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游客在园中游览赏灯。
四川自贡:取消“认房又认贷” 1月18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放宽了住房套数认定政策,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 通知明确,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前,自贡对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认房又认贷”: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无成套住房,征信报告中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 “换句话说,不管有没有住房,只要没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没有未偿清商贷,都可以按首套房的方式进行。”严跃进解释称,类似规定显然降低了门槛,使得更多购房者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比例认购住房,即从首付40%下调到20%,显然具有非常好的刺激效应。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认为,自贡实行“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实际就是调控的放松,住房套数的认定由“双标尺”减为“单标尺”,对于提升市场成交有一定帮助。 自贡市公积金中心曾在《自贡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6年至2018年,由于政策性因素,该市公积金存缴增速保持在10%以上;2019、2020年增速回落至3%左右,增长放缓。公积金缴存扩面增长乏力的现象已经出现。 “这一政策对改善人群有一定利好,如前期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换房过程中按首套房来执行,首付条件和贷款利率都会更为有利。”张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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