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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观察】医疗反腐突进:3个月超50名医院院长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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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30 10: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以来,国内医疗领域掀起反腐风暴,纪检部门密集通报了多起医疗系统领导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的信息,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落马的医院院长、副院长级别干部已超50人。

最新的一起是3月25日,据“清风北京”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首都儿科研究所原党委副书记、所长魏永祥(副局级)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称,经查,魏永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工作方式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魏永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及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另据“清风安阳”微信公众号3月22日消息,河南省林州市人民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瑞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林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月22日晚,江西省纪委发布通报,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吴震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吉安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年来,我国已不断加大医疗领域反腐力度。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包括“持续纠治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落实中央纪委的部署,严查医疗腐败。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当年,全国各地累计就有55名院长、书记被查,到2023年,医院院长、书记仍是医疗反腐的“重点关注对象”。

与其他行业相比,医疗行业由于专业性很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更为明显,也更容易滋生腐败问题。梳理近年来各地查处的案件可以发现,医疗腐败的对象既包括医院院长、副院长级别的领导干部,也有科室主任、主治医生等中层业务骨干,涉及领域不止是医院系统,还包括医保系统、卫健系统等具有行政权力的官员。

医院负责人被查通常跟采购腐败有关。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向界面新闻介绍,梳理信息可以发现,医疗系统的腐败主要发生在采购环节,特别是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大型设备和基建采购。

“由于公立医院院长、副院长具有一定的采购权,所以在利用职权进行基建投标招标、设备采购时,‘一把手’们更容易发生腐败行为。”王岳表示。

医疗腐败发生的环节除了采购腐败,还包括传统的收红包、吃回购,以及套取医保资金等方面。2023年1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多部门加大联合惩处力度 形成强监管震慑力综合施治遏制商业贿赂》一文中,重点指出了关于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具体包括:医务人员回扣、虚高价格采购原料药、流通环节虚假交易等。

界面新闻统计的50多名落马医疗干部通报中,纪检监察部门介绍了涉及多个层面的腐败行为。

2月24日,广西自治区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官英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广西纪检监察网在通报中表示,官英勇利欲熏心,靠医吃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院基建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伙同亲友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亲友虚构事实侵吞及挪用慈善资金;滥权妄为,擅自处置国有医疗企业资产,造成损失特别巨大。

3月10日,中山纪检监察则在通报中提到,中山市纪委监委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罗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药品耗材供应、医疗设备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3月17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则对一起医疗领域“小官巨贪“的受贿案进行公开审理。根据大庆市人民检察院,2004年3月至2019年9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原院长周晋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医疗设备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04万余元。

此前在2022年6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在开除周晋党籍通报中指出,周晋身为医疗卫生领域党员领导干部,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在医疗卫生领域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并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近年来查处的医疗大案中,多起涉案金额惊人。比如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在2004年至2014年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采购、人事任命和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他人现金贿赂共计4500余万元,收受价值8400余万元人民币的房产100套、车位100个,两项合计1.29亿元。

2022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有些“关键少数”在医疗卫生领域深耕多年,既是行政领导又是权威专家,很容易形成“小圈子”、搞“一言堂”。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极易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医保资金管理等环节滋生腐败问题。为此,自2021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就已经开始大力整治医药购销腐败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也紧盯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2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一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表示,随着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医疗领域风腐问题不断隐形变异、迭代升级。医疗领域专业性较强,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问题不易被察觉。但贪腐手段再隐蔽,总会留下痕迹。实施“小切口”突破、“靶向式”查处,相关问题还是有迹可循。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医疗腐败也在多方面加大打击力度。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针对公立医院内部监督乏力问题,浙江省无锡市纪委监委开展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命公立医院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医院纪委合署办公,履行对其公职人员的监察职责。2月份,天津市专门制定印发了《天津市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全面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范永茂此前在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采访时表示,整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的关键在于完善制度,“要从制度上建章立制,有法可依,让医生和医药公司都明晰纪法底线,黑色的利益链条必将被斩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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