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杨建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建新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落实中央金融政策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偏离主责主业,防控金融风险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转移、隐匿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借用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职工录用、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基层联社工程承揽;在扶贫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玩忽职守犯罪。
杨建新身为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弃守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金融风险监管职责,立身不正,腐化堕落,任人唯亲,唯利是图,利用组织人事权大肆收受贿赂,带坏了联社系统干部队伍,破坏了联社系统政治生态,损害了联社系统的信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建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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