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开发银行纪检监察组、吉林省监委对国家开发银行国开发展基金管理部原副主任路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路军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偏离主责主业,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非法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购置、装修公司房产供个人享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贷款客户公司,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挪用资金,滥权妄为,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
路军身为国有金融机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是“逃逸式”辞职、权力与资本勾结式腐败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惩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经研究,给予路军开除党籍处分,抄告其所在党组织执行;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吉林省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将路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编辑 刘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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