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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对于“仅退款不退货”行为是否涉嫌犯罪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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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仅退款不退货”涉嫌违法,这已经没有争论的价值了,以相应的关键词百度,有大量的帖子判断该行为涉嫌违法,其中很多是从律师专业角度的分析结论。那么,是否可以再探讨一下,这样的行为是否比违法更严重?是否涉嫌犯罪?我觉得,有下面的疑问,可以帮助我们作出判断。
首先,拼多多有没有权利制定这样的条款?我们国家,只有执法部门才有权利依法处置当事人的财产(注意机构性质和“依法”二字),拼多多只是一个商业实体,我们国家的法律有授权商业实体单方面处置其他商业参与方财产的权利条款吗?如果没有,那么首先拼多多“仅退款不退货”的条款就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霸王条款。既然如此,我们看此问题之前,就应该剔除拼多多的这一条款,剔除了条款之后我们再看,“仅退款不退货”这样的说法是否符合事实?平台上签下订单,其实就等于是签订了经济合同,卖方按照合同发了货,如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属于合同纠纷,购买方可以对出卖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直至退货并要求出卖方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到这里,都没问题,而该经济合同的款项,其实始终都没付达商品出卖方,一直是掌控在平台手里,由此推论,“仅退款不退货”,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收货不付款”(因为出卖方从没收到过货款,最后所谓的退款,也不是出卖方付出去的),这里引出来一个问题,收货不付款是否涉嫌商业欺诈?我去百度了个案件,“男子经营边贸生意 收货后拒不支付货款涉嫌诈骗被批捕”,这就说明,如果符合条件,收货不付款是可以认定犯罪的,只不过,拼多多这样,是否符合条件,还要探讨。
我们再看,“收货不付款”(也就是拼多多自己说的“进退款不退货”)的行为,到底是谁实施的?是消费者还是平台?我认为是平台,是平台把款项打给消费者而不打给出卖方,是平台的自主行为,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应该由平台承担,就好比,一个人从路人甲那里拿来东西,顺手给了路人乙,那个人可以说“这是路人甲和路人乙的事情,跟我没关系”吗?如果这样的话,强盗抢了金库然后分给了别人,也不犯抢劫罪了。
法律告诉我们,一个人即使涉嫌欺诈,如果数额特别小,也是够不上犯罪的,而就拼多多这个事例,我们是不是应该探讨,所谓“进退款不退货”的事件,是应该一件一件分开算还是一起相加总算?涉及人员应该算是一个一个的消费者还是一切都应该拼多多承担?拼多多作为商业法人,是不是应该算是一个独立主体,或者是一个团伙?上面我分析认为,因为拼多多是这个行为的行为主体,所以后果应该由拼多多单独承担,(我用的是强盗分金库的例子),这里我再追加认为,拼多多是一个独立主体,或者说是一个团伙,所有涉及的金额应该总加,说到这里,就提出来“拼多多是否涉嫌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犯罪”?
我觉得还应该要提醒的是,可能涉嫌诈骗犯罪的是拼多多,但是如果能够判定拼多多这样的行为是诈骗犯罪,那么单个的消费者,拼多多退给你的金额如果达到一定标准,也可能涉嫌协同诈骗犯罪了。
敬请各位网友,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一起探讨。不过,请不要来说,既然涉嫌犯罪,政府肯定管了。事实上社会上其他的政府还没有认真管起来的不良现象也时有可见,网络上也看见有有识之人已经提出来了,“国家对于拼多多仅退款,这种行为不管吗,任由发展吗?”也不要来说,拼多多犯法,淘宝就不会跟了,对这一点,我已经说过了,这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经典案例。

顺便说一下,淘宝已经开创了电商平台纠纷处理的经典范例,7天无理由退货,完全保证了消费者的利益,运费险则避免了退货时候谁承担成本的纠葛,退货上门收件又消除了售货商退了款收不到退货的风险,环环紧扣,形成了完整的闭环,对消费者和供货商双方的风险都做了担保,这样的好办法,如今却被拼多多“强盗”性质的所谓“仅退款不退货”(我认为是收货不付款)的做法深深的倒逼,不得不考虑是否跟着堕落,这是中国电商自蓬勃发展以来的一次可能有颠覆性效果的大倒退。
发表于 2024-1-8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别操心了,如果商户觉得不公平就会自己退出,又没人拿枪顶着脑门逼着他们去拼多多。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楼主| 发表于 2024-1-8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8 17:19
你就别操心了,如果商户觉得不公平就会自己退出,又没人拿枪顶着脑门逼着他们去拼多多。

真是皇帝不急太 ...

那我在这里这样说说,你干嘛那么急呢?
社会是大家的,也许我就是电商,也许明天你也要去当电商,人活在社会上,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有便宜可赚还去当协同(有一些消费者确实这样了,听说他们在QQ群微信群里讨论白嫖),而是应该路见不平一声怒吼,对拼多多这样的公然违法的霸王条款人人喊打。你难道忘了波士顿犹太人屠杀纪念碑那段经典铭文啦?当他们来抓工会组织者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工会的人。当他们来抓犹太人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犹太人。当他们来抓天主教徒的时候,我没有站出来反对,我想我反正不是天主教徒。后来,当他们来抓我的时候,已经没有人能站出来为我说话了。
这段话语,具体的用于我们的社会,并不合适,我们的社会没有那么糟糕,但是,以举一反三的观念,用于指导自己的世界观,还是有益的 ,否则我的老师就不这样教育我了。

 楼主| 发表于 2024-1-8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之前没有淘宝首创的“7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退货上门收货”的纠纷处置完美闭环,那么在摸索中出现“仅退款不退货”规定,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社会总是在摸索中前行,摸索出来的东西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完美,也是情有可原,现在淘宝已经有这样子的安全可行方案,相当于已经在河上架好了桥,为啥好好的桥不走,还是偏要去摸石头过河呢?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征途上有困难有迷雾,有时候前进得慢一点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已经前进了的,决不能倒退回去,这应该是一条原则。而强盗性质的“仅退款不退货,相比于之前的已经实行的“7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退货上门收货”,是毫无疑问的大倒退,这样的倒退,可能极大妨碍中国电商的健康发展。我再说一遍,“仅退款不退货”是强盗逻辑,再是涂脂抹粉也仍然是枉然。
发表于 2024-1-8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8 17:19
你就别操心了,如果商户觉得不公平就会自己退出,又没人拿枪顶着脑门逼着他们去拼多多。

真是皇帝不急太 ...

你去拼多多买个冰箱或者液晶电视试试看退款不退货?立马JCSS上门找你了
发表于 2024-1-9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4-1-8 18:45
那我在这里这样说说,你干嘛那么急呢?
社会是大家的,也许我就是电商,也许明天你也要去当电商,人活在 ...

我如果做电商,感觉拼多多处理纠纷不公平,自然会放弃,转到淘宝去做。

那不是你最想看到的吗?

所以如果拼多多的策略是错的,就对淘宝有利,你应该高兴才对,急什么?

如果绝大多数电商认可拼多多制定的规则,宁可被客户坑也不去淘宝,那就说明淘宝有更隐形的规则让电商望而却步,需要反思的是淘宝,不是吗?
发表于 2024-1-9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8 17:19
你就别操心了,如果商户觉得不公平就会自己退出,又没人拿枪顶着脑门逼着他们去拼多多。

真是皇帝不急太 ...

就是,如果是这么不公平的条款,拼多多的营业收入为何2023年还会将近翻倍呢,商户还不跑光啊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9 00:02
我如果做电商,感觉拼多多处理纠纷不公平,自然会放弃,转到淘宝去做。

那不是你最想看到的吗?

不管拼多多的推行什么样的营销策略,这个策略首先就要合法,你能不能摆出法律条款来,证明拼多多的“仅退款不退货”是合法的?据我所知,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只有执法部门才能依法处置当事人的财产,没有授予任何商业实体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理由没收任何其他商业参与方财产的权利。拼多多难道是高居法律之上的?我们知道,保护私产,是上宪法的。这种事情,还有什么好讨论的呢?哪怕商家发过去的是一件废品,如果不付钱,这件废品的产权也是商家的,受宪法保护。
从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去看,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也是老祖宗就定下的规矩,只有二种人会破坏这样的老规矩,一种是破脚骨,还有一种是强盗,这二种人,应该都是你厌恶的吧?
我们比较一下,淘宝的“7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退货上门收货”的纠纷处置完美闭环,还有什么漏洞未能保障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文责自负 发表于 2024-1-8 23:18
你去拼多多买个冰箱或者液晶电视试试看退款不退货?立马JCSS上门找你了

其实,白拿一台冰箱,跟白拿一个别针,性质是一样的,都是不当占有,都是违法的,也都是不道德的,无非就是大点小点,而老祖宗其实早就说过了,莫以恶小而为之。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去了解了,拼多多高霸王条款,仅退款不退货,是因为拼多多平台的管理水平跟不上,导致了一些商家从中作梗消费者长时间收不到退款,就来个简单粗暴,而实际上已经有法律规定,电商必须执行“7天无理由退货”,我在淘宝也尝试过,退货退款相当顺利,只要菜鸟从我手里接过去退货,支付宝马上打过来了,淘宝有强大的后台支持,也有完美的操作程序,作为担保方,淘宝不经商家同意就给消费者退款,也完全合法(7天无理由退货),同时淘宝也保证把退货送回商家,保障商家的合法权益。这样完美的方案,现在却要被拼多多的“强盗模式”倒逼,考虑自己是否也要跟着堕落,真是悲哀,是中国依法治国努力的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事求是,淘宝的“7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退货上门收货”,也还有个小小的bug,淘宝退货的运输险规定退件在一公斤以下,超过了这个重量就要另外加钱,此时加钱容易引发消费者和商家的分歧,实际上,商家的货品发出来时候就有重量的,退回去也是这个重量,淘宝是不是可以在这方面做些改进,修改一下运费险缴纳规则,使得退货退款更加顺畅。
实事求是,好就是好,不好就是不好。但是淘宝的这个不好,跟拼多多的不好,性质是不一样的,淘宝的这个不好,是漏洞,是可以改进的,拼多多的不好,是明抢,是强盗逻辑,是既不合法也不道德的。
发表于 2024-1-9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某人的所有论点都是在买家可以任意随意退款不退货,无视平台还要审核的环节,这个并不存在的基础上所发挥的。典型的自说自话。强词夺理而已。
发表于 2024-1-9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生造,捏造一个观念,借此发挥是某人的惯用伎俩。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种业态,在草创时期有点混乱,是可以宽容的,大家都在摸索,当年共享单车兴起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态度,忍一忍,就正常起来了,长期正常不起来,这个业态就只能消亡。
一个业态已经上轨道了,就要终结推广先进范式,并且不允许落后范式再来捣乱 ,一句话就是,可以慢慢摸索前行,但是决不允许已经前进了再倒退。拼多多,其实就是想快速增长,不择手段了。老祖宗就是这样传教我们的,拿了东西不付钱,就是偷就是抢,是大逆不道。
发表于 2024-1-9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善语结善缘,恶言伤人心

本帖最后由 不吃辣椒 于 2024-1-9 17:54 编辑
文责自负 发表于 2024-1-8 23:18
你去拼多多买个冰箱或者液晶电视试试看退款不退货?立马JCSS上门找你了

拼多多一定有自己的评判标准,不是谁想退款不退货都可以的,如果一个商品出现很多品质争论,平台向买家倾斜就是合理的

大多数商户也是认可这种理论才愿意在拼多多开店,否则早就跑人了,又怎么会有拼多多今天如此的规模?
发表于 2024-1-9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善语结善缘,恶言伤人心

本帖最后由 不吃辣椒 于 2024-1-9 17:55 编辑
杭州135 发表于 2024-1-9 09:37
不管拼多多的推行什么样的营销策略,这个策略首先就要合法,你能不能摆出法律条款来,证明拼多多的“仅退 ...

如果商户觉得自己被平台坑了,自然会走法律途径解决。用不着你操心

拼多多也不是支持任何人都可以退款不退货,一定会有一个大数据统计。如果一个商品出现大量品质争议,平台向买家倾斜就是合理的

拼多多有如今的规模,说明绝大多数商户也是认同这种逻辑理论的

如果一个商品出现大量质量问题,说明商家在销售劣质商品,这本身也是违法行为。你似乎忘了这一点?

 楼主| 发表于 2024-1-9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9 17:28
如果商户觉得自己被平台坑了,自然会走法律途径解决。用不着你操心

拼多多也不是支持任何人都可以退款 ...

我来一 一回答:
第一,是不是所有的霸王条款政府都不用管了?因为,都可以自己去告的。
第二,问题是,拼多多有没有这样的权力?我们国家,只把依法处置当事人财产的权力授予了执法机关,拼多多是执法机关吗?执法机关要实施处置,也还要有法可依,这个法,是人大制定的,而拼多多,连法都是他自己定,立法执法合二为一了,所以我说拼多多,把自己当成独立王国了。
第三,拼多多是靠不正当竞争做大的,对此我在另外一个帖子里打过比方,还有强盗做大了当皇帝的呢。拼多多,只是个商家,仅退款不退货,事实上就是没收了另外商家的财产,这样的做法就是强盗行径,这个财产他是怎么处理的,不影响拼多多盗抢他人财产的性质。
第四,如果一个商家大量贩卖劣质产品,这样的商家拼多多就不应该允许他进平台,这个倒确实是拼多多作为平台企业必须要承担起来的责任,如果一个商家突然贩卖大量劣质商品,那么拼多多应该报告政府执法部门,并配合政府处理商家,而不是自说自话的自己审判自己执法,拼多多只是个商家,没有这样的资格,这个资格,是政府垄断的。
发表于 2024-1-9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依不饶,死缠烂打,强词夺理,螳臂挡车。
发表于 2024-1-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4-1-9 18:34
我来一 一回答:
第一,是不是所有的霸王条款政府都不用管了?因为,都可以自己去告的。
第二,问题是 ...

你好像忘了,淘宝才是靠不正当竞争做大的。

当年腾讯也搞了一个拍拍网,和淘宝同类性质。淘宝为了搞垮拍拍网,强制商户二选一,最终凭借垄断打垮了拍拍网。

选择哪个购物平台是商户自己的选择,商户觉得拼多多的规则更合理,所以才有拼多多目前的规模,这不是你刻意抹黑就可以改变的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4-1-10 17: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10 16:49
你好像忘了,淘宝才是靠不正当竞争做大的。

当年腾讯也搞了一个拍拍网,和淘宝同类性质。淘宝为了搞垮 ...

那你当年批评没批评淘宝?当年我没怎么关注淘宝,但是我知道,即使当年淘宝做错了,现在也不能拿来给拼多多当挡箭牌,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
而对这个问题,我在最近倒是有过这样的发言(你有兴趣可以去翻翻帖子),我说:如果之前没有淘宝首创的“7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退货上门收货”的纠纷处置完美闭环,那么在摸索中出现“仅退款不退货”规定,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社会总是在摸索中前行,摸索出来的东西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完美,也是情有可原,现在淘宝已经有这样子的安全可行方案,相当于已经在河上架好了桥,为啥好好的桥不走,还是偏要去摸石头过河呢?我觉得,我们的社会,征途上有困难有迷雾,有时候前进得慢一点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已经前进了的,决不能倒退回去,这应该是一条原则。而强盗性质的“仅退款不退货,相比于之前的已经实行的“7天无理由退货+运费险+退货上门收货”,是毫无疑问的大倒退,这样的倒退,可能极大妨碍中国电商的健康发展。我再说一遍,“仅退款不退货”是强盗逻辑,再是涂脂抹粉也仍然是枉然。
发表于 2024-1-1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死缠烂打的好像拼多多几百万商家,几亿用户实行了两年多并且被多家同行认可跟进的模式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是违法的。
发表于 2024-1-11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龙相公 发表于 2024-1-11 10:26
死缠烂打的好像拼多多几百万商家,几亿用户实行了两年多并且被多家同行认可跟进的模式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是违 ...

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出现商业欺诈行为,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也是有差异的,主要就是三种赔偿法:退一赔一、退一赔三、退一赔十。

————————
仅退款,是不是可以看作买到假货、劣货,要求退一赔一。
发表于 2024-1-11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4-1-10 17:51
那你当年批评没批评淘宝?当年我没怎么关注淘宝,但是我知道,即使当年淘宝做错了,现在也不能拿来给拼多 ...

我当然批评过淘宝,错了就是错了,拼多多也不是完美的,至少没有PC平台就是一个大缺陷。

我是实话实说,不管哪个平台有问题都提出来。问题是,你敢批评淘宝吗?
 楼主| 发表于 2024-1-11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吃辣椒 发表于 2024-1-11 14:56
我当然批评过淘宝,错了就是错了,拼多多也不是完美的,至少没有PC平台就是一个大缺陷。

我是实话实说 ...

你看帖一点都不仔细的。我在这几天的帖子里,就指出来了淘宝二点,一个是,淘宝的运费险有BUG,应该完善。再一个是,淘宝跟进拼多多“仅退款不退货”,是跟着堕落。我都用了堕落的词汇了,你还说我敢不敢的。
多说无益,我发了个““仅退款不退货”司法审判案例 ”在论坛里,法律总是高于一切的吧?去看看,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发表于 2024-1-1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4-1-11 15:23
你看帖一点都不仔细的。我在这几天的帖子里,就指出来了淘宝二点,一个是,淘宝的运费险有BUG,应该完善 ...

没时间看你绕来绕去的车轱辘话,要说违法,996就是违法行为,马云是公开支持996的,法院怎么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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