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禁毒支队支队长陈先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先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多次参与赌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先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先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先微简历: 陈先微,男,汉族,1961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平阳县公安局民警,苍南县公安局民警、龙港镇派出所副所长、龙港镇派出所所长、龙港分局政治教导员、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苍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苍南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局长,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禁毒支队支队长。2017年10月,提前退休。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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