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还明确了将逐步取消三类高考加分项目,分别针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浙江省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这三类考生的高考加分政策将被逐步取消,直至2027年完全取消。
暂保留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逐步取消
其中,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值不变,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高中阶段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均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浙江省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地方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3分,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
据了解,截止到2020年,浙江省相继取消了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体育特长生等特长类加分项目、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以及高职单考单招的职业技能竞赛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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