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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被扣 遭JC辱骂后闹市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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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0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ttp://www.hangzhou.com.cn/20050801/ca1034560.htm
杭州网上看到的,真可怜哦.
发表于 2006-3-20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啊只有欺负欺负民工这种弱势群体的,妈了个比的敢动我们试试?
发表于 2006-3-20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昨日上午9时39分,福清城关东门路,38岁的安徽民工朱三清,突然发出一声叫声,在路人一片惊异的眼光中拧开可乐瓶盖,将瓶中汽油浇在身上,点火自 焚。



几分钟后,在附近店家的努力下,朱三清身上的火被扑灭,并被迅速送到医院。昨日中午,神志已清醒的朱三清,
躺在病床上,接受记者的采访,他说,自己无证驾驶被拘留10天,罚了一千元仍不能取回摩托车,“我只想一死了之,我是被逼的!”


受害者称罚款冤枉精神被压垮


昨日中午,躺在福清市医院烧伤科病房的朱三清已恢复神志,他流着泪称,3月3日,他骑车经福清市宏路派出所附近路面时,被一名男子拦住并将其摩托车钥匙拔走,接着问朱三清有没有驾照,“我坦白说只有牌照,没有驾照!”因为对方没穿警服,朱三清问能不能出示证件。没想到突然来了辆警车,车上下来两名警察,“他们三人说了几句福清话后,突然有个警察朝我头部挥了一拳,头盔滚到了地上!”朱三清说,随后他被带到宏路派出所。“


当天,朱三清被福清市宏路派出所处以拘留10天,并处罚金一千元。


而据朱三清的妻子马兆侠说,3月13日丈夫从拘留所里出来后,他和丈夫一起拿着一千元钱,到派出所去缴罚金,“本来说好拘留后,再罚款,就可以取车了,可他们又不让拿车,说非法营运还再缴两千元!”


她说,在接下来的三天里,自己特地请假陪丈夫多次来到派出所,“我们每次去,都要等很长时间,问他们‘车怎么办?’,他们就叫我们滚!”马兆侠认为,与派出所的多次接触,让她的丈夫觉得很冤枉。而朱三清认为,压垮他神经的是3月15日那天,他和妻子再次来到派出所时,受理该案件的民警陈为朝,对她妻子吼了一声“去你妈的×”。


派出所当事民警始终无法联系上


昨日下午,宏路派出所所长何明秀表示,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无证驾驶,的确要处以15日以下治安拘留,两百至一千元的处罚,“处罚10日,并处罚金一千,属于情节严重,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冲卡,另一种是非法营运”,而朱三清表示,他当天的确是一个人骑摩托车,无非法营运情节。


宏路派几位民警称不清楚具体抓罚款事宜,让记者问经办案子的警队队长陈为朝,结果截至昨晚发稿时,记者还多次拨打陈为朝的手机,结果手机始终处于接通但无人接听的状态
发表于 2006-3-20 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怪了,里面自 焚俩字还不能连起来写
发表于 2006-3-21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6-3-2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真是欺负人啊~````
发表于 2006-3-21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6-3-22 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里长城永不倒,千里黄河浪滔滔,江山秀丽迭出峰峦,问我国家哪像染病,,,   
如果一个人到那个地步,为什么不拼呢,要改变被奴役的命运,首先要懂得将汽油泼向敌人,而不是自己,只可惜底层的同胞被剥削了劳动所得,也被剥夺了思想,被剥削阶级戏弄了几千年,,,,     
 楼主| 发表于 2006-3-22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看报纸,一个铁杆球迷现场看球,庆祝进球跳下看台欢呼,被JC抓走进了看守所,拘留10天,和犯人关在一起,真是夸张,现在中国的法律已经不允许你发泄了。
发表于 2006-3-22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准洲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发表于 2006-3-26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DDDDDD
发表于 2006-3-27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JC是畜生,做些不是人做的事很正常,要是会做些人做的事就真的奇怪了!~
发表于 2006-3-28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动我的警察故事。

发表于 2008-6-28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啊~
发表于 2008-6-2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这社会
发表于 2008-6-28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是只老坟头
发表于 2008-6-28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8-6-28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理解,身处社会底层的老百姓赖以维生的摩托车被扣心情有多么的绝望,人都有生存的愿望,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轻易抛弃自己的生命。
不过我们不赞成采取如此极端的方式,其实还有许多更好的方法。
发表于 2008-6-29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中原浪子 于 2006-3-22 12:11 发表
只准洲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发表于 2008-8-1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入围"感动中国"  并获得第一名的成绩!!!!

人物是伟大的劳动人民 ,纪念!
发表于 2009-3-20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古杭州倒还没到各种地步``
发表于 2009-3-20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准洲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这就是CHINA    GCD
只要是对自己有不利影响的报道马上给你河蟹掉
毛主席天天在天上哭    蒋先生却天天在天上笑

[ 本帖最后由 本塘货 于 2009-3-20 07:28 编辑 ]
发表于 2009-3-2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就是国内的河蟹社会~
发表于 2009-3-20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和谐
发表于 2009-3-20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民工兄弟也太没用了,既然都想到自-焚还不如换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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