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桐柏僧人 于 2022-12-24 20:07 编辑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令的形式,发布这样的内容,这是第1次见到。 一个字:爽。 四个字:早该如此。 助顺讨逆,天所福也。 播告彼邦,明正其罪。 (1)出卖祖国利益,伤害祖国利益的汉奸必须给予惩治,无论其变换什么身份,无论其身居何地。 (2)有了开头就好办。有一就有二,系列化、法制化,如此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建设,丰富了中国的法治实践司法实践。 (3)我党当年在陕甘宁边区惩治汉奸,有一系列的法令,特别是那些实施细则,当时深得人民拥护,对那些汉奸特务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不惩治汉奸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扩大我们的统一战线。百年未有之变局下,怎么收拾最大恶极的汉奸?应当发扬革命传统,汲取重要历史经验。 (4)当年日本鬼子投降之后,国民政府也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惩治汉奸运动,尽管这当中不乏有人假公济私以收逆产为名搞腐败,但总的来说,振奋了民族精神,属正义对邪恶的讨伐。 制裁余茂春,这在当下是一个非常鲜明的例子。以为办公桌挨着反华政客的办公桌便可以逃避中国的制裁,以为把身份变成外国国籍便可以逃避中国的制裁,你想的太美了,制裁的就是你。 汪精卫当年比你派头大多了,彼时汪逆住在越南河内,宣扬与日本人精诚团结和平治国,要中国人民放弃抵抗,这位前清秀才的文采比今天中国很多公知水平高得多,迷惑性也更强。他平时行踪诡秘,保镖里三层外三层,戴笠执行蒋总裁令,十八罗汉齐聚河内寻机杀贼,汪精卫虽然躲过河内之劫,终难逃脱晨光通讯社孙凤鸣“打倒卖国贼”的子弹。 今天惩治汉奸,较之当年温和了许多,余茂春者之流损失些钱财,还不应该吗? 制裁余茂春,惩前毖后作用更重要。有些没有混到余茂春地位的小汉奸小喽啰小混蛋,以为我暂时不回国,你也不能把我怎么着,他们彼此打气,比着说黑话,出坏主意,干尽损害祖国利益的勾当。 余茂春的例子放在这儿,不怕你现在闹得欢,就怕你将来拉清单,与中国人民为敌,迟早要遭到清算。
#中方对余茂春等人采取反制裁措施#
外交部部长令开了一个好头,由此我想到,在目前既有法律基础之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条,可否就惩治汉奸,重点打击和制裁那些诋毁中国的恶势力,继续完善法条,使之更具操作性? (2022年12月23日午饭前,写于北京东城区)
附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 第4号 现公布《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部长 王毅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二: 关于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采取反制裁措施的决定 12月9日,美方借口所谓“西藏人权”问题,对两名中方官员进行非法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余茂春、托德·斯坦恩等后附《反制裁清单》列明的个人采取以下反制裁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活动; 三、对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 本决定自2022年12月23日起施行。
附件三: 反制裁清单 一、余茂春,男 二、托德·斯坦恩(Todd Stein),男 外交部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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