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两起厅官贪腐案。
湖南省常德市委原书记杨懿文犯受贿、滥用职权罪,受贿6979余万元,其中3373余万元未实际取得,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05余万元,获刑十六年六个月;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周纯良犯受贿罪,受贿3201万元,获刑十二年六个月。两人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杨懿文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株洲中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杨懿文利用担任长沙市外贸局党委书记、局长,商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长沙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沙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长沙县委书记、县长,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娄底市人民政府市长,常德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规划调整、土地出让金减免、房地产预售许可、土地招拍挂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79.3466万元,其中3373.6657万元尚未实际取得。并获得股份分红9.0718万元。
被告人杨懿文在担任长沙县人民政府县长、长沙县委书记、长沙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滥用职权,致高速公路服务区土地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单位低于市场价竞得,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305.41万元。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懿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杨懿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3373.6657万元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配合退缴全部赃款及犯罪所得孳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遂判决杨懿文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对杨懿文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周纯良构成受贿罪
当日,株洲中院还对周纯良受贿案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周纯良利用担任长沙市原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湖南省原地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纪委书记兼商贸物流旅游组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便利,或者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项目承揽、税费征收、案件处置等事项上为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1.078万元。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纯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还主动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配合退缴全部赃款及犯罪所得收益,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庭遂对周纯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周纯良受贿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株洲中院还通报称,当日两起案件均由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坚担任审判长并主审,由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向新林担任公诉人。
杨懿文、周纯良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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