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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椒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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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9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底线,不断释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椒江区下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持党工委工作)阮尚侠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卡等问题。2014年至2021年,阮尚侠在担任区府办副主任、区“三改一拆”办主任、区行政执法局局长、下陈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共计价值16.9647万元。此外,阮尚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9月,阮尚侠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同年11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
  2.台州市椒北供水有限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7年3月至2021年6月间,台州市椒北供水有限公司以百日安全奖、过江补贴、工会活动奖金等名义违规给全体职工发放津补贴和福利,共计104.2793万元。该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郑子仪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经理、工会主席应志华(非中共党员)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郭志婷(非中共党员)、财务科科长李菊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9月,应志华、郭志婷、李菊女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同年10月,郑子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补贴和福利已责令退回。
  3.椒江区前所街道王礁村违规发放误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间,王礁村以误工费的名义违规向村主职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发放补贴,共计7.524万元,时任村主职干部的金建军、李军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2月,金建军、李军苏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已责令退回。
(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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