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殷伟年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东湖区委批准,东湖区纪委区监委对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殷伟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殷伟年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他人做虚假陈述,干扰巡察工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兼职取酬;追求低级趣味,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调整、店面承租、项目承接、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殷伟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东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殷伟年开除党籍处分;由东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殷伟年简历
殷伟年,男,汉族,1971年1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专学历,1993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9月至2004年3月,历任南昌市东湖区房地产经营公司干部、团支部书记、工程科科长、副经理;
2004年3月至2010年12月,历任南昌市东湖区子固路房管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区房产管理局房管科科长,墩子塘街道司法所所长,滕王阁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环卫所所长;
2010年12月至2022年1月,南昌市东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转自廉洁南昌
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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