个杭城的窗口行业,这关系到整个杭州的文明和素质的发展。我想,作为一个城市的窗口行业的工作人员来说,应该具备良好的心理状态和心理素质,这样一个城市才能很好的发展。

[ 本帖最后由 qinlan 于 2006-9-16 23:21 编辑 ]
发表于 2006-9-16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残疾人坐车 难道还分“三六九等”?

张女士的丈夫宋先生五年前因为一场车祸造成了双腿瘫痪,现在一直躺来东由张女士照顾。宋先生考虑到自己身体不方便,也怕自己妻子辛苦麻烦,各几年真当是蛮少出门的。前段辰光实在是没办法,要新换一家疗养院的,这才不得不出了一次门,谁晓得,这一出门,就马上碰到麻烦事体的。
(采访----张女士:9月6号那天,三个病人,三个护理到下沙东方医院去,然后到巴士桥坐快速公交,到我们过去的时候,把残疾证交给他,他说的你这个残疾证不享受免费的,只有盲人残疾人才能坐的)
   各张女士有点想不明白了,都是残疾人,拿的都是残疾证,为什么盲人可以免费坐车,但肢残人士却不可以呢?难道他们之间还有什么等级之分的?
  (采访--宋先生:我们能坐的车只能是快速公交,另外的车根本不能坐,出去很不方便,所以我现在还是想不通)
  (采访---公交人员:这个车不能坐的,这个市交公司规定的,不用找我的,不用找我的)
    对方把这个栅栏一关,就走了的。你看看,噶大的雨,一个个乘客都坐上车子走了的,只留下张女士跟她的丈夫两个人留在车站各里等答案的。
  (采访---宋先生:好象对我们残疾人是一种歧视)
    这样等来东总不来事的,考虑到宋先生的身体,我们记者先把张女士和宋先生送回去,再帮他们去公交总公司去弄个灵清.
   (采访:公交总公司 服务部负责人 裘小姐:盲人可以免费坐车,其他残疾人不可以,因为公交是执行公交一个企业,这个政策也不是我们订的)
    为了验证对方说的话是否属实,记者上网查了一下规定的内容,发现在《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扶助若干规定》的通知里的,的确明明白白地写着“盲人免费坐车”的规定,而不是“残疾人免费坐车”。
   (采访---公交总公司 服务部负责人 裘小姐:所以说群众要建议的话,也可以向政策部门去反映(那去哪里放映呢)那么他们可以民政局放映一下)
   
    看起来,公交公司的确是按章办事,没有特别“欺负”宋先生。但是宋先生也提出来了,为什么同样都是残疾人,这个优惠扶助规定上,只有盲人可以享受,而他们肢残人员不能享受呢?对宋先生提出的问题,我们也会继续去向相关部门了解一下,到底是考虑得不够仔细呢?还是的确有原因的。但是不管具体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想,作为公共服务行业,对这些特殊人群,应该更多一点关爱,而不是把他们晾了旁边,就不管的。


————————————————————————————————————————————————————————————————————————
评论:无论规定怎么样,做为公共服务行业,对这些特殊人群,应该更多一点关爱,而不是把他们晾了旁边,就不管的。
            我想关键还是公交公司服务没有到位,使得宋先生觉得委屈了,如果当时可以解释清楚的话我想就不难体谅个问题了,
            毕竟规章制度不是人人都知道的,了解的,公交公司也是有难处的。
            同时 民政局 是否也该考虑是否可以适当修改有关规定呢?根据残疾程度 轻度 中度 重度 来细致的规定一些事情
————————————————————————————————————————————————————————————————————————
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 本帖最后由 御剑乘风来 于 2006-9-16 18:59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9-23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9月24日“马后炮”选题已定:

主要围绕
一、太阳能热水器该装不该装,是响应国家“节能”政策呢?还是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呢?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呢?

二、小学生就有很强的经济头脑,会赚钱,这是好还是不好呢?是应该无偿地助人为乐呢?还是应该按劳动所得呢?


希望大家对以上的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06-9-23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能热水器 为啥被小区“拒之门外”?

大家都晓得的,现在的能源真当越用越少的!油价了,电费啦也都一年比一年贵的!怎么节省能源省钞票啊,我想大家心里都有一个小算盘的!你比方说,家里装上太阳能热水器。个平时热水都是免费的,一年下来,光是省电就省木老老的!真当是又节能,又省钞票的!有个王先生打电话说,就是噶好的东西,国家也在提倡的,到了他们社区竟然不能用的!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住在庆和苑小区的顶楼901,94年买的房子!今年6月份,王先生打算装修一下!3个卫生间和1个厨房么,管道埋好,瓷砖贴好,楼顶上再装上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水龙头一拧,就是免费热水!想的是蛮好的,装修也2个月了,眼看就要完工了!没想到,昨天运输安装太阳能的车子都已经开到小区门口了,却被物业拦下来了,说这个东西小区不准装的!

  (采访王先生:现在卫生间也好,厨房也好,所有管子都装啊了,电源全部弄好了,吊灯瓷砖都弄好了!)

    王先生呆掉了,5000元的太阳能热水器退掉倒还好说。但4个房间总不能也敲掉,重新装修吧!而且,装修都快完工了,物业才说不好装,个是不是说得也太晚了点?所以,王先生一定要我们,帮忙找找他们的物业——滨江物业有限公司!庆和苑物业主任接待了我们,说起这桩事情,他们也蛮委屈的,拿出了当初物业下发的装修手册。手册里明明白白写着:“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而且后头还有王先生的签字!
   
   (采访王先生:当时就让我登记一下,我怎么知道是协议书,又没有口头上说是不允许装!)
   (采访滨江物业有限公司 庆和苑物管主任 沈先生:我们都是以书面的形式给他们看的,口头的不正式!)
   
    王先生说,就算是我当初没看清楚,物业的规定。但现在全国都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我这是响应国家号召,难道也不行吗?物业一听么,拿出了《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有一条“任何业主禁止占用或损坏物业公用部位”。不光杭州,国家的物管条例里也规定“公用部位要用的话,要业主讨论才能决定”。因为顶楼是公用部位,所以好不好装太阳能,当初,物管就征求过全体业主的意见的。
   
   (采访滨江物业有限公司 庆和苑物管主任 沈先生:我们业主以前投过票的,80%的人同意,不能安装太阳能的!)

    果然,这个业主大会的结果——《业主公约》上,确实有这么一条。但王先生又提出来了,太阳能热水器因为要接水管下来的,所以一般只有顶楼的住户好装,下底的住户享受不到的,那肯定反对的。所以这个80%反对安装太阳能的投票结果,他不能接受。

   (采访王先生:如果杭州有明确规定,说不能装,我就不装。没有,我还是要装!)
   (采访滨江物业有限公司 庆和苑物管主任 沈先生:我们是要尊重每个业主的利益的。)

    问题到这里,陷入僵局的,一方面物业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定下了小区不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规矩。另一方面呢,王先生响应国家号召,使用节能产品,也是对自己对社会都有利的。两方面都有自己的道理,而且,我们了解到,象这样的争议,我们杭州不少小区里都有,那么到底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也请你们来出出点子,谈谈自己的看法。
 楼主| 发表于 2006-9-23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4块钱引起的家庭纷争

4块钱可以做些什么事情。有的说了,可以买瓶饮料,有的说了,可以买几根大葱,再要么,可以坐两趟有空调的公交车。反正,总做不出啥个大事情的。但是,我跟你说,这两天,就因为这么4块钞票,有一对做鞋子生意的夫妻,说的大闹意见。为啥呢?就因为这4块钞票是他们读小学的儿子“赚”回来的。  

  小文今年只有10岁,平时呢在杭州的一家寄宿学校里读书的,身上也不带啥个钞票的,但是上个礼拜五下午他爸爸接他回家以后,突然发现他书包里啦,多出了10块钞票。
  (采访:小文父亲: 我就问他,他说他把一支自动铅笔卖了,卖了6元钱,我说还有4元呢?他说一个同学上课的时候,文具盒打不开了,谁打开就给他4元钱。他说他(同学)是自愿的。)
  原来这个4块钞票呢,是同学给儿子的劳务费啦。
   (采访:小文: 刚好我路过,运气好就打开了,(就给你四块钱了)恩,(那你觉得这个钱应该收吗)是的,(为什么)是劳动所得。)
  听得出,小文觉得这个4块钱,收得是理所当然。但是小文的爸爸心里却是“咯噔”一下。本来帮助同学么是桩好事情,但是这个4块钞票一收,好象味道就不一样的。小文的爸爸说,因为家里都是做生意的,小文从小这个经营头脑就特别强,有时候会向同学卖点什么小东西,赚点零花钞票,虽然他不支持,但也不强烈反对。不过这次的事情,却让他觉得再发展下去,可能会让小文凡事向“钱”看了。所以决定联合其他家庭成员,对小文进行一下思想教育。没想到,问题一提出来,大人之间先争起来的。
  (采访:小文父亲: 我老婆就说她赞成的,她说他(儿子)也是劳动所得,也可以拿,应该要的,我跟我妹妹说,她也不赞成,可我妹夫呢又说赞成的,他说现在社会,小孩子学点那个也是好的。)
    而且不光家里人的意见不统一,小文的爸爸再跟周边做生意的朋友一说,大家的意见也明显分成了两大阵营。  
 (采访:周边商户:我个人来说,觉得还是不对的,小孩子嘛,本来就是同学,助人为乐最要紧的,是第一的。)
  (采访:周边商户:同中国传统的道德,绝对是……我也肯定是不赞成的,不赞成的,我是肯定不赞成的。)
  (采访:周边商户:应该是自愿的,他(同学)愿意给他,他就收,(你觉得这是可以的吗)应该是可以收的。)
  (采访:周边商户:我想想不要紧的,从小就知道是自己劳动得来的,又不要紧,现在反正是金钱社会,白帮助他还不要类,这个小孩聪明,读书读得好生意又做得好,这就好了。)

  大人们自己的意见都不统一,对小文的教育当然也就没办法进行了。“乐与助人,应该要不求回报”;“市场经济,要按劳取酬”,听听都蛮有道理的,那么小文的这4块钞票到底该不该收?观众朋友,请你们来说说你们的看法,你们的道理。
发表于 2006-9-23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能热水器 为啥被小区“拒之门外”?

大家都晓得的,现在的能源真当越用越少的!油价了,电费啦也都一年比一年贵的!怎么节省能源省钞票啊,我想大家心里都有一个小算盘的!你比方说,家里装上太阳能热水器。个平时热水都是免费的,一年下来,光是省电就省木老老的!真当是又节能,又省钞票的!有个王先生打电话说,就是噶好的东西,国家也在提倡的,到了他们社区竟然不能用的!怎么回事呢?

   王先生住在庆和苑小区的顶楼901,94年买的房子!今年6月份,王先生打算装修一下!3个卫生间和1个厨房么,管道埋好,瓷砖贴好,楼顶上再装上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水龙头一拧,就是免费热水!想的是蛮好的,装修也2个月了,眼看就要完工了!没想到,昨天运输安装太阳能的车子都已经开到小区门口了,却被物业拦下来了,说这个东西小区不准装的!

  (采访王先生:现在卫生间也好,厨房也好,所有管子都装啊了,电源全部弄好了,吊灯瓷砖都弄好了!)

    王先生呆掉了,5000元的太阳能热水器退掉倒还好说。但4个房间总不能也敲掉,重新装修吧!而且,装修都快完工了,物业才说不好装,个是不是说得也太晚了点?所以,王先生一定要我们,帮忙找找他们的物业——滨江物业有限公司!庆和苑物业主任接待了我们,说起这桩事情,他们也蛮委屈的,拿出了当初物业下发的装修手册。手册里明明白白写着:“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而且后头还有王先生的签字!
   
   (采访王先生:当时就让我登记一下,我怎么知道是协议书,又没有口头上说是不允许装!)
   (采访滨江物业有限公司 庆和苑物管主任 沈先生:我们都是以书面的形式给他们看的,口头的不正式!)
   
    王先生说,就算是我当初没看清楚,物业的规定。但现在全国都在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我这是响应国家号召,难道也不行吗?物业一听么,拿出了《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里面有一条“任何业主禁止占用或损坏物业公用部位”。不光杭州,国家的物管条例里也规定“公用部位要用的话,要业主讨论才能决定”。因为顶楼是公用部位,所以好不好装太阳能,当初,物管就征求过全体业主的意见的。
   
   (采访滨江物业有限公司 庆和苑物管主任 沈先生:我们业主以前投过票的,80%的人同意,不能安装太阳能的!)

    果然,这个业主大会的结果——《业主公约》上,确实有这么一条。但王先生又提出来了,太阳能热水器因为要接水管下来的,所以一般只有顶楼的住户好装,下底的住户享受不到的,那肯定反对的。所以这个80%反对安装太阳能的投票结果,他不能接受。

   (采访王先生:如果杭州有明确规定,说不能装,我就不装。没有,我还是要装!)
   (采访滨江物业有限公司 庆和苑物管主任 沈先生:我们是要尊重每个业主的利益的。)

    问题到这里,陷入僵局的,一方面物业是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合法程序,定下了小区不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规矩。另一方面呢,王先生响应国家号召,使用节能产品,也是对自己对社会都有利的。两方面都有自己的道理,而且,我们了解到,象这样的争议,我们杭州不少小区里都有,那么到底怎么来解决这个问题,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也请你们来出出点子,谈谈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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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怎么说呢,无论怎么说我看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办好了
           1.开个沟通会,把小区里的业主都找来弄个民意测验。
           2.把顶楼的面积私人化分块买断,就好象车位,买断后就是私人面积了就好了,就像1楼可以不交电梯费一样。
           3.物业把范围划分清楚,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用于小区公共部分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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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发表于 2006-9-23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4块钱引起的家庭纷争

4块钱可以做些什么事情。有的说了,可以买瓶饮料,有的说了,可以买几根大葱,再要么,可以坐两趟有空调的公交车。反正,总做不出啥个大事情的。但是,我跟你说,这两天,就因为这么4块钞票,有一对做鞋子生意的夫妻,说的大闹意见。为啥呢?就因为这4块钞票是他们读小学的儿子“赚”回来的。  

  小文今年只有10岁,平时呢在杭州的一家寄宿学校里读书的,身上也不带啥个钞票的,但是上个礼拜五下午他爸爸接他回家以后,突然发现他书包里啦,多出了10块钞票。
  (采访:小文父亲: 我就问他,他说他把一支自动铅笔卖了,卖了6元钱,我说还有4元呢?他说一个同学上课的时候,文具盒打不开了,谁打开就给他4元钱。他说他(同学)是自愿的。)
  原来这个4块钞票呢,是同学给儿子的劳务费啦。
   (采访:小文: 刚好我路过,运气好就打开了,(就给你四块钱了)恩,(那你觉得这个钱应该收吗)是的,(为什么)是劳动所得。)
  听得出,小文觉得这个4块钱,收得是理所当然。但是小文的爸爸心里却是“咯噔”一下。本来帮助同学么是桩好事情,但是这个4块钞票一收,好象味道就不一样的。小文的爸爸说,因为家里都是做生意的,小文从小这个经营头脑就特别强,有时候会向同学卖点什么小东西,赚点零花钞票,虽然他不支持,但也不强烈反对。不过这次的事情,却让他觉得再发展下去,可能会让小文凡事向“钱”看了。所以决定联合其他家庭成员,对小文进行一下思想教育。没想到,问题一提出来,大人之间先争起来的。
  (采访:小文父亲: 我老婆就说她赞成的,她说他(儿子)也是劳动所得,也可以拿,应该要的,我跟我妹妹说,她也不赞成,可我妹夫呢又说赞成的,他说现在社会,小孩子学点那个也是好的。)
    而且不光家里人的意见不统一,小文的爸爸再跟周边做生意的朋友一说,大家的意见也明显分成了两大阵营。  
 (采访:周边商户:我个人来说,觉得还是不对的,小孩子嘛,本来就是同学,助人为乐最要紧的,是第一的。)
  (采访:周边商户:同中国传统的道德,绝对是……我也肯定是不赞成的,不赞成的,我是肯定不赞成的。)
  (采访:周边商户:应该是自愿的,他(同学)愿意给他,他就收,(你觉得这是可以的吗)应该是可以收的。)
  (采访:周边商户:我想想不要紧的,从小就知道是自己劳动得来的,又不要紧,现在反正是金钱社会,白帮助他还不要类,这个小孩聪明,读书读得好生意又做得好,这就好了。)

  大人们自己的意见都不统一,对小文的教育当然也就没办法进行了。“乐与助人,应该要不求回报”;“市场经济,要按劳取酬”,听听都蛮有道理的,那么小文的这4块钞票到底该不该收?观众朋友,请你们来说说你们的看法,你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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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初看的时候着时也觉得比较为难,正所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也觉得的 周俞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不过仔细想一下觉得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比钱重要,关键看家长如何正确引导孩子
          我想这位家长平时做法就不对,如果平时适当的给孩子些零花钱,他至于要去要同学的钱么?至于去把自己的文具卖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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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热爱祖国为荣 ,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 ,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 ,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 ,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 ,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 ,以骄奢淫逸为耻!
发表于 2006-9-23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太阳能热水器该装不该装,是响应国家“节能”政策呢?还是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呢?有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方法呢?
         应该装。(那天我就打电话发表意见了。)从法律角度,物业管理没这个权利不让住户装太阳能热水器。尽管有业主委员会讨论,但你能保证完全公平吗?连法律都因为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修改,你就因为热水器要占楼顶的位置,80%的业主不同意,你就不让装?你有没让他们深入了解太阳能热水器的优点呢?我们现在的生存环境因为人为的污染而越来越差了,有了环保节能的设备,为什么不让用?
        办法我是这么想的:就像空调位置一样,每幢楼都留出适当的位置给太阳能热水器的接收管。也可以统一安装大型的太阳能热水器,然后像水、电一样,每家留一个接口,要的接通,不要的就不用接。
        另外,曾经有家公司研制了一种可以挂在墙上的太阳能热水器的接收管,不过现在又没声响了,希望这种产品尽快出来,那样就可以解决一部分人家的难题。
         还有,政府应当鼓励居民安装节能设备并出台奖励政策:比如无偿提供接入水管、管线保温材料终身免费检查更换、超过保修期后几年内易损部件非人为损坏的,凭维修记录报销费用等等。不然你说了半天“好,好,好”,人家一问价格贵木佬佬,买来又不能装,又有多少人还会买来装?
二、小学生就有很强的经济头脑,会赚钱,这是好还是不好呢?是应该无偿地助人为乐呢?还是应该按劳动所得呢?
         第一个问题应该肯定:好!
         第二第三个问题并不矛盾:帮同学开铅笔盒这样的小事情是不能收钱的。等到了可以工作的年纪,你帮别人的大忙了,那可以收钱了。
         也就说,老板不要责怪孩子,(你不给他钱,他自己想正当的办法去换,总比想不正当的手法去弄好吧?)应当肯定他愿意帮助同学的行为,同时指出:同学之间帮忙不能收钱,一是因为同学的钱也是父母给的,二是因为你们小学生关于钱的一些概念不是很清楚。没有经过大人的允许是不能收钱和付钱的。这次那位同学说4块,如果他说40块呢?那他父母知道的话肯定不高兴的。那支铅笔,买来多少?值不值6块?不值,那你就是骗了同学;如果超过好多,那你也损失了,而且不通过父母就卖了,也是不允许的。你可以借给同学呀。
发表于 2006-9-25 23: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太阳能热水器 为啥被小区“拒之门外”?
这个不是谁说的算的,楼顶是大家的,应该大家说的算,开个业主会议讨论一下。节能是非常重要,问题是如果王先生装的,肯定有其他人也会效仿的,为了解决以后的问题,应该现在就制定规矩,否则到时肯定乱套。
二。4块钱引起的家庭纷争
助人为乐是我们民族的一个优良传统,应该继续发扬光大,但助人为乐的前题是当别人遇到困难自己没办法解决的时候。那个同学可以用其他办法打开文具盒,他不愿意动脑筋,愿意出4元钱请人帮忙。拿这4元钱是可以的。再把话说回来,现在社会也需要这样,你和"微软“说:你也助人为乐。让买不起XP的人共享。可能吗?所以只要大人正确的引导,这是件好事,让孩子早点明白,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只有你付出劳动,才能有收获。同样只有你付出报酬,才能得到别人的劳动。
发表于 2006-9-2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能热水器 为啥被小区“拒之门外”?
我觉得这个新闻双方都没有错,一个是提倡节能,一个是为了小区管理问题。只是双方没有协商好所造成的。我觉得小区要拿出可行的方案出来了,开个协调会或者民意测验把大家的意见统一下,该不该装。毕竟现在社会都在提倡节能,大家对环保节能的意识还是比较重视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4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10.14马后炮的主题已定~

《这一跌可不能白跌了》

     有位周先生说,虽然他是个盲人,但是昨天中午碰到的一件事情,是一定要弄他明白。
<正文>
     周先生现在就困了床高头,因为眼睛看不见,再加上左脚也不动的,从床上爬起来的都毛吃力。
   周先生在离自家屋里00米外的地方,开了一家按摩店,所以,每天都要沿着长河镇长江北路走过去,这人行道平常也蛮好的,上面还有盲道有句话语说,每天走的路,闭了眼都好走到,所以这根盲棍周先生也没象到陌生地方,到处点来点去得走。,没想到,昨天中午,走着走着,“扑隆通”,跌到洞儿里的。
   (采访:周先生——)
    事情发生后,周先生赶紧拨打电话求救的,家里人,包括闻讯赶来的民警,赶紧把他救上来,送到医院救治的,好在没有伤到周先生的要害处,只是左腿扭伤了,这好好的路上怎么会有洞儿呢,原来啊,这条盲道上,一排的窨井盖都被施工人员打开,却都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为留证据,周先生儿子专门给当时“落井”的情景,用手机拍了照。
   (采访:周先生儿子——)
   由于窨井盖留了中国电信的字儿,周先生儿子顺藤摸瓜,联系上了昨天在这段盲道上作业的施工人员,记者电话联系了中国电信滨江分公司负责施工的孙先生,他说,具体在这里施工的是邮电建设工程公司
<评论>
     这一跤可不能白跌的,以前我们报道过毛多次的,窨井盖没的,人跌进去的,眼睛好的人都要出事情,更何况在盲道上呢,这种错误下次是绝对不好再发生的。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4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去了解了一下,当时施工放置了警示标志,但是并没有放置在盲道上,而是远远地放在人行道口,明眼人可以看到,但是作为盲人,如果盲棍没有碰到障碍物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安全”的。

现在针对这样的情况,邮电建设工程公司现在采取全封闭的护拦,也请了专职管理人员,专门提醒盲人。

但是 直到出了问题,才想到要采取相应的为特殊人员服务的措施。
像盲道上乱停车,等等,这样的事情有很多
要多少盲人跌了几跤才能完善服务?


就以上这样的情况,大家看看,有什么建议,能较好地保护特殊人群(不仅是盲人)。最好是能切实可行的。
发表于 2006-10-14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跌可不能白跌了》
我觉得这个事情是有关部门没有管理好或者施工是太疏忽引起的,有关部门也应该要加强管理了。在盲道上,或者人行道上施工的时候,应该有醒目的标志,或者把施工现场包围下。还有,有关部门不能够在盲道上划停车线啊什么的,要保证盲道通行。象窨井盖这种的话施工人员施工好后一定要及时的盖上,以免再有人掉进去。我希望这种错误下次是再也不要发生了。
发表于 2006-10-14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应该建立相应的施工制度,以后不仅象这类施工,其他施工也必须遵守制度。再着,应该有相应的专职管理部门,也就是有部门可以监督他们是否按制度在施工,还必须有处罚制度。象不允许其他车辆开“快速公交道“一样,管理力度下去的现在就基本没人开的。再者,政府部门要配合社会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别老百姓叫了半天,上面就是雷声大雨点小,拿出点实际行动出来。
事体无大小之分,不去做事体永远就摆在那里;只要认真对待,有人去做,没有办不好的事。航天飞船我们也要造出来类,对不对
发表于 2006-10-14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窨井盖没的,人跌进去的事情发生了不下几次,那为什么总是有这样的事发生呢?眼睛好的人都要出事情,更何况在盲道上呢?残疾人,社会都应该保护他们~盲道是为他们提供安全和方便的,而不是给他们带来危险的~应该尽量避免在盲道上设立窨井盖
发表于 2006-10-15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次我们出去吃饭,朋友请客,饭毕,另一朋友去开车了。就几步之遥,结果等了20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开到门口,原来他刚开出2步,前胎就掉到膺井里去了。真是讨厌小偷,眼睛好使的都有掉下去的时候,万一盲人从这里路过,那真是作孽啊。这些的人良心都让狗给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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