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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正人,必先正已---局外人说句公道话(不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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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9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才看了新任斑主酒仙的敬告黑暗特浓咖啡的帖子,有些话,不吐不快。

当然了,本人虽近期混迹于单版块,但仍属于新人系列,可能也不应当由我这个新人做出头鸟,但是最终理智战胜了情感,所以鼓足勇气打几个字,以便于让大家辩是非明真假。

酒仙,你在回帖当中的几个英文字母“MLGB”的意思是应该是“妈了个比”吧?不要说做为一个斑竹,就是作为一个普通网友做这样的回复,应该如何处理?

我真的不知道黑暗特浓咖啡做了什么事情,以致于帖子被删。但是只看到你的警告以及删帖的处罚,难道你不应该为你的不冷静行为而道歉吗?

在网络中,作为一名斑竹,没有任何报酬,所做所为完全是义务的。然而,斑竹不仅是一个版面的清洁工,是一个版面维护者,也应该是一个版面网络道德的倡导者领路人,是普通网友效仿的榜样。斑竹不能以身做则而张口闭口全是脏话,如何能打造一个干净的版面?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己所不正,又何以正人?

本来新斑竹上任,应该道一声祝贺,但是看到众多马屁精尾随而至,丧失人格和立场,本人不是做卫道士,但也不屑与之为伍了。做为局外人,说句公道话,在新斑竹上任的时刻出来说,或许有些大煞风景,若有不当,赐教为盼。

特别声明,本人和黑暗特浓咖啡并不认识,如果有人在此事上给本人冠上各种漂亮的“称呼”,本人绝不理会。

[对不起,是黑暗特浓牛奶,打错了名字了。报歉]

[ 本帖最后由 曾经飘过 于 2006-6-29 15:22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下,看看有没有人要回复,呵呵。
发表于 2006-6-2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飘过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KI猪 于 2006-6-29 12:44 发表
飘过

现在才明白,这是最不会得罪人的两个字。
发表于 2006-6-29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倒,这唱的又是哪一出啊,看看
发表于 2006-6-2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是马匹精。谢谢~
发表于 2006-6-29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片面了,看事要看全面
发表于 2006-6-29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发表于 2006-6-2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双方都8对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男装 于 2006-6-29 12:47 发表
楼主片面了,看事要看全面


说实话,本人也曾在比杭网大得多的论坛做过斑竹,也知道斑竹该如做。片面性可能会有的,因为我并不是很了解事情的原委。但是作为一个斑竹,居然骂出了普通网友都不曾骂过的脏话,偶真得感到遗憾。
发表于 2006-6-2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民声倒斑事件莫非要在单身重演?
发表于 2006-6-29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经飘过 于 2006-6-29 12:50 发表


说实话,本人也曾在比杭网大得多的论坛做过斑竹,也知道斑竹该如做。片面性可能会有的,因为我并不是很了解事情的原委。但是作为一个斑竹,居然骂出了普通网友都不曾骂过的脏话,偶真得感到遗憾。

说脏话我也反感,我已经教育过小仙了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少年先锋队 于 2006-6-29 12:51 发表
呵呵...民声倒斑事件莫非要在单身重演?

绝无此意。只是作为普通网友,希望自己在的版面,有几个素质高点的人来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男装 于 2006-6-29 12:51 发表

说脏话我也反感,我已经教育过小仙了

有勇气警告别人,并且也勇气来删别人的帖子,没有勇气为自己所说的脏话道个歉么?
发表于 2006-6-29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经飘过 于 2006-6-29 12:52 发表

绝无此意。只是作为普通网友,希望自己在的版面,有几个素质高点的人来管理。

册空之地..别过分就好.这里是年轻人的地盘.说几句不伤大雅.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邪佞 于 2006-6-29 12:49 发表
恩,双方都8对

也包括偶么?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少年先锋队 于 2006-6-29 12:55 发表

册空之地..别过分就好.这里是年轻人的地盘.说几句不伤大雅.

何为过分?何为不过分?
发表于 2006-6-2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经飘过 于 2006-6-29 12:56 发表

也包括偶么?

你是第三方拉
发表于 2006-6-29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经飘过 于 2006-6-29 12:57 发表

何为过分?何为不过分?

算了算了...单身斑别太较真..和民声不同..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少年先锋队 于 2006-6-29 12:58 发表

算了算了...单身斑别太较真..和民声不同..


不是偶较真,是斑竹较真在先,呵呵。按照兄台的说法,黑暗特浓牛奶过分了,于是就删帖带警告,斑竹不过分,可以骂“MLGB”?

呵呵,如果你有感情偏向,还是不要来回复偶的帖子吧。
发表于 2006-6-2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发表于 2006-6-29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曾经飘过 于 2006-6-29 13:00 发表


不是偶较真,是斑竹较真在先,呵呵。按照兄台的说法,黑暗特浓牛奶过分了,于是就删帖带警告,斑竹不过分,可以骂“MLGB”?

呵呵,如果你有感情偏向,还是不要来回复偶的帖子吧。

随你啦..不回就不回嘛..背时鬼..
发表于 2006-6-2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偶喜欢和平
偶的做人原则:
人若惹我,我躲,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嘛?
我若惹人,道歉,
说句对不起,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仅供分享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少年先锋队 于 2006-6-29 13:02 发表

随你啦..不回就不回嘛..背时鬼..


,个人认为,背时鬼不过分,偶也不会要求斑竹为偶主持公道,呵呵。其实偶的意思是说,如果你带有感情偏见,偶们就不要在这里讨论了,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06-6-29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简单mm 于 2006-6-29 13:04 发表
偶喜欢和平
偶的做人原则:
人若惹我,我躲,
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嘛?
我若惹人,道歉,
说句对不起,没什么大不了的嘛
仅供分享


活得简单,但比较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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