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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天理难容】“狗权”要大于“人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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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4 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关于狗的新闻比比皆是。

  有江西上饶的防疫人员将隔离患者家的宠物狗打死,引来媒体的大肆炒作,甚至我们国家级的媒体也发表评论说“别拿别人的宠物当畜生”,俨然要将狗权与人权等同;

  有安阳狗咬人事件中,一个小小的科级专员王新刚竟然如此猖狂,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不认错、不道歉、不赔偿;

  有武汉某小区的一女士遭遇不栓绳的狗主人屡次围堵、辱骂甚至殴打,最终自杀前在业主群内留言:“老太婆耍赖可以,我拿命来控告,我死了,这辈子她们都别想安生”;

  有某地的强力部门都要移交涉犬事件管理权给当地小动物保护协会;

  有狗主人雇人抬狗上山……

  如果一个外星人过来,看到我们舆论圈的这种怪现象,一定会说:这是一个“狗”的世界!

  小兵在此不得不大声疾呼:人,人在哪里,谁来为人发声?!

  这多么社会公共资源被浪费在“狗”身上,我们的社会就能变得更加文明,我们就能实现共同富裕,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好?

  难道“人命”比“狗命”还贱?!

  难道千千万万的比“狗”的新闻更重要的新闻不值得登上热搜?!

  这个世界,是以人为主导的世界;这个世界的文明,是以人的文明为主导的文明。因其然也,这个世界,首先是保证人的权利,然后才是其他动物,当人的权利,特别是生命安全被其他动物所威胁时,我们所要呐喊的,就不应该是怎样尊重动物,而是怎样遏制动物的威胁!

  这是基本常识。

  然而,当今社会,我们却遇到了许多逆流者,动物权利高于人权,动物受到委屈比人受到委屈更严重,动物活得比人还要高贵。

  如此反常之举,究竟意味着什么?

  近日,某地小动物保护协会自吹“一条狗每天四五个大鸡腿,六袋羊奶,辅以狗粮……据说和狗计较的都是现实生活中,过得不如狗的!”此言一出,引发不小热议。

  狗每天吃什么我们暂且可以不用管,你爱喂什么是你的自由,只要你觉得合适,你承担得起,不给别人添麻烦,没人拿你怎么样。但小动物保护协会说"和狗计较的过得不如狗",说这种话的人,可能就是个畜生吧!因为只有畜生自己才会自吹自擂!

  可能会有人说,狗也是人类的朋友,甚至很多珍稀动植物还是我们的重点保护对象,怎么能不争取它们的权利呢?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的判断:一头老虎对樵夫发起猛攻,樵夫是该用柴刀将其制服乃至杀害呢,还是该任其撕咬把自己给吃了?这个问题在很多珍稀动物保护区都有存在,长期以来,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处理此类事件,若是樵夫杀了老虎,不用怀疑,他八成要被判刑;若樵夫不杀老虎,自己估计八成活不了。两权相害取其轻,遇到这种事,实在无法避开的情况下,我们建议樵夫将老虎制服甚至杀害,须知,国家法律杀害珍稀动物最多不过判刑,一对一的情况下,还没有谁敢说判死刑吧?

  再怎么珍惜的物种,相对于人而言,也不能以命抵命来衡量,这是人作为万物灵长的最低底线。

  既然如此,狗又算什么呢?

  有句话说得好:“狗仗人势!”真正威风的不是狗,而是狗背后的主人,所谓“打狗要看主人”就是这个意思,真以为狗权比人权高贵吗?

  本质当然不是!

  狗权说到底,不过是某些人的财产权的延伸罢了!一些自以为高贵的人,不过是用狗权来彰显他高高在上的“人权”罢了,这个问题的实质,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阶j压迫罢了。

  一些权贵,非要将自己的狗权凌驾于别人的人权之上,这就是仗势欺人,非法剥夺他人权益,罪大恶极!

  封建社会之所以黑暗,就是某些人的人权还不如某些动物的动物权,这个叫做黑白颠倒、逆天而行。如果这个世界保护了动物权,却没了人权,那我们真要怀疑我们所谓的文明是怎么来的了。

  一个人不管你对动物有多爱护,也不管你跟动物有多深的感情,只要你不侵犯其他人的权力,我们都可以一笑了之;但如果你因为自己爱护动物,便要把其他人踩在脚下无情践踏,便可以恣意妄为;那么,对不起,人民的唾沫将会把你淹死,法律将会把你的高傲碾压成粉末!

  安阳的王新刚,不就正在遭受着这样的惩罚吗?

  狗可以看家护院,可以作为导盲犬,可以帮助人类做一些简单事情,可以给人以心灵的慰藉,这是狗作为人的附属品之价值所在,我们可以充分利用这个价值,这是人养狗的主要目的。而另一方面,人作为食物链顶端的存在,本身有猎取其他动物作为食物的本能,狗自然也在其中,这也不是什么完全不能接受的事情,就像猪、鸡、牛、羊等动物。一些人在大力推动在全国范围内禁食狗肉,我看大可不必。你们自己可以不吃,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也不吃呢?

  一些极端的爱狗人士,请收起你们的“狂野”!

  小兵相信,再这样发展下去,你们的所作所为一定会遭到广大人民群众更强烈的反感,国家也一定会采取相关措施,惩罚你们的“恶行”!

  惩罚的范围,毫无疑问,还应该包括那些写倾向性报道的媒体记者。

  当然,我们还需要警惕的是,国外一些N G O组织,联合国内的一些公知、恨国党,打着环保、科普和保护动物的旗号,实则是在为他们的“和平演变”作掩护,在做着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分裂中国社会团结局面的事情!

  这个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这类人的危害性,当然也就更大了!


发表于 2021-11-2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是个极端爱狗人士,不主张爱狗人士可以随心行事。
不过对于主贴最前面说的那个“新冠防疫人员打狗”的事情,我觉得这个事情,有关部门确实应该要作出解释的,如果传染病防控确实有这样的权力,那么也是对群众的一次科普宣教,如果于法无据,那么就应该要归类为暴力执法侵犯民权。
下面那个轿子抬狗上山的照片,这样的照片确实很有感染力,初眼一看,怒上心头,我也很能理解,不过实际上,从理性的角度去看,抬轿子的人是以此谋生,大家都这样高屋建瓴不去乘坐,并不是帮了轿夫,而是断了轿夫的生路,如果宠物狗主人是按照常规价请轿夫抬2只狗上山,那么我们知道,2只狗没1个人重,轿夫是得到了一笔合算的生意。关于这种事情,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讲起过他的心路历程,我的这个朋友,他父亲早先是踩三轮车谋生的,我朋友从小就看父亲那么辛苦,发誓这辈子不坐人力三轮车,后来他自己也有了孩子,一次雨天,他孩子提出坐三轮车,他对儿子说,坐三轮车对不住劳苦一生的爷爷,当时他儿子就不做声了,父子俩冒雨回到家里之后,儿子对爸爸说:如果当年的人,都和你一样的心思都不坐三轮车,那么爷爷怎么赚钱把你养大呢?儿子的一句话,我那朋友如梦方醒,从此改了性子,如若外出旅游,只要旅游地有三轮车,就成为了他的保留节目,必定要去乘坐一圈。
发表于 2021-11-25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如果抽象的去看,发主贴的人,其实是犯了爱狗人士同样的错误,不过一个是走了这边的极端,另一个是走了另一边的极端。其实,并不存在狗权大还是人权大的伪命题,我们最要紧的,是要牢记,做事情,必须要按道理。只要大家都按照道理去做事,狗权与人权,是不需要非此即彼的。
 楼主| 发表于 2021-11-25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1-11-25 09:41
我感觉,如果抽象的去看,发主贴的人,其实是犯了爱狗人士同样的错误,不过一个是走了这边的极端,另一个是 ...

产生冲突和矛盾的时候,还是要决断的,不能总是和稀泥~~~

人当然比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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