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原二级调研员柴荣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柴荣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规避组织调查,伪造证据并与他人进行串供;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柴荣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柴荣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嘉兴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柴荣明简历
柴荣明,男,汉族,1963年8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嘉兴市郊区曹庄乡政府副乡长;嘉兴市秀城区(秀洲区)大桥乡党委副书记;嘉兴市秀城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嘉兴市南湖区(秀城区)七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嘉兴市南湖区副县级干部、七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嘉兴市湘家荡区域联合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七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嘉兴市南湖区副区长;嘉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八届嘉兴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副主任(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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