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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杭州着力破解医疗卫生行业"潜规则"根治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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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杭州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区,长长的队伍排在“阳光接待室”门外,排队的不是患者,而是医药(械)公司销售代表们。

“以前产品推销做的是人情功课,‘潜规则’开路。现在有了阳光接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突出产品特性、及时回应专家组提问,不花硬功夫不行啊!”正在排队的某医疗器械公司代表小孙一边不停翻看自己的备忘录,一边感慨道。

建立医药(械)代表阳光接待制度,严禁药(械)商与医务人员非正当见面,是桐庐县深化源头治理,整治医疗卫生行业“潜规则”的重要一招。像这样的“阳光接待”,今年已在桐庐县内4家县级医院开展了30余次,共接待医药(械)代表120余家200余人次。


 楼主| 发表于 2021-6-24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红包、吃回扣等“潜规则”根治难,一直是医疗卫生行业的顽瘴痼疾。

为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心理,杭州近年来在医疗卫生系统一以贯之严管严治,对收受“红包”“回扣”、过度医疗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不因初犯而下不为例、不因专家而网开一面、不因面广而法不责众,在行业内形成全面震慑;同时,对“围猎”现象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消灭“潜规则”滋生的温床。19大以来,全市共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违纪违法案件149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5件,涉案违纪违法总金额达到4800多万元。


落实系统治理模式,下一步要完善联动工作机制,继续推动各地各责任单位信息互通、同向施策,同时要把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意见要求作为抓医疗卫生行业问题整治的着力点,抓住关键环节,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压缩医疗卫生行业‘潜规则’生存空间。




发表于 2021-6-24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顽疾,需要壮士断腕的决心啊。
发表于 2021-6-2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6-24 1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1-6-24 17:24

你也点赞了?

不要润滑剂了?~~
发表于 2021-6-24 1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医生收入和患者支出联系切断才是解决办法
发表于 2021-6-25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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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21-6-25 09:44
医药代表进医院,利益链呀。

现在物价部门已经给医院的医疗服务提高了价格,药品是零差价,回扣的灰色地带也在逐步清除。今后的方向,应该是继续提高医疗价格,同时进一步肃清灰色地带,这二条腿,哪一条瘸了,另外一条就独腿走不了路了。
不过采用什么方式,医务行业普遍性的高学历,以及医务劳动的高强度和高技术含量,所对应的高收入必须保证,否则的话,留人也难清廉也难。
最好的办法是利用市场机制集聚社会力量,让尽量多的力量有积极性参与到医疗健康领域,越多的人守护,我们的健康就越有保证。政府可以以合适的方式提供补贴,但是不宜大包大揽,大包大揽必然造成巨大的浪费,直到我们的社会承受不起。
现在我们是实行公立医疗为主体,民营医疗为补充的医疗保健方式,这是现阶段很好的方式,以后民营医疗继续成长,具有能力了,也可以参与到医疗保健的主体当中,与公立医疗公平竞争,现在我们杭州的树兰医院,已经是三甲医院了,只要我们鼓励只要我们扶持,一定会有更多的民营医院成长起来,与公立医院一起,为我们的健康,提供更加强有力的保障。
发表于 2021-6-2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1-6-25 10:22
现在物价部门已经给医院的医疗服务提高了价格,药品是零差价,回扣的灰色地带也在逐步清除。今后的方向, ...

如果真的出现社会无法承受成本的情况,实际上会出现一明一暗的二种情况,明的是增加对民众的医保收费,这一点,民众是很敏感的,还有一个暗的,就是减少或者不增加医疗服务,这一点民众不是很敏感,特别是对于不增加,民众很难觉察,实际上从前我们就是这样,对工人大包大揽,长期在低水平上徘徊,对农民,则是放任自生自灭。
发表于 2021-6-26 0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6-25 09:44
医药代表进医院,利益链呀。

就是医生的收入和患者的医药费、检查费等挂钩,才会导致医生为了多赚钱就昧着良心搞过度医疗,大处方大检查。
这加大了患者的支出,同时也是医疗资源的浪费。
发表于 2021-6-2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红包回扣和护工费相比只是小儿科了
发表于 2021-6-26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ww2004 发表于 2021-6-26 09:07
红包回扣和护工费相比只是小儿科了

红包不应该的,护工费是应该的,护工是以劳动换取报酬。
发表于 2021-6-26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杭州135 发表于 2021-6-26 10:06
红包不应该的,护工费是应该的,护工是以劳动换取报酬。

医院的护士是干嘛的?医院就不应该有护工。
发表于 2021-6-26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ww2004 发表于 2021-6-26 20:10
医院的护士是干嘛的?医院就不应该有护工。

你要是接受护士做份内的护理工作,不需要更进一步的照护了,那么你完全可以不请护工的。护士有工作职责范围的,都是明文规定的,有些医院还上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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