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盐县监委对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委员、嘉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海盐县工作部原部长赵建峰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赵建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招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赵建峰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纪委会议研究并报分行党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建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海盐县监委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建峰简历
赵建峰,男,汉族,1974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海盐县六里乡财务辅导员、工业助理、海盐县澉浦镇工业助理;海盐县澉浦镇党委委员;海盐县澉浦镇副镇长;海盐县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海盐县工商联党组成员,委员、常委、副主席;海盐县工商联党委委员;海盐县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海盐县商务局(粮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海盐县发改局党委委员、嘉兴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海盐县工作部部长;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海盐支行副行长(8级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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