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9月13日晚,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德威,代码:300325)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曾代理投资者起诉8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一旦证监会对*ST德威作出正式处罚,他们将代理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 公告显示,证监会查明,德威新材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一、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为掩盖关联方资金占用, 德威新材在《2018 年年度报告》虚增651524191.19元银行承兑汇票,未如实披露3.92亿银行存款受限情况。德威新材在《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1103940148.67元商业承兑汇票。德威新材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1104132680.69元应收票据。二、2018 年年报、2019年年报和2020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重大诉讼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拟决定:对德威新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董事长周建明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在证监会立案后,我们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目前正在分批审核资料,提前办理诉讼委托手续。”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11月1日至2020年7月8日(含当日)买入德威新材股票,并在2020年7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在证监会作出正式处罚后,受损投资者方可起诉索赔。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11月1日至今)、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也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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