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批准,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对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振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周振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周振祥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湖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南湖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振祥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湖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周振祥简历
周振祥,男,汉族,浙江嘉兴人,1964年4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 1994年11月至2021年6月 郊区虹阳乡人武部副部长;秀洲区(郊区)新丰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秀城区新丰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南湖区(秀城区)七星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南湖区七星镇党委委员;南湖区七星镇副镇长;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南湖区七星镇副镇长;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南湖区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嘉兴市湘家荡区域开发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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