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检机关披露,原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因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据透露,调查人员在马超群的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 消息一经媒体曝光,便在读者中引发广泛热议。热议的焦点自是“小官巨腐”。 “小官巨腐”是一个老话题。近年来,“小官巨腐”的案例也是层出不穷。 广州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涉嫌贪污2.84亿,受贿近1亿; 辽宁抚顺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区原区长罗亚平涉案金额1.45亿; 北京朝阳区孙河乡院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 北京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会计陈万寿挪用资金1.19亿; …… 单看数字,马超群在这支“小官巨腐”的行列中,算不上特别。但马超群将这么多的财富,特别是1.2亿元的现金藏于家中,却有点卓尔不群,另辟蹊径的味道。 无独有偶。2014年10月30日,国家反贪局证实在原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也曾搜出2亿多元现金。据有关媒体报道,为了清点这大量的现金,执法人员就动用了16台点钞机。其中有4台点钞机,竟因工作负荷过大而当场烧毁! 点钞机是烧毁了,但庆幸的是,这笔钱却保存了下来。 马超群与魏鹏远的行政级别相去深远,贪腐的具体数字也不尽相同,但对财富的保存方式却是惊人的相似。简单来讲,就是“藏富于家”。 关于财富的保存方式,曾经有过很大的争论。有人主张“藏富于国”,有人主张“藏富于民”。其实,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奉行的就是“藏富于国”。 正是“藏富于国”,才有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雷厉风行,才有了各行各业的举世瞩目的成就。 “藏富于民”则要求老百姓享有更多的财富支配权。这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政府一直致力的方向。 但在现实中,我们看到的不是“藏富于民”,而是“藏富于官”、“藏富于贪”。 像马超群,像魏鹏远,就是“藏富于官”、“藏富于贪”的典型。 “藏富于官”与“藏富于贪”会给政府带来舆论上的压力。但查处贪腐却往往一举两得——政府既获得了民望,又收获了财富。正所谓“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藏富于官”与“藏富于贪”的本质是“藏富于国”。而马超群、魏鹏远,也算的上是“藏富于国”的典型。只不过,稍稍有些另类罢了。
|