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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苏静中被公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曾担任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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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2 0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昨天,一位副厅级干部被提起公诉,他就是曾经担任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原副政治委员和纪委书记的苏静中。


1976年,他出生在辽宁阜新。23岁入党,24岁参加工作,学历为在职研究生。从2000年开始到2016年,16年间,他的职位一路攀升,从副连职一直干到了正团职。2021年,又晋升为总队级副职。

就在他担任消防救援总队副政治委员和纪委书记刚满一年的时候,突然被带走接受调查,这一查还真查出了问题了。


身为一名纪委书记,他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检察院对他的起诉当中提到以下几点:一是利用职权侵吞,套取公共财物。

二是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

三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且数额达到了特别巨大的程度。

要知道受贿的数额非常关键,对于定罪量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贪的少一点,可能判的轻一点,而贪得越多,越有可能把牢底坐穿。


其实很多贪官在贪污到钱财之后,并不敢把这些贪污的钱大手大脚的花出去,而且整日还要提心吊胆,被人发现。真的不理解,贪到钱之后又不能花,那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的去贪呢?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领干干净净的工资,堂堂正正的花钱,难道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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